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元便當店被國稅局盯上而歇業 檢舉獎金入法摧毀善心

我們想讓你知道…檢舉獎金源於《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這是不合時宜的法條,我們應將視之為垃圾廢除。

▲ 高雄火車站附近的某便當店,從豬排飯到雞腿飯甚至整尾的鮮魚飯,都只要60元,但疑似因生意太好遭人檢舉,被國稅局盯上,無奈乾脆停業休息。(圖/截取自Google Map)

● 王秉鴻/業務人員

高雄火車站附近一間營業20幾年的便當店,從豬排飯到雞腿飯甚至整尾的鮮魚飯,都只要60元,成了不少基層人員或學生的口袋名單,但6月18日當日中午,有不少顧客才知道是最後一天營業,經過了解,原來店家遭人檢舉,傳出要被追查前五年的稅籍資料,無奈乾脆停業休息,而國稅局也出面說明。

國稅局出面說明有用嗎?暗地裡有可能又是為了績效壓榨人民,多少繳一點威脅利誘,壓榨出一點稅金,年底又是超徵百億千億。2018年,雲林縣斗六市新興宮旁知名「雞排伯」,疑生意好遭檢舉,導致國稅局上門,「雞排伯」竟上吊自殺,留下8旬老母及讀高二的兒子。一名熟識殯葬業者在臉書上發文,痛批檢舉人無良,老饕聞訊也相當難過。此事引發網友熱議,難道不是人民怕國稅局來糾纏嗎?

▲ 雲林斗六新興宮旁知名「雞排伯」,疑生意好遭檢舉,導致國稅局上門,之後竟上吊自殺,留下8旬老母及讀高二的兒子。(圖/翻攝爆料公社)

人怕出名豬怕肥,生意太好也會引來別人的忌妒,但最令人討厭的是檢舉小人,看到肥豬就想沾一點油水,想方設法去檢舉,然後覬覦那些獎金。也有可能同行相忌,為了檢舉獎金向國稅局檢舉,《稅捐稽徵法》110年修法將檢舉獎金明文入法,鼓勵人民貪圖獎金去檢舉,絕對不是好現象,破壞一些想行善的老闆。這家佛心來的便當店,一個便當只賣60元,一個月能賺多少呢?希望國稅局多用輔導方式,告訴辛苦生活的店家如何繳稅,動不動搞到人民關店走路,對政府形象會好嗎?

曾經在高雄碼頭販售「慈心阿嬤10元便當」的莊朱玉女,佛系賣自助餐賠本7棟房,是令許多遊民和底層工作者備感溫馨的回憶,莊朱玉女享壽96歲,舉行告別式的這天,致哀花籃擺滿告別式場地,曾受她幫助的碼頭工人,有上百人到場致意送她最後一程,場面讓人動容。

▲ 出生於澎湖縣白沙鄉吉貝村的莊朱玉女16歲就和丈夫移居高雄,曾在高雄市公園路橋下提供免費的便當供大家溫飽,後來因為不堪鉅額花費才改為收取10元費用。(圖/翻攝自澎湖縣政府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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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當店通常屬於不需開立發票的小店戶,開那麼多年的話,國稅局應該早已經設籍課稅,遇到有人檢舉,國稅局依據真實狀態回復檢舉人即可,為何要搞到便當店關店?不要動不動就要查人家5年稅,行善者給人愛心信心和希望,照理講政府應該輔導鼓勵才對,國稅局難道是人人害怕的瘟神?其實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幫忙人民解決稅務問題!

君不見台灣到處有檢舉小人,尤其交通事件最多,被檢舉人曾經聯合埋伏抓檢舉小人,被抓到後被痛打一頓,雖然不應該用暴力解決,但說出來還真是大快人心,可見大家有多厭惡這些檢舉小人。

但話說回來,為什麼有那麼多檢舉小人?因為我們國家還存有威權遺毒,這種檢舉獎金源於《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該辦法規定政府得將沒收之匪諜財產,提作檢舉人之獎金。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給獎辦法》則是依據前述《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之規定制訂,這是不合時宜的法條,我們應將視之為垃圾廢除。

▲ 曾任台北市國稅局長的現任彰化銀行董事長凌忠嫄。(圖/土銀提供)

我們痛恨檢舉小人,但「檢舉獎金」卻是人人覬覦。前台北巿國稅局長凌忠嫄曾以政治大學校友身分回母校演講,現場高唱「你是我的眼」,鼓勵學生當國稅局眼線(俗稱「抓耙仔」),檢舉獎金最高可領480萬。《稅捐稽徵法》將檢舉獎金明文入法是違反民主人權潮流,期待立法委員諸公修法或廢除,以達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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