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力散沙論》不平衡的不是檢辯實力 而是法院天秤

我們想讓你知道…指摘律師並不是司法院適宜著眼的角度,司法院比較該檢討的是自己有沒有做到讓所有職業法官遵守正當程序,實現程序正義。

▲▼「司法改革重點成效記者會」,司法院長許宗力、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吳銘峯攝)

▲司法院長許宗力9日在「全國律師聯合會第76屆律師節慶祝大會」上稱,處理國民法官案件的律師表現顯得一團散沙,檢辯實力不對等若成常態,有害司法公信力;這段話引發律師界反彈。(圖/記者吳銘峯攝)

● 范綱祥/執業律師

近日有數件國民法官案件的量刑被指出較職業法官判得重,司法院長許宗力指出這是因為檢察官代表國家展現出有組織、有訓練的表現而較容易吸引法官眼球,而律師因非屬官方組織,只要欠缺組織奧援就會顯得缺乏團隊合作,如同「一盤散沙」。許宗力院長認為檢辯實力不對等,辯護不力的結果會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

每個人在自己的本位上都有難免看不清的角度,需要辯論來檢證真理,筆者認為許院長的說法,還需要再斟酌。

最主要的問題不在於「卷證不併送」或「當事人進行主義」,而是法官有沒有充分擔負起對被告的訴訟照料義務,以平衡檢辯實力,達到武器平等的憲法要求。

受到討論的數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如果交由職業法官審判,其結果會不會與國民法官相差甚遠?有沒有因為是由國民法官審理而有較重的量刑,也並非無疑。

再者,如果真就認為國民法官審理案件量刑比職業法官所審理案件較重,也不應該是辯護律師背黑鍋,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仍然由三位職業法官主導、輔佐、帶領國民法官就有罪無罪、量刑做討論,做決定的是法官而非律師。如果許院長也認為當事人權益受損,應該要檢討職業法官有沒有阻卻國民法官做出不符比例原則的量刑,甚至是三位職業法官中必定有其一背棄專業知識與判斷而做出損害當事人權益之判決,更甚是職業法官自己就做出錯誤判斷,引導國民法官隨其錯上加錯。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期待的是職業與國民法官互相影響,更應該鼓勵職業法官透過審理期間以傳授專業法學知識、素養以回饋社會,引導人民朝向人權、法治以及正當程序思考,彌補過去傳統教育中缺乏公民法律觀念留下的破洞。然而,就連法官本身,在審理刑事案件時都難以中立第三者的客觀角度去審查案件,反而時常不經意傾向檢方說法,太容易被檢方「吸引眼球」,不時忽視當事人的犯罪的脈絡、背景、個人以及社會因素,這些有利辯方的武器往往都被法官忽視,甚至辯方從未得到主張的機會,並放任檢方過分攻擊辯方,使得辯方在起跑線上已趨於劣勢。許院長不檢討作為主審、裁判的職業法官公平性,無感於辯方在制度上的劣勢,將辯方「輸球」的理由歸咎於實力不夠,甚至以「一盤散沙」來批評,這對於所有費盡心血、時間為當事人辯護的律師們非常不公平。

指摘律師並不是司法院適宜著眼的角度,司法院比較該檢討的是自己有沒有做到讓所有職業法官遵守正當程序,實現程序正義。

到時,我們再來討論是檢察官還是律師更有實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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