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政改革/黑獄真相暴露之後

趙怡/前新聞局局長

高雄大寮監獄發生駭人聽聞的囚犯脫獄未遂卻集體自戕事件。此一事件除了「監管人員與設備疏失」之外,隱藏在火山底層之下的「受刑人人權問題」,同樣值得主管機關正視與深入檢討。

說起人權,台灣這幾年在國際上名列前矛,也是兩岸社會差異的重要指標。可是,且讓我們看看以下法務部的資料:2014年台灣監獄內受刑人數為63000多人,而獄所收容總量為54000多個席位,超收將近1萬人,導致監獄人滿為患,壓縮每位受刑人的生活空間至0.43坪,遠少於國際標準的0.7坪。

據云許多犯人在牢裡摩肩接踵,入夜就地而眠,還須側身而臥,可謂備受折磨。再者,一間過於擁擠的牢籠對收容者,甚至管理人,所造成的焦慮不安以及在矯正過程中所產生的困難度更不言可喻。

獄所的功能包括懲罰與教化,而後者的重要性尤高於前者。監獄絕非是使犯人與世隔絕或接受酷刑的所在,而是要透過矯正手段使之幡然悔悟,改過遷善,並助其順利返歸家園過正常生活,不致成為社會的負擔或隱患。因此,若有典獄人員願意付出愛心,和受刑人相處融洽,不妨視之為一種感化教育的過程而正面看待之,實不宜率爾加諸以「縱容」或「勾結」等汙名。

法律學者指出,我國採行「重刑主義」是漠視監獄矯正功能,也是造成獄所超收、受刑者產生怨懟的主因。的確,對於犯錯者一味抱持「報應原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但盼不到「刑期無刑」的一天,恐將形成惡性循環。以大寮監獄事件來說,幾位死者年紀輕輕,卻選擇比法院原判決更重的處罰加諸己身來表示對現狀的抗議。顯然他們意圖透過集體自我毀滅來宣洩內心最深重的悔恨與絕望。

這次不幸事件所揭露的黑獄真相絕不只管理疏失與人謀不臧,但願國人更能懷著哀矜的心情對所有身纏官非或已陷於囹圄的朋友多加關注。並籲請政府加速司法革新,修訂刑事法令,建構多元處遇機制,包括減刑與特赦,以降低犯罪與監收比率,並大力改善獄政以保障受刑人權益。

●作者趙怡,前新聞局局長。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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