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獲假檢警詐騙集團,攻堅還聽到成員在罵被害人。(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文/葉家興
我的一個MBA學生是韓國華僑第三代,最近被詐騙集團騙走新台幣1,800萬元。原來,公司在德國總部的德籍財務主管,接到流利的德語電話以及文辭優美的德語電郵,竟不疑有他,未經查證確認,便將鉅款匯到台灣某家銀行的宜蘭分行。等到公司發覺受騙,追蹤這筆款項,錢已經轉匯到香港,再轉匯到福建,然後化整為零進入眾多不同的帳號。
這位學生受命從香港輾轉到台北、宜蘭等地報案追錢,才發現該銀行分行早有類似前科,但台灣警方只能搖頭嘆息,法律罰則過輕,抓了又放,抓不勝抓。大家只好明哲保身,自求多福。
2016年初《時代》雜誌曾報導,台灣已成國際詐騙集團的天堂。而在12月中西班牙警方也曾宣布,破獲在馬德里、巴塞隆納等地高級住宅區的13座電話機組,逮捕了240名大陸及台灣嫌犯,集團不法獲利約新台幣5.4億元。西班牙國家通訊社愛斐社(EFE)在報導中甚至強調,這類犯罪行為起源於台灣。
大陸警方2016年在全球各地就已進行了47次的緝捕行動,多國司法單位忙得人仰馬翻。當中逮捕4,500台灣嫌犯,部分從歐亞非等地引渡至大陸,至於遣送回台灣的其餘嫌犯,則多數在桃園機場各自解散。
台灣人對詐騙猖狂一度不勝其擾,最近幾年國人對電信詐騙提高警覺後,詐騙集團便將技術「輸出」,讓整套的詐騙Know-How在國外發揚光大,結合各國的「車手」,繼續大賺特賺。
詐騙集團在台灣成長茁壯,令人想起1982年美國雜誌《The Atlantic》的「破窗」理論文章。政治學者James Wilson和犯罪學者George Kelling於文中指出,當一棟建築物出現幾個破窗而沒有及時修繕,罪犯便會以為打破其他窗戶也不會帶來嚴重後果,結果是整棟建築物最終會遭受更大的破壞。兩位學者因此提議:要打擊嚴重罪行,警方對任何輕微的罪行都要持「零容忍」態度。於是紐約市警方在1994年開始付諸實行,之後的罪案率果然不斷下降。
▲從肯亞被羈押送往大陸的嫌犯,左右各有一名警員「護送」。(圖/翻攝自新華社,資料照)
破窗理論也可以從罪與罰的「理性」計算來理解。例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Gary Becker)及芝加哥大學的經濟學教授李維特(Steven Levitt)認為,違法和犯罪行為並非全是不理性的,相反,許多違法犯罪行為背後,可能恰是理性算計的結果。
追求金錢報酬極大化的違法者,會評估犯罪的成本與效益,其中成本包含每宗犯罪的實際成本,與刑責的預期成本(被捕的機率、定罪的機率及刑責的輕重)。從這角度來看,電信詐騙吸引眾多徒子徒孫加入是有道理的,因為在科技發達以前,傳統的搶、偷、騙等不同犯罪,大致都是高風險與高報酬的掛鉤。愈高報酬的犯罪行為,有愈高程度的刑罰。搶大錢的後果嚴重,騙小錢的罪刑輕微。
舊型態的詐騙與偷、搶一樣,每宗犯罪需要獨立的具體成本,且只要親自近距離接觸被害者,被識破、逮捕的機率就是個不可忽略的風險。然而,電信詐騙顛覆了傳統罪與罰之間的對價。組織化的詐騙集團可以藏身法律缺位的國度,對台灣法律管轄權以外的人士進行「邊際成本」幾乎為零的詐騙。打一通電話的額外成本很低,就算被識破也不會成為現行犯被逮到。重要的是,利用銀行轉帳瞬間之間得手的鉅款,豈是傳統騙一條金項鍊、金手鐲的那種小錢可以比擬?
一旦投入通信設備的固定成本、取得潛在受害名單之後,犯罪「邊際成本」幾乎為零,潛在犯罪收益的鉅款又高到不可限度。此外更爽的是,台灣司法對詐騙的處罰,還停留在傳統「騙小錢」的理解,對組織化的科技詐騙欠缺相應深度的懲罰在犯罪。因此,對犯罪集團而言,用搶、用偷,當然不如用騙。舊型態的黑幫轉型,小弟們都進入吹冷氣打電話的「創新」詐騙集團了。
只要法律對組織化科技詐騙沒有與時俱進的認識,以及符合比例原則的嚇阻,可以想見的是,前仆後繼的年輕新血輪番加入,讓國外驅逐出境、國內登記釋放的畫面不斷在台灣上演。
詐騙集團騙完台灣騙大陸沿海,騙完沿海騙內地,騙完中國全境還轉換語言騙更有錢的歐美人士。反正核心技術掌握住,邊際犯罪成本為零,預期懲罰成本小到可忽略,潛在獲利如豪宅跑車卻又如此吸引,年輕人涉險投入也就不足為奇。若不幸在國外被捕,還可以高舉主權作為最後避難所,遣送回台之後的輕處理,更讓許多曾被詐騙電話或簡訊騷擾,甚至破財的受害者傻眼:我們的刑罰體系是否跟不上科技進步?
台灣因此與詐騙天堂的惡名連上等號,就像義大利擺脫不了黑手黨的惡名一樣,我們希望國際上對台灣的認知就是騙子王國嗎?
●葉家興,在香港吐露港灣生活與任教的台灣客家人,出生在《冬冬的假期》電影裡的小鎮苗栗銅鑼,台大電機系學士、經濟所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精算、風險管理與保險博士。1996年離台前在金門太武山麓服役兩年。譯有《經濟學與社會的對話》、《世代風暴》、《助人為獲利之本》、《當經濟指標統治我們》等。著有《理財與保險--迷思與反思》、《陸生元年》、《未來事件交易簿》。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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