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務實檢討投放人工魚礁總體效益

▲人工魚礁。(圖/翻攝自漁業署)

作者/李武忠(博)

國內沿近海魚類資源長期受到過度捕撈及環境污染影響,已經面臨枯竭,使得漁民需遠赴他國臨海捕魚,卻經常遭到他國軍警武力騷擾威脅,漁民及家屬時時提心吊膽,期盼早日能有個安心的作業環境。為了增加台灣附近海域魚類棲息以及魚類資源量,我國中正艦礁將於明日沉於屏東海域當魚礁,立即引發部分學者與保育團體批評,有關人工魚礁到底該不該繼續投放,再度引發外界關注。

投放人工魚礁在國外已行之有年,各有不同目的如增加漁業資源、提供休閒遊憩景點、修復遭破壞的海洋環境、阻止非法捕魚等,而我國政府為改善或營造海洋生物棲息環境,達到培育生物資源,增進漁業經營的目的,從民國63年起開始於台灣沿岸海域投放各式人工魚礁製作材料包括:除役軍艦、水泥電桿、汰棄輪胎、廢船體、煤灰等,並設置禁漁區,實施迄今已經超過40年,共公告劃設89處人工魚礁網具類禁漁區,總面積約為237平方公里。經統計近10年,共投設電桿礁2萬2千餘座、大型鋼鐵礁近400座及船礁近80座,投入經費超過10億元新台幣

▲認識海洋文化(圖/記者林育綾)

儘管官方施政報告宣稱,投放人工魚礁的效果顯著,但是學界與環保團體卻有不同看法,綜合質疑包括可能改變海底環境、造成潮流及海浪改變以及礁體本身釋放出的化學物質可能產生毒性等,而台灣周邊海域的漁業資源依舊枯竭,經濟魚類體型與數量大不如前,沿近海漁業生產力降低都是不爭的事實。

為此有中研院相關研究學者即多次公開建議,為維護海洋生態資源永續發展,需檢討我國人工魚礁政策,並進行人工魚礁總體檢,可惜未見官方具體回應。政府部門雖強調在投放人工魚礁後,應不斷追蹤調查評估並研究改進,才能使人工魚礁發揮預期或更大更多元的效益。

▲人工魚礁。(圖/翻攝自漁業署)

事實是,國内對於投放人工魚礁的社會經濟效益,和對周圍生態環境衝擊研究報告不多,且多屬短期計畫評估,缺乏足夠的科學證據來評斷投放人工魚礁的利弊得失,尤其缺乏一套完善的經營與管理制度,讓人工魚礁漁場發揮應有的功能,自然難杜外界悠悠之口。

即便國外學者專家對於人工魚礁究竟可以提升海洋魚類資源的生產力,還是只有短期聚魚效果亦有不同看法;為此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針對這些年投放人工魚礁的實際效益,委請具專業和公信力的學者專家進行科學化系統評估,不宜盲目投放以免造成海洋環境不可逆轉的遺憾!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為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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