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運動場政治標語解套:被國際罰款,舉布條者付

▲棒協工作人員搶學生的標語。(圖/翻攝「dicky071900」YouTube)

文/季節

亞洲盃U18青棒錦標賽8月31日在台中比賽時,有國內球迷在觀眾席拿出「台灣就是台灣 Taiwan is not Chinese Taipei」的布條,我國棒協人員基於國際奧會規定,不得在場內從事政治活動,於是上前阻止,結果爆發拉扯衝突,結果持布條民眾事後決定提出告訴。

其實相關的爭議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往往一方會認為我們是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在自己國內以和平不直接干擾比賽的方式表達主張更是天經地義,而另一方則會主張我國國際參與空間已經很有限,好不容易爭取到國際賽事主辦權,自然應該遵守國際規範,不在場內從事政治活動,以免因此被國際奧委會罰鍰甚至停權。

而且2016年在高雄舉辦亞洲盃男足資格賽附加賽時,就有球迷在場內懸掛台獨旗幟與「台灣就是台灣」字樣布條,結果事後我國足協被亞洲足球聯盟判罰5000美元。既然有此前車之鑑,加上奧林匹克憲章明文禁止政治宣傳,則棒協人員有此疑慮加以勸阻,也就不足為奇。冤有頭債有主,定出這些禁令的是國際奧會,曾開罰的是亞洲足協,結果國內不滿的民眾都只把矛頭對準棒協,卻沒人針對國際源頭批評抗議,豈非怪事?

有一些民眾不能理解、也不能認同運動場內不得從事政治活動的規定,其實有這種規定的道理很簡單,同一國民眾之間,尚且會有針鋒相對完全矛盾的政治主張(在我國台獨與否、在英國脫歐蘇獨與否),何況國與國之間?如果兩國球迷都在場內從事政治活動,重則雙方叫罵大打出手,輕則令選手心情受影響表現失常,對於想好好看球的球迷而言,絕非好事。

如果韓國到日本比賽,日本球迷在場內高舉「還我竹島」的旗幟布條,韓國選手果真都不會被影響?我們不能保證每一個從事政治活動的民眾都能和平理性,也不能保證每一位觀眾或選手都可以不受影響,因此國際乃制定如此規範,確保運動賽場的最基本需求和目標:觀眾好好看球、選手能全心賽得以不受影響。

現代民主社會,發表政治言論的管道很多,遊行、投書、call in、發表在個人臉書或部落格都可,實在很難想像會因為禁止在運動場內從事政治宣傳,就徹底剝奪了一個人的政治言論自由?

這種事其實有一個方法可以解套,本場比賽票券已經聲明不得有政治性及非運動標語色彩之旗幟,如果有民眾執意仍要舉起,那麼棒協不妨放行,但是要求民眾簽下切結書,倘若事後棒協被國際開罰,相關罰鍰需由舉布條民眾支付,而非全民買單((棒協每年有接受政府編列預算)。畢竟民主時代,人人都有言論自由,但也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豈有一方面主張我有我的言論自由,出事時卻要別人為我的言論負責之理?

►►►隨時加入觀點與討論,給88論壇粉絲團按個讚!

●作者季節,台北市議員助理,台大政治所碩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