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防疫讓個資大外洩! 疫後還權於民

我們想讓你知道…民主政府的疫後作為必須透明,必須符合人權原則,更必須接受獨立組織的監督,否則,人民難免會懷疑,政府或電信業者是不是會將科技監控取得的資訊移作他用?

▲疫情三年多來,台灣民眾對政府各項防疫作為多百般順從。(圖/記者周宸亘攝)

 ● 王健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被百年大疫荼毒三年多的這個世界,正逐漸回復正常,但被政府防疫措施侵犯的那些公民權利,何時也能回復原狀?

政府的防疫措施,包括隔離、社交距離、出入境限制、實名制登記、健保卡註記與電子圍籬監控等,都限縮甚至剝奪了人民的公民自由,但防疫至上,公民權利不得不退讓。

有些國家的民眾,對政府防疫措施採取不合作甚至抗爭的態度,有人拒打疫苗、拒戴口罩;有人因進出公眾場所受到限制,集體上街頭抗議;也有人因為基本權利被侵犯,而向政府提告;但台灣民眾三年多來,對政府各項防疫作為卻始終毫無異議,溫良恭讓,舉世罕見。

▲▼法國大批群眾走上巴黎街頭抗議「疫苗護照」政策,高喊要自由。(圖/路透社)

▲法國大批群眾曾走上巴黎街頭抗議「疫苗護照」政策,高喊要自由。(圖/路透社)

防疫期間個資大外洩 「實名制只做疫調使用」是謊言

以隱私權被侵犯為例。政府為防疫而建立的入境檢疫系統、防疫追蹤系統以及電子圍籬系統,都是政府對人民的科技監控。人民的手機被監控,行蹤被定位;健保卡被註記,人民的旅遊史、接觸史與特定族群職業史,政府一覽無遺;人民去超商買東西,被實名制監控;去聽演唱會、去餐廳吃飯,被細胞簡訊追蹤。科技監控無所不在,恢恢天網讓人民無所遁逃。

換句話說,科技監控徹徹底底侵犯了人民的隱私權,人民的個資在承平時期雖受到法律保障,但在防疫期間,卻被政府隨取隨用。但利用科技監控取得的這些人民個資,政府有告訴你如何取得、如何運用、如何儲存以及何時銷毀、怎樣銷毀嗎?統統沒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是政府科技防疫的最高指導原則。

更重要的是,政府沒有告訴人民,他們對這些監控所取得的資訊,會採取什麼樣的保護措施;也沒有告訴人民,除了防疫主管機關外,其他政府機關是否也能串連「分享」這些資訊?舉例說,刑事警察在前年利用實名制簡訊,鎖定一名在逃嫌犯的行蹤,就證明政府所說「實名制只做疫調使用」是個謊言。缺乏保護措施的科技監控,可以讓人民個資外洩給無關防疫的警察,當然也可能外洩給其他任何人,就像最近多家民間企業發生多次個資外洩事件一樣。

▲▼ 簡訊實聯制,掃描QRCode,疾管家,防疫措施,COVID-19,武漢肺炎,新冠肺炎 。(圖/記者李毓康攝)

▲政府為防疫,建立入境檢疫、防疫追蹤等科技監控系統。(圖/記者李毓康攝)

再舉例說,疫情指揮中心曾經保證,實名制取得的人民個資,最多存放28天,之後必須刪除或銷毀,但誰在監督這些資訊確實有被銷毀?有任何紀錄文件可為佐證嗎?當然,民眾更要問的是,在疫情已近尾聲,各種防疫措施即將解除,指揮中心也要解編裁撤之時,政府要在何時、如何銷毀過去三年多因科技監控所取得的所有資訊?

民主政府疫後作為須透明 公民權利必要回復原狀

專制政府因防疫而侵犯公民權利時,不會告訴人民理由,疫情結束後,也不會告訴人民會如何回復這些公民權利;但民主政府的疫後作為卻必須透明,必須符合人權原則,更必須接受獨立組織的監督,否則,人民難免會懷疑,政府或電信業者是不是會將科技監控取得的資訊移作他用?專制政府在疫情結束後,很可能會將科技監控常態化,民主政府也許不會監控成癮,但也必須向人民提出具體保證,即使只是政治性宣示,但在民主程序中卻不可或缺。

台灣過去三年多的防疫作為,就像監察委員所說,「高度仰賴法律概括性條款」,「大幅弱化法律明確性原則」,以及「寬鬆的比例原則」,指揮官說了就算,行政權明顯擴張;但政府的疫後作為,尤其是銷毀科技監控取得的資訊,卻不能再犯同樣錯誤,透明與接受獨立監督,兩者缺一不可;公民權利必須完全回復原狀,這是人民在飽受瘟疫荼毒三年後的唯一期待。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聯合新聞網」。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