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升級還是法庭停擺? 解構《憲法訴訟法》修法提案

我們想讓你知道…憲政體制是國家治理的核心,如何在正當性與效率間找到平衡,如何讓改革方向與實際需求無縫結合,是成功的關鍵。翁案提供寶貴方向,接下來問題是,我們能否用更完善的配套設計,讓這項改革真正落地。

▲司法院外觀,憲法法庭,大法官小型會議室▼。(圖/記者屠惠剛攝)

▲《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提案近日成為焦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超多數決」主張,旨在提升憲法法庭裁判的正當性與權威性。(圖/記者屠惠剛攝)

● 陳擷安/科技集團法務

《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提案近日成為焦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超多數決」主張,旨在提升憲法法庭裁判的正當性與權威性。這項提案彰顯出立法者對憲法法庭的高度重視,也試圖針對長久以來的司法正當性疑慮提出具體回應。然而,再好的改革方向,若欠缺完善的配套措施,可能使改革本身成為憲政體制的挑戰。

鞏固憲法裁判的正當性

翁版草案主張,憲法法庭的裁判應以15名大法官的三分之二(至少10人)同意為門檻,並需達到法定人數的出席標準。這一設計展現出改革者希望避免由少數人主導憲法裁判的風險,特別是憲法裁判涉及社會重大爭議時,能透過更高比例的共識,提升裁判的正當性與權威性。

事實上,長期以來,憲法法庭的裁判程序因人數不足或出席門檻過低而受到批評。翁版草案透過提高門檻,試圖確保裁判不僅具備法律效力,更能在政治與社會層面獲得更高的接受度。這樣的改革方向顯示立法者對司法功能的深刻認識,值得肯定。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圖/記者林敬旻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專訪。(圖/記者林敬旻攝)

核心問題 配套不足導致實務困難

然而,翁案設計的高門檻雖有助於提升裁判的正當性,但若欠缺完善的配套措施,將可能導致法庭因人數不足而陷入停擺。以目前憲法法庭僅有8名大法官的現況來看,若門檻要求達到10人同意,那麼法庭在大法官未補齊期間將完全無法運作。

翁案未對「大法官缺額時如何維持法庭運作」提供明確解方,這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重要議題。從國際經驗出發,設計如「專案法官」、「原任續職」等配套措施,能夠有效補強修法的操作性,避免制度因門檻過高而癱瘓。

國際經驗的啟示 配套措施如何補位?

參考各國經驗,我們可以找到許多針對司法機關人數不足時的解決方案:

1. 加拿大「專案法官制度」
在人數不足時,從其他法院挑選合格法官臨時補位,確保法院能達到評議門檻。

2. 德國「原任續職制度」
若新任大法官未能及時到位,原任大法官得以延任履職,直到新人到任,避免出現職缺空窗。

3. 美國「案件移交制度 」
當聯邦最高法院無法受理案件時,可將案件移交至下級法院,確保司法程序不中斷。

這些機制顯示,高門檻雖有其價值,但前提是確保法院運作的連續性。翁案若能吸收國際經驗,設計類似的配套措施,將能更好地落實其提升正當性的目標。

▼翁案若能吸收國際經驗,設計類似的配套措施,將能更好地落實其提升正當性的目標。(圖/路透)

▲▼美國最高法院。(圖/路透)

如何在正當性與效率間找到平衡?

在憲法法庭的制度設計中,正當性與效率是一組需要精心平衡的對立面。正當性是憲法裁判的核心價值,確保裁決能獲得廣泛社會信任;而效率則是法庭能否履行其職責、及時保障基本權利的關鍵。因此,修法應在兩者間找到合理的交集。具體而言,可採取多元配套措施,如原任續職制度,允許大法官在任期屆滿後延續履職,直至新人接任,避免因人事空窗而癱瘓法庭運作。此外,專案法官機制提供了一種靈活補位的方法,可從其他法院挑選合格法官臨時補充憲法法庭的人數不足,確保案件不被延誤。這些措施以操作性為出發點,既尊重法庭的高門檻要求,也能維持其基本功能的正常運作。

另一方面,雙層門檻設計與緊急處理程序的結合,則在裁決標準上進一步平衡正當性與效率。雙層門檻將常規案件與重大案件區分對待,常規案件採出席過半數裁決,保障效率;而重大案件則採超多數決,確保裁判的正當性與權威性。針對特殊情況,緊急處理程序可為涉及憲政危機或重大人權保障的案件提供快速通道,使法庭在不妥協正當性的前提下,能及時對緊急情勢作出應對。此外,為確保制度隨時代需求調整,建議設立定期檢討機制,由專責委員會定期評估修法成效,針對法庭運作提出改進建議。這樣的設計能在實踐中逐步調整正當性與效率間的微妙關係,為憲法法庭的穩定運作奠定基礎。

憲法法庭的雙重角色 權利保障與憲政穩定

憲法法庭不僅是守護人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機關,也是維繫三權分立的重要支柱。透過高門檻裁判機制,法庭在面對重大爭議時,將能展現更強的正當性。然而,若修法未能同步解決法庭運作的連續性問題,反而可能削弱司法對行政與立法權的制衡功能,進一步侵蝕憲政體制的穩定性。

過去,如釋字第748號(同性婚姻案)等裁判,均展現出憲法法庭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上的關鍵作用。若修法導致法庭運作停滯,這些保障將成為憲政體制中的缺憾。

▼正當性是憲法裁判的核心價值,確保裁決能獲得廣泛社會信任;而效率則是法庭能否履行其職責、及時保障基本權利的關鍵。(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憲法法庭開庭審理國會改革案緊急處分,司法院長許宗力。(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結語 翁案修法該如何落地?

翁案的提出,反映出立法者希望提升憲法法庭裁判權威的意圖。然而,正如法理所示,制度的設計不能止步於理論的高遠目標,更需兼顧實務的可操作性。透過完善的配套措施,修法不僅能提升裁判正當性,還能確保法庭在任何情況下的穩定運作。

憲政體制是國家治理的核心,憲法法庭則是憲政的最後防線。如何在正當性與效率間找到平衡,如何讓改革方向與實際需求無縫結合,是修法成功的關鍵。翁案提供了寶貴的方向,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能否用更完善的配套設計,讓這項改革真正落地,為憲政體制注入穩定的動力?

▼如何在正當性與效率間找到平衡,如何讓改革方向與實際需求無縫結合,是修法成功的關鍵。(圖/記者杜冠霖攝)

▲▼律師團體上街遊行,反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馬英九提名大法官黃虹霞(右二)、前立委尤美女律師(右三)都入列。(圖/記者杜冠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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