瑞典新生兒父母有1年4個月產假 月薪超過14萬

我們想讓你知道…編輯感想:台灣政府說拼生育都是騙人的,看看我們的托育環境吧!

北歐中國妞

瑞典產假多多、福利多多——這,是不爭的事實。

也正因為許多人對於相關「Föräldraförsäkringen」的各種美好解讀,諸多關於「瑞典下一代工程」的福利問題成為了越來越多同胞關注與熱捧的焦點。

縱觀近年來網絡、平面、甚至電視媒體熱議的西方國家「寶寶金」或「牛奶金」、「爸爸媽媽產假」、「生育津貼」等話題,瑞典是被提及率最高的國家之一。

但是,傳聞總是傳聞,並不代表事實。因為,傳聞常常在「江湖飄零」的過程中不斷被傳播者進行再加工與再創造。妞(部落格作者的自稱,以下皆同。)並不知曉、也不好太多猜忌那些傳播過於美好、過於誇大的瑞典福利的始作俑者出於何居心,但是,所有和妞一樣、真正生活在瑞典的人們是知道的:太多太多關於瑞典生育福利的內容被扭曲變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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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不是瑞典社會學專家,也並非社會福利保障局(Försäkringskassan)的官員,妞只是想把目前相關瑞典「生育福利」方面的最新內容如實翻譯、轉述給各位。(本博文採用的相關官方資料,最新更新時間為2013年4月15日。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用瑞典語搜索Försäkringskassan——瑞典社會福利保障局最新福利政策解讀,官網地址為www.forsakringskassan.se)

關於瑞典生育福利的相關內容,我們首先要明確一個詞:Föräldraförsäkringen。
Föräldraförsäkringen 是一個組合詞,“Föräldra-”在瑞典語中表示的是「父母」,「försäkringen」是「保險」的意思。

Föräldraförsäkringen是關於瑞典生育福利的一個總括性詞彙。
父母(生育)保險是瑞典社會保險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它包含如下五方面內容:
1.父母津貼;
2.父母臨時休假津貼;
3.媽媽產假;
4.爸爸產假;
5.減時工作權。

① Föräldrapenningen,我們從第一項父母津貼說起——
按照瑞典社會福利保障局規定,新生兒父母總共享有480天(16個月)的休假時間(類似中國同胞常說的「帶薪休假」)。如新生兒為雙胞胎,則父母休假時間在480天的基礎上再延長180天。(請注意哦:此休假時間是指「工作日的休息權利」,因此,此480或480+180天不含節假日等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這種假期,絕對是地道「干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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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480天(或480+180天)休假時間由新生兒父母協商分配。但父母每一方必須休假至少60天時間。也就是說,此父母休假津貼的強制性在於:新生兒父母任何一方,都必須至少在家中陪伴孩子兩個月。但此規定不含單親家庭。

父母共同享有的480天產假如何獲得津貼?津貼怎樣計算呢?

父母津貼給予的基本原則是:前面的390天,以休假前的工資水平為依據;後90天,按照國家規定標准給予。

以工作為依據:父母休假的390天時間內,休假方可以獲得的等同於病假津貼(sjukpenningen)的補助。也就是說,父母任何一方在休產假的過程中,可以獲得其月收入的77.6%。按照2012年物價指數44000克朗(折合新台幣約22萬7元)計算,休產假的父母一方每一天可以獲得最高935克朗(新台幣約4800元)。

另外的90天休假時間,父母中休假一方每天可以獲得180克朗(新台幣約930元)的補助。

② 父母臨時休假津貼

什麼叫「父母臨時休假」?按照瑞典社會福利保障局的解釋是「父母親需要在家中照顧生病的孩子或者陪護生病的孩子看醫生」的非工作時間。

照顧孩子,在瑞典語中有一個專門的詞彙叫「vabbar」。(整個瑞典社會對於孩子的關注度是得有多麼高啊!連照顧孩子這個事情都專門創造出一個詞彙來!) Vabbar是一個縮略組合詞,來自於瑞典語「vård——照顧」和瑞典語「barn——孩子」。

如果孩子生病,需要父母的照料,那麼,父母中任何一方可以臨時通知工作單位「vabbar」。每一年中,孩子年齡在18歲以下的父母可以獲得「父母臨時休假津貼」的天數上限為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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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媽媽產假
準媽媽在臨產前七周,就可以開始休假。
現在,瑞典社保局統計數據顯示:480天產假中,媽媽休假的時間大約為75%,也即360天。

④ 爸爸產假
「爸爸產假」也是一個很瑞典範兒、很獨特的說法。在瑞典,也有一個專門的詞彙來稱呼這個「爸爸的休假權利」——Pappaledig。
做爸爸的瑞典人在新生兒出生之時,就可以和媽媽一起,同時享受十天母嬰陪護的親子時間。(絕大多數瑞典男士都是在妻子分娩的時候陪護左右。)

從1974年開始,瑞典就將產假從媽媽休假擴大到爸爸休假的範圍。目前,有越來越多的瑞典男士選擇將休假的時間延長,以便於更多、更好的照顧孩子、親近家庭。

⑤ 減時工作權
在孩子未成年(即18歲)之前,孩子的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縮短工作時間的權利。他們可以要求將每天的工作時間縮減25%。也就是說,正常工作時間按照8小時來計算的話,18歲以下孩子的父母可以每天只工作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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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Jämställdhetsbonus「產假平等獎金」——
從2008年7月1日開始,瑞典休父母產假的人們還可以獲得一個額外的獎勵:因父母雙方平分假期而獲得的國家補貼。
按照總共480天生育假去計算,如果新生兒父母的休假時間越是「對半分」,則每日可獲得的補貼就越高(休假一方至少要高於90天)。

謝謝微博好友@玥珺很閑 提醒。雖然這個“平等休假”的獎金,在妞看來,對於單親家庭有失公平,但是,這對於中國「男主外女主內」、「女人才應該更多照顧孩子」的文化背景的人們來說,瑞典政府的這個做法還是很有北歐特點、很具有男女平等意識的。

最後需要說明並強調的就是:如上所說的所有相關生育休假等福利,並不是來自於休假父母所在工作單位,而是出自瑞典的政府機構——社會福利保障局。

●作者北歐中國妞,圖文取自《瑞典生育福利123——随笔瑞典(2)》,原文發表於「北欧中国妞 KINASOPHIA」。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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