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柏泉
現在民進黨政府上台,決定籌措400億資金投入長期照顧,結果如何還不得而知。為什麼「長期照顧」這麼重要,政府要卯力推展長照政策呢?原因不外以下幾點:
一、國人失能、失智的比例快速增多
可以想像一下:當一個人既年老又體衰,出入靠輪椅、助行器,日常生活需人幫忙打點,嚴重些時只能鎮日躺臥,這時候,金山銀山都不重要了,能夠維持尊嚴最重要,其次才是希望擁有幸福。
腦中風、糖尿病、重要器官失能、老年癡呆是年長者最常遇上的健康麻煩,往往失去自理全部或部分生活能力,需人從旁照顧生活。
到104年,政府統計全國有76萬名失能人口,65歲以上老人48萬人。老年化加速,114年65歲以上老人將佔全國人口比例20%,失能人口加速倍增。到120年,預估120萬失能人口,老年人就佔其中95萬人。
相對於失能,失智就像無形的殺手,悄無聲息地來襲,帶給家人更複雜的照顧難題和更長的照顧時間。
失智會跟失能一樣多嗎?
大部分人很容易只記得失能問題,不經提起,常常忘了另一個嚴重問題:失智。
不說不知道,說了嚇了一大跳!
衛福部統計,104年失能人口有76萬人,到民國110年會增加到89萬人,到了民國120年,失能人口飆破120萬。
但這些數字沒有劃分屬於身體上的失能還是精神上的失能(失智),讓國人誤以為「失能」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衛福部委託台灣失智協會調查研究所得,103年全國失智人口約24萬人,到民國110年增加到32萬人,民國120年激增到48萬人。
假設,失智人口在全部失能失智人口中約佔三分之一,失智人口增長速度比失能快,到民國120年,已經超過三分之一比率。將失能失智人口扣除64歲以下,那麼,65歲以上失智很可能達二分之一。
我們對失能的成因越來越了解,比如腦中風之類,但失智很複雜,有神經退化型,有血管型,有藥物酒精型,還有因老化、糖尿病等等原因造成的癡呆和精神病態。所以,真的要盡可能多了解一下!
需要長照者可能面臨哪些問題
—什麼情況才需要被長期照顧?
癌症末期造成體弱力衰,老化帶來骨頭、關節、肌肉、視力、聽力、神經等衰退,心血管、新陳代謝疾病帶來中風、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腎病變、肝病變、肺病變等等。老年時最易發生的老年癡呆、阿茲海默氏、帕金森式症,因為意外滑倒、摔傷等等,是年長者最常見的健康威脅。
也許你會認為被照顧,應該都是老人家,實際上卻不是這樣。(就像俗話所說「醫院住的是病人,而不是年紀大的人」)。主計處的人口調查告訴我們真實的情況,被照顧不是老人家的專利。在25~64歲間正處於負擔家計、賺錢謀生的黃金歲月,因為車禍、職災意外,因為腦中風、癌症、洗腎、肝病等等,不只需要被照顧,甚至失去了收入來源,無疑是雙重打擊!在所有被照顧者中,25到64歲青壯人口占了3成。加入幼年期發生的先天疾病、感染、意外傷害後遺症的人口,加總達3成5。所以絕不是說,青壯的人不用擔心被照顧、收入中斷的問題。
有伴無伴到老,都需要長照
有一天,誰都會坐著、躺著,需要人家照顧,希望有人陪伴、照料、出門兜兜風曬曬太陽、看看老朋友。
有時候會覺得,有另一半相守到老,彼此算有個照應,人生夫復何求。真實的情況一定如此嗎?
有幸結姻緣,一定有幸海枯石爛、天長地久嗎?有幸白頭偕老,一定能一起上天堂嗎?
現代社會崇尚個人自由,不愛束縛,抱定一生不婚的人越來越多。
從女性看, 女性過了40歲以後,不婚的心情大概更清楚。行政院衛福部97年一份調查發現,40歲以後還沒結婚的女性近半數打消結婚念頭,不想婚的主因是希望享受單身生活。還有結婚意願卻沒結婚的主因是尚未遇到合適對象。內政部的婚姻狀況統計告訴我們另一個事實:40歲以後一直到晚年的女性,未婚者有50.2萬人,佔法定結婚年齡人口的5%。加上有過婚姻而離婚的63.7萬人(6.3%)、喪偶102萬人(10.2%),在40歲以後成爲單身的比例高達每5個就有1個,人數超過216萬人。
從男性看,不少熟男也不婚,終身單身的比例非常高。如果不婚族,加上有過婚姻的離婚男(61.7萬),喪偶男(23.9萬),40歲以後單身的人口多達142萬人,佔法定結婚年齡以後人口14.9%。把這個142萬人口除以國內40歲以後全部男性,更突顯出40歲以後到晚年,高達 25.5%的男性是單身一族,每4人就有1人,多叫人震驚的數字啊!
越到晚年這一天來到時,可能配偶不在了;即使在,也可能同樣需要被照顧;即便有子女,能苛求嗎?更何況單身一族,能仰仗的人是同居人?是兄弟姊妹手足?是拜把之交、手帕之交?
主計處最近一次人口調查,其中一項對家庭有需要被照顧的人,了解他(她)們的家庭狀況、婚姻或伴侶。在病榻、輪椅上的被照顧者,未婚的人佔17.7%,離婚與配偶過世的人佔35.7%,單身者合計53%。當時配偶還在,或是有老來伴的人佔了快47%。
這份調查為我們下了一個結語:不管有伴無伴,都需要「長期照顧」!問題是誰照顧?
勞保薪資過低,失能給付杯水車薪
國內勞工保險的失能給付,當勞工終身失去工作能力,可以選擇申領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或經專業職能評估工作能力減損超過70%,難以返回職場,可以申領失能年金。
但問題來了,勞保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明顯偏低,不管是失能一次金還是失能年金,都跟投保薪資息息相關,失能年金尤其需要較長年資才具有實際的收入與生活費津貼效果。
看看勞保局103年12月的統計,全體992萬投保勞工當中,月投保薪資級距在30,300以下者高達57.99%。35歲以上勞工被保險人的月投保薪資30,300元以下的比例才開始低於平均值。也就是說,34歲以下的青年是低投保薪資的主要族群,越年輕越低薪,而且佔比例最多的薪資級距是19,273元。(勞保投保薪資最低級距已改為20,008元)
一位大學畢業、退伍後工作了5年的30歲年輕人,平均月投保薪資20,008元,一場車禍造成殘廢六級失能,被判定再也不能返回職場,他能領多少失能年金?答案是4,000元。未來人生長達數十年不能工作,只能領微薄的4,000元,這是一場惡夢開始?
●作者李柏泉,曾任記者、國家衛生研究院公共事務室主任、台灣警察專校講師,現職為壽險公司專職業務主管、壽險顧問。本文原載於元神館出版,《怎樣買長照險:一本長照存摺保幸福指南》,不代表本社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聲音,來稿請寄至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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