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頻傳背後驚人真相 強制工作違憲後黑道更肆虐

我們想讓你知道…強制工作對打擊組織犯罪具有重要作用,而大法官作出強制工作違憲解釋後,黑道更加猖狂。

● 謝晉偉/資深媒體人

近期台灣槍擊案頻傳,黑道肆虐,許多人認為問題出在司法官身上。從黑道內部消息指出,黑道份子最害怕的並非刑責,而是保安處分的強制工作。強制工作對打擊組織犯罪具有重要作用,但自從大法官2021年底做出釋字第812號解釋,認定刑法第90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規定違憲失效後,黑道更加無所忌憚。

強制工作是黑幫的夢魘 目的在預防常態性犯罪 

無論是過去寶和會館長槍擊案,或是近期明仁會、弘仁會大膽囂張的行為,事實上都是因為法院在審理組織犯罪時過於疏忽,導致保安處分的效用喪失。保安處分原本意義在於預防常態性犯罪,說白話一點,保安處分是刑罰以外的處分,可與刑罰並行,包括:「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強制治療」、「保護管束」及「驅逐出境」等類型。大法官前年底作出812號解釋,認為組織犯罪條例中保安處分的強制工作規定,全部都違反了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這號解釋雖為人權,卻影響社會治安。

組織犯罪主要針對黑幫詐騙集團與黑幫的暴力組成,過去黑道為了閃避保安處分的強制工作,經常用各種理由和藉口。強制工作對他們而言是夢魘,遠離都市的鄉村的保安處分能遏止監獄內的象牙塔,讓犯人不能像度假一樣待在裡面。

 

▲ 黑道份子最害怕的是保安處分中的強制工作。(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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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決左右檢察官績效 警方辦案易流於抓小放大

既然強制工作已被宣告違憲,但刑法保安處分仍有其他方式,保安處分的必要性應被法界和政界重視。對於以犯罪為業的黑道,或者利用頭銜嚇人或詐騙的人,應該根據案情實施保安處分。在812號解釋之前,寶和會案件中,一審法官判決會長等人犯組織犯罪判刑四年並強制工作三年,讓黑幫驚悚。

此次明仁會與弘仁會案件中,警方都知道是誰。法官的判決左右了檢察官的績效,而警察能否辦案,取決於檢察官願不願意擴大偵辦。因此,警方在辦案時常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然而大法官作出強制工作違憲的解釋後,法官不能判組織犯罪強制工作,警方才會抓小放大,這是問題的核心。

嚴格落實保安處分 才能避免下個遭槍擊的無辜者

政府若果真下定決心向黑幫宣戰,應請司法官們積極行動,不當恐龍法官,嚴格落實保安處分(保安處分是刑罰以外的處分,可與刑罰並行,包括:「感化教育」、「監護處分」、「禁戒處分」、「強制治療」、「保護管束」及「驅逐出境」等類型),還有檢察官對於打擊黑道的績效分數提高,並且不因判決無罪而扣分,這樣檢察官才能放開步伐去處理,亦能真正遏止組織犯罪的蔓延,還給社會安寧。不然明天被開槍的會是誰?被流彈打到的無辜之人又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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