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實踐非核家園? 蔡主席該你想想了

▲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與中執委宣傳非核家園大遊行。(圖/記者劉康彥攝)

作者/Belle

據報導,104年4月8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以8票對3票,表決通過民進黨版本第4條,即自施行之日起,依原子能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申請供發電用核子反應器之建廠及使用執照,應不予核准。前項執照到期者,不再展延。未來如三讀通過,等於直接廢止核四廠,也阻斷現有三座核電廠延役的規劃。

檢視民進黨立委陳其邁、鄭麗君、葉宜津等人提案之「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幾乎可視為民進黨版本的能源政策:以廢核為神主牌,以綠能為萬靈丹,完全無視我國經濟發展及能源使用的現實。請問蔡英文主席,這可是民進黨「想一想」的成果?

舉幾個例子,我們來看看民進黨版本草案第一條:「為落實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於民國一百十四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確保核能之和平與安全利用,並達成廢除核電之非核家園目標,特制定本條例。」

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只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可沒明訂要在2025年達成。請問蔡主席,2025年可以達成的憑據在哪裡?您自豪的「想想」智庫,有提出評估報告嗎?對台灣經濟、社會、產業的衝擊有多少?您準備如何因應?

再看第二條:「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行政院應於兩年內訂定下列政策:

一、達成核電廠全面除役之無核電目標。
二、以電力需求零成長或低度成長為規劃目標。
三、以現行再生能源發展計畫為基礎,提高其總體發展目標。
四、以周全國際能源來源及穩定能源價格為目標。
五、以有效提昇運轉中核電廠之安全標準為目標。
六、以境外處置為長程目標,並以廠區貯存為短中程處置原則。
七、以極盡周全防範,避免發生重大核子事故為目標。」

在立法說明處,民進黨委員們註明了,這是避免行政部門消極以對的作法。我們要請問蔡主席,行政部門為了確保能源安全、經濟可負擔及達成國際減碳承諾,務實推動能源政策,這樣叫做消極嗎?我國有95%的能源供給仰賴進口,電力供應又屬孤島型獨立系統,電力供應短缺時並無他國電網可相連支援,您知道嗎?貿然將核電廠全面除役,電力缺口是不是又要行政部門想辦法?

▲(圖/記者陳明仁攝)

再看爭議最大的第四條(關係文書中為第五條):「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原子能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申請供發電用核子反應器之建廠及使用執照,應不予核准。領有前項執照到期者,不再展延。」

這形同確定核一二三廠不延役、核四不商轉。我國的基載電力嚴重不足,又有數座電廠即將退役,備用容量率很快就會降至10%以下,而備轉容量率早己多次跌破6%的供電警戒線。請問蔡主席,每年600億度的電力缺口、每年數千萬噸的減碳缺口,您打算怎麼解決?以天然氣取代核能,每年暴增上千億的發電成本,由誰來承擔?

更別提草案第七條,認為台電獨占壟斷輸配電網路,使得再生能源發電被迫必須售予台電並且從其控制,成為台電的衛星工廠,所以明訂「公營電業不得拒絕代輸再生能源發電,並應完成代輸公營及私人再生能源電力之必要措施」。請問蔡主席,您真的了解再生能源嗎?您該不會真的以為,是萬惡的台電打壓再生能源發展,所以只要打倒台電,就能改變再生能源昂貴又不穩定,無法成為基載的事實?

綜上,不禁讓我們懷疑,蔡主席老是要大家「想一想」,自己卻沒有思考貿然廢核對國家社會的損害,更遑論替代方案與因應措施。

您開始想了嗎?這次該您想了喔,蔡主席。

●作者Belle,核能流言終結成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核能流言終結者粉絲專頁。(圖/翻攝自核能流言終結者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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