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核三能否快速重啟 在技術時間表外「更需要制度面事實釐清」

我們想讓你知道…能可以討論,但前提是必須把制度、程序、成本以及跨世代責任講明白,而不是以十八個月的神話、燃料缺口的忽略,或核廢的幻覺來推動政策。若不從制度面補強,再多口號都只是政治上的短期操作。

▲核三廠。(圖/台電提供)

▲核三廠。(圖/台電提供)

●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近來核能議題再度升溫,社會上出現「核二、核三只要十八個月就能快速重啟」的聲音,彷彿重啟核電已可成為能源轉型的立即解方?但公共政策不能建立在片面的敘事,更不能忽視制度、程序與現實約束。若不把關鍵問題說清楚,十八個月的想像只會成為另一種誤導社會的政治口號。

健全的能源政策需要科學事實、透明公開 不是以片面簡化敘事來左右民意

第一,十八個月快速重啟是「神話」,而非專業判斷。核二與核三皆已依法進入除役程序,法規上已不再是「運轉中的電廠」。

重啟並非按下開機鍵,而是必須重新走完再運轉申請許可程序,包括整體老化評估與管理、時限老化分析、終期安全分析等報告審查、輻射查核評估、耐震安全評估、設備整建與系統測試,以及最終取得核安會核發再運轉執照。

這些過程不只需要費時的專業審查,更牽涉相關環保法規與制度的補正。台灣目前甚至沒有「除役後重啟」的完整制度架構。國際上所有類似案例也無法在一年半之內完成。若在法規與審查皆未完備的情況下,貿然宣稱十八個月即可重啟,不但有失專業,更有誤導民眾認知之虞。

換言之,在制度空白尚未填滿前,討論十八個月時程根本沒有基礎。與其強調「技術沒問題」,更該誠實面對:程序才是安全的底線,而不是可以打折的變數。

第二,燃料缺口是真問題,不是喊口號就能補上。核二、核三皆已無可用燃料棒,而核燃料的採購與製造週期至少需要24至36個月,且必須事前簽訂長期供應合約。

全球可製造核燃料棒的廠商有限,加上俄烏戰爭後供應鏈重新洗牌,各國競相排隊。台灣近年政策搖擺,更不可能讓國際供應商冒著政治風險替台灣「插隊」。若沒有核燃料,即使所有程序都順利,也仍舊無法發電。

忽略這一點而談核二核三重啟,只會讓社會對核電重啟的時間表產生錯誤期待。沒有燃料,再多設備也只是空殼。若忽略核燃料採購的現實,就等於跳過核電能否再運轉的最根本前提。

第三,核廢料處置不是「幻覺」,而是長期被閃避的真問題。若核二、核三重新啟動,將增加低階、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量。然而台灣至今仍沒有任何正式核定的最終處置設施,也沒有跨世代的社會共識。

無論是高階核廢料的地質處置,或低階核廢料的永久場址,政府多年來皆未取得具體進展。若在缺乏完整處置規劃下再次擴大核廢料的累積量,最後承擔風險的將不是主張核電重啟者,而是地方社區及下一代。把核廢料繼續堆在廠區不是解決,而是把跨世代風險往後推。若只談發電,不談核廢,核電討論永遠不會有誠實的起點。

誠然,核能可以討論,但前提是必須把制度、程序、成本以及跨世代責任講明白,而不是以十八個月的神話、燃料缺口的忽略,或核廢的幻覺來推動政策。若不從制度面補強,再多口號都只是政治上的短期操作。

因此,健全的能源政策,需要科學事實、透明公開與誠實信任,而不是以片面的簡化敘事來左右民意。

唯有在完整資訊與可驗證程序下,社會才能形成基於事實的共識,而非在技術樂觀或行政時間目標的前提下進行討論。也唯有如此,社會才不會在錯誤期待中反覆撕裂。

▼若核二、核三重新啟動,將增加低階、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量。然而台灣至今仍沒有任何正式核定的最終處置設施,也沒有跨世代的社會共識。(圖/視覺中國CFP)

▲核廢料,核能,反核,擁核,台電,核電廠。(圖/視覺中國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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