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於第981次委員會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該法修法能否保障閱聽眾權益?(圖/ETtoday資料照)
● 方瑋晨/律師
2021年9月15日NCC第981次委員會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本次修正重點之一是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就可歸責於己的事由,而導致其提供的基本頻道總數未達NCC核定當年度的基本頻道總數時將對用戶(消費者)賠償。NCC發言人於記者會上強調,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基本頻道數量原則上是一進一出,必須要維持一定的數量。
NCC本次修正立意正面,然目前在基本頻道制度上最大的問題並非基本頻道總數的維持與否,而是在於基本頻道制度實際運行上可能出現「基本的觀眾不常看」,「觀眾常看的又不基本」,「觀眾常看的卻又經常移動」。
▲在衛廣法的體系中,將有線電視系統上的頻道區分成為「基本頻道」跟「付費頻道」兩大類。(圖/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 Space)
這樣的狀況導致基本頻道制度與消費者權益逐漸脫勾,又消費者根本無法理解基本頻道的意涵,基本頻道制度儼然變成NCC、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頻道業者間的角力。然而對於消費者而言,卻仍發現自己常看的頻道被移頻、甚至下架,因而權益受損。要進一步說明這個問題,就必須先說明基本頻道制度之運行方式。
基本頻道制度之運行
依據衛廣法第2條第7項、第50條第6項,在衛廣法的體系中,將有線電視系統上的頻道區分成為「基本頻道」(消費者繳交基本費用就能看的頻道)跟「付費頻道」(消費者需要繳交額外費用才能看的頻道)兩大類。
而有線電視業者的頻位規劃(包括上下架、頻道位置),若屬「基本頻道」的新增、停播、位置異動(即上下架、移頻),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必須向NCC申請,經NCC許可始得為之。然而就「付費頻道」而言,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僅需要向NCC備查,無需經NCC核准。本制度原本的目的應是希望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就基本頻道提供消費者穩定收視,若消費者有額外想要付費購買其他頻道,則另行付費。
▲系統業者為能隨意移動頻道,則大量設置「0元付費頻道」。(圖/取自ISO republic)
然而這個制度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是負擔,若其將某頻道列為基本頻道,則難以任意移動或上下架。實務運行上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為避免此限制,將「付費頻道」發展出一個新的類型—「0元付費頻道」。付費頻道故名思義應該是用戶必須額外付費才能收看,然而「0元付費頻道」則是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將某頻道列為付費頻道,但不另向消費者收費,一方面透過該頻道充實其有線電視系統的內容,但另一方面又不受到上下架、移頻需經NCC許可的限制。
在這樣的制度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可以依據其需求,將其認為「需要有彈性」的頻道列為免費頻道,如有糾紛或其他因素就可以隨時移頻,若有空頻時也可以隨時移入。這樣的作法將使原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之監理遭到一定程度的掏空,有線電視業者因其營運需求或規避管制等考量,也開始大量規劃「0元付費頻道」。
「基本頻道」與消費者權益密不可分
消費者選擇有線電視系統(或者其他平臺),有很大的原因是「架(頻道表)上有什麼頻道」,這也是有線電視系統招攬消費者的重要因素。然而對消費者而言,有線電視系統以「基本頻道」或「0元付費頻道」將該頻道列於頻道表,對消費者而言沒有實際區隔意義(且消費者也無法透過選擇取消收看0元付費頻道,而繳納低於基本頻道費率的之費用),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卻可以透過這樣的制度漏洞,將對消費者而言沒有差異的兩種頻道作出不同處置進而規避監理,而形成監理落差跟漏洞,進而對頻道業者造成差別待遇。
舉例而言,在有線電視系統中因消費者使用習慣、硬體操作便利性,故1至99頻位為消費者較容易點擊的頻位,也是有線電視系統的主戰場。然而在頻位規劃上卻經常出現「0元付費頻道」在1至99頻位,而在100以後的頻位卻放上了「基本頻道」,這也代表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在安排頻位時並非以消費者立場、頻道受歡迎程度進行規劃,而是以其實際需求安排,進而達成可隨時規避監理而移頻、上下架之之目的。
▲有線電視系統雖近年用戶數有所下降,但無疑仍是我國目前消費者收視的主要來源。(圖/三星官網)
這樣的政策疏漏無論對消費者或頻道業者,甚至是整體產業而言,都會有不良影響。對消費者而言,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可以在未經監理的情況下隨時調動「0元付費頻道」,並且無需調整收視費或補償權益受損的消費者。對頻道業者或整體產業而言,具優勢地位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更添利器,可以對頻道業者作出不盡合理的差別待遇,也使得本以居於談判劣勢頻道業者更無招架之力。對內容產業而言無異是重大斲傷。
NCC在此次「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中有留意到「基本頻道」與消費者權益密不可分,甚為重要。然而前述問題事實上無法透過本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解決。
有線電視系統雖近年用戶數有所下降,但無疑仍是我國目前消費者收視的主要來源。為求我國內容產業的持續進步、為消費者的權益不會持續減損,NCC應該就此法規漏洞進一步研擬處置方式,才不會讓有線電視系統上的差別待遇與不公平競爭日益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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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NCC本次修正立意正面,然目前在基本頻道制度上最大的問題並非基本頻道總數的維持與否,而是在於基本頻道制度實際運行上可能出現「基本的觀眾不常看」,「觀眾常看的又不基本」,「觀眾常看的卻又經常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