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勇於認錯道歉 才是實踐司法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司法的使命在於實現公平正義,要能解決紛爭,要能保護國民的自由及權利。

▲ 司法院門口柱子的「懲戒法院」銜牌,20日下午遭不明人士潑灑黑色顏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 葉欣/教育工作者

20日下午3點多,司法院門口柱子的「懲戒法院」銜牌,遭不明人士潑灑黑色顏料,上方蓋滿9個黑色手掌印,還寫上「DPP」3個英文字母,疑似不滿憲法法庭有黑手介入,警方表示對犯罪行為會嚴正執法,絕不寬貸,那對於抹黑國家司法正義的人,是否也會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如果國家司法能讓人民信任,人民何須潑墨表達抗議與失望?

2002年大陸昆明市17歲的錢仁鳳被誣陷毒殺幼兒,經刑訊逼供,製作不實筆錄,導致她冤獄13年,雖然雲南人民高院副院長公開向她鞠躬道歉 ,她也獲得了172萬元的國賠,但她不僅錯過了最寶貴的青春,也讓堅信她是清白的母親含恨而終。1990年日本栃木縣足利市發生兒童失蹤事件,2010年宇都宮地方法院審判長在宣判被告無罪的同時,向被告深深一鞠躬並道歉,無辜的被告足足等了17年半才等到清白。韓國多年懸案的「華城連環殺人事件」於2019年宣告偵破,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宣判被告尹成如無罪,法官朴正濟承認偵察機關的調查漏洞百出,造成錯誤的判決,主動向被告致歉,警方也在法院宣判無罪後發布聲明,正式向尹成如表達歉意。

▲ 台灣的司法人員是否也有勇於認錯的承擔和情操?(圖/視覺中國CFP)

在佩服大陸、日本和韓國的司法人員有如此承認錯誤的勇氣和矯正錯誤的道德情操時,不禁想問,台灣的司法人員是否也有如此勇於認錯的承擔和情操?能擺脫官官相護的官場惡習,推翻同僚的錯判,還給無辜被告清白與正義?雖然顯而易見的會面臨諸多的批判與攻訐,但我相信台灣人民更會佩服法官的道德勇氣與職業良心,更有助於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任。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因為冤獄平反永遠無法彌補無辜的被告丟失的人生,所以人民更希望的是當有案件發生時,不管是警察調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或法官審判定罪的任何一個環節都須謹慎,無枉也毋縱,不造成任何冤獄。

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的處長,同時也是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在「2023天下SDGs雙日國際論壇」中提到司法的使命在於實現公平正義,要能解決紛爭,要能保護國民的自由及權利。要讓司法公正又有效能,司法獨立是很重要的一環,《憲法》第80條寫「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第81條寫「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威權時代,沒有所謂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的可能性,號稱民主燈塔的台灣,有沒有讓具專業的法官能完全依循法律與證據審判呢?能不受任何的黨派勢力掣肘,公平公正的完成獨立審判呢?期待台灣的司法人員,能以專業的法律素養和良心道德伸張正義、懲奸除惡,有錯勇於認錯道歉,彰顯法律的神聖與民主的可貴。

▲ 司法人員應以專業的法律素養和良心道德伸張正義、懲奸除惡,有錯勇於認錯道歉,彰顯法律的神聖與民主的可貴。(圖/視覺中國)

►►►思想可以無限大--喜歡這篇文章? 歡迎加入「雲論粉絲團」看更多!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