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修法「一字連城」 彰化升格勢在必行

我們想讓你知道…因此,中央政府對彰化縣升格直轄市已無裁量空間,依法只能核定,彰化縣將是一字修法後升格的第一城。

●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推動漢化政策的北魏孝文帝曾與大臣賦詩,期間為其弟彭城王元勰所作之詩改了一字,並說:「雖琢一字,猶是玉之本體」,元勰則回:「陛下賜刊一字,足以價等連城」。「連城」指「連城璧」,即戰國時代秦王願以十五座城池換取的「和氏璧」。

如今蔡總統拍板推動竹竹合併升格直轄市,立委柯建銘也提出只改一字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這一字還真有「一字連城」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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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提《地方制度法》修法促大新竹升格。(圖/記者呂晏慈攝)

柯建銘要將《地制法》第四條第一項「人口聚居達一百廿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中的「且」字改為「或」,使中央政府認定該地區「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即可設直轄市,不必以達人口數標準為前提。

一字連城 彰化先行?

然而,「且」改為「或」將使「人口聚居達一百廿五萬人以上」,成為升格直轄市的法定成就條件之一。因此,縣市只要人口聚居人數達到標準,且完成《地制法》第七條之一第二項「擬訂改制計畫,經縣(市)議會同意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程序,儘管同法第七之二條第六項規定縣市提出的改制計畫要載明「改制後對於地方政治、財政、經濟、文化、都會發展、交通之影響分析」,但行政院已不得據以為不予核定同意之理由,依法只能核定升格。

《地制法》的一字修法若獲通過,彰化縣即符合人口數達一百廿五萬人「得設直轄市」的法定條件。日前彰化縣府已提案並經縣議會同意升格直轄市,完成表達該縣依法「得設直轄市」的選擇。因此,中央政府對彰化縣升格直轄市已無裁量空間,依法只能核定,彰化縣將是一字修法後升格的第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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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改制直轄市計畫書已送達內政部,計畫書指出若改制成功,名稱將訂為「彰化市」,並希望與台中市形成互補的中台灣雙城。(圖/記者唐詠絮攝)

事實上,以新竹市的人口數加上其他條件,依《地制法》的規定只能成為「縣轄市」。該法對設直轄市、市及縣轄市的首一要件其實是人口「聚居」,而聚居應指人口密度。目前彰化縣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一一六九人,遠高於高雄市的九三一人及台南市的八五○人,僅修一字雖可換取竹竹合併升格,但卻先連帶排除了彰化縣升格的障礙,並使升格直轄市比市和縣轄市還容易,可謂「一字連城」的現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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