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人民的保姆,民眾生活大小事幾乎都找警察協助,工作壓力龐大,每年都有警察自戕,引起各界關注。(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 李永然/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 曾春僑/永然法律基金會顧問
隨著幾起警員自殺新聞與監察院調查報告的公佈,「警察自我傷害問題」再次浮上檯面;監察院報告較著重於加強心輔機制與績效問題上。筆者從心理學觀點,針對警察實務工作、教育與訪談經驗,提出「希望與尊重」的看法,供相關機關參考,祈盼能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仿效國軍精進士官制度的警察人事架構
前警政署顏世錫署長針對國內警察制度提出的建言之一為「人可以沒有機會,但不能沒有希望」,公務機關組織編制,不論是「金字塔」、「台階」或「吊鐘」型,最終均面臨升遷瓶頸,警察此方面的結構性問題,最後將會反應在員警的士氣與紀律上,也可能發生自我傷害的不幸事件。國軍精進士官制度最早為1994年參謀總長劉和謙參考美軍制度後提出,歷經多次變革,目前確立五大核心要項為「地位提升」、「責任賦與」、「信心建立」、「培育專業」及「經管發展」,有效區隔「軍官」與「士官」的職能發展。建議警察機關也能參考該制度精髓,當警員在成就感、待遇、專業技能等面向與警官差異不大時,警員不需再以升任警官為職涯重要甚至是唯一選項,而更能專注於本職工作上,從中找到希望與成就。
達成馬斯洛之尊重與自我實現層次
馬斯洛人類動機理論廣為人知,說明人類五大需求滿足順序依序為「生理」、「安全」、「社會」、「尊重」與「自我實現」需求。以警察工作來說,生理需求如食物、溫飽、居住處絕對可以獲得保障;安全需求之人身、財務等在恪遵執行程序與個人修養加持下,亦可獲得相當滿足,然健康與安全感,則可能因為工時與不確定的調動因素而有所不足;社會需求則需配合個人努力與適當教育,如心輔、溝通技巧等慢慢達成,此亦為完善警察心輔機制下可協助事項;而尊重與自我實現需求,如自信、地位、名聲等,則為目前警察較不足處,此為一漫漫長路,需靠立法、社會教育、升遷制度等逐步達成,雖非一蹴可及,但仍須靠大家持續努力。
「歡喜做甘願受」的工作願景
相信多數人均認同養兒育女係極度辛苦的工作,蘊含著希望與責任,成為一輩子永遠的甜蜜負擔,也因此才能深刻體會養兒方知父母恩之真諦。雖然工作與家庭的付出不能相提並論,但仍期許警察未來工作環境與制度,能以此願景為基礎,社會亦避免以「不爽不要做」或是「辭職治百病」等挖苦嘲諷言論應對。因此完善尊重與成就感氛圍,如破案後的民眾感謝、公平正義伸張的喜悅、仿效退輔會的社會優待措施等,均為大家未來努力方向。
警察為國家主權重要象徵與統治權的延伸,這些工作均須透過「優質警察人員」來完成,更多資源挹注就是對守法者之人身安全的保證,也希望社會大眾在面對任何職業時,均能設身處地感受他人的辛苦付出,為台灣共同創建一和諧共榮的安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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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建議警察機關也能參考國軍精進士官制度精髓,當警員在成就感、待遇、專業技能等面向與警官差異不大時,警員不需再以升任警官為職涯重要甚至是唯一選項,而更能專注於本職工作上,從中找到希望與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