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就像小媳婦

▲老師,教書,授課,學生 。(圖/視覺中國CFP)

▲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在一個學校服務,看起來沒有什麼不同,然而代理教師所受的待遇與正式教師卻截然不同 。(圖/視覺中國CFP)

文/宋慶瑋

每個學校都有代理教師,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在一個學校服務,表面上看來沒有什麼不同,然而代理教師所受的待遇與正式教師卻截然不同,為何?教育制度對於代理教師有什麼樣的要求?各縣市對於代理教師有甚麼不一樣的待遇?家長、學生、同事怎樣看待代理教師?行政又如何安排教師?代理教師心理層面又如何應對?都很值得探討。

中小學教師員額編制是固定的,以國中而言,每個班級編制2位教師,全校總班級數滿9班增加1位,由於少子女化嚴重,桃園市率先創全國之先,105學年度提高每6班增加1位,106學年度再度提高每4班增加1位教師,此舉讓超額教師大幅降低,但相對也增高人事成本,全國並非每個縣市都有如此財力。

主管機關每年都會檢討各校的「控管缺額」,不希望聘滿,原因有二:一是減少人事成本;二是降低超額影響。既然控管缺額是必要的,因應的方法就是聘任代理教師。近年各縣市對於代理教師的控管幅度有提升的現象,從5%→7%→10%,或更高不等,而偏鄉學校交通不便,正式教師未足額聘任,控管缺額比例最高。

除了控管缺額聘任代理教師以外,因為留職停薪滿三個月以上,都可以聘代理教師,最常見的育嬰假、服役、侍親、進修等假別,都是聘任代理教師。

代理與代課 教師身分大不同

代理教師與代課教師的不同,從待遇簡單的區分是,代理教師領月薪,代課教師按鐘點實授實付。正式教師出缺的情形非常複雜,有些可以預期,有些則否。倘若在學年初前,也就是每年8月1日前,明確可以判定有一年的控管缺或留職停薪缺,校方就可以在暑假期間,自辦代理教師甄選。由於各縣市對於代理教師起薪的日期不一,為了省錢,大部分壓在8月最後一周,所以只要在此之前聘任代理教師,即可以續年資一年。

開學後,有些特殊情況發生,如正式老師生產後隨即請育嬰假,或是家裡長輩需要照顧須請侍親假,或是長期病假,此時也必須立即徵聘代理教師。但是開學後要徵聘代理教師是非常難的,因為服務年資已經無法滿一年,對於中途出缺的代理教師徵聘,即便是流浪教師也興趣缺缺。

聘不到的代理教師缺,所遺留的課務仍要由老師上課啊!此時教務處必須外聘鐘點代課教師,或是很辛苦地請校內同科老師「外加」代課,此兩種方式在執行上都具高度挑戰性,外聘代課教師若能全部吃下所有課務,尚有意願前來應聘,倘若每周只有少數幾堂課,又被學校綁住好幾天,這樣外聘代課的機會非常渺茫。而校內分攤出缺老師課務,也常遭同科老師拒絕,畢竟每個老師負擔已非常沉重,又要外加課務,實在吃不消,難怪教務主任、教學組長年年換人做。

代理教師往往比正式教師好用?

代理教師的聘任,基本上以出缺科目為主,還有個考量是擔任行政工作,這兩者若能同時顧及,則代理教師的功能可以發揮得淋漓盡致。在教學與班級經營上比較不難聘任代理教師,最難的是聘任兼職行政工作的代理教師。近年「行政逃亡潮」加劇,正式教師對於行政工作興趣缺缺,兼任導師減課及導師費提高,讓兼職行政老師非常氣餒,況且校園民主氣氛高漲,從事行政工作若沒有很高的EQ,或是犧牲課餘、假日時間加班,恐怕會天天受辱,行政熱忱不斷消磨殆盡。在學校行政工作中,最困難的首推生教組長、其次教學組長、衛生組長、體育組長……,這些需要高度與人打交道的行政工作,有時為了應付家長、學生、同事,搞得自己的下班時間都沒有了,難怪行政逃亡潮始終沒有緩和過。

就是因為正式老師對於行政工作不感興趣,代理教師兼任行政工作已成為一種必然,代理教師因為尚未取得正式教師資格,為了餬口,不得已也只能答應再說,所以每個學校聘用代理教師兼職行政工作是為常態。

代理教師一年一聘,有教師證者可續聘,最多可達三年,有些學校乏人問津的苦差事職務,也都由代理教師擔任,如行政組長、社團指導或導師工作等,尤其國中的生教組長職務,粗略調查超過一半學校都是由代理教師擔任。這些代理教師雖尚未考上正式教師,但其專業都是經過師資培育,教師檢定考試通過的合格教師,與正式教師並無兩樣,也有學校聘用代理教師作為導師救火隊,以及遞補正式老師意願不高的職務,尤有甚者,取代不適任教師的班級經營或課程教學,可說非常認命與辛苦,就因為尚未考上教甄,為了生計,也得聽任學校的種種安排。

▲老師,教課,愁雲慘霧。(圖/視覺中國CFP)

▲學校乏人問津的苦差事職務,也大多由代理教師擔任 。(圖/視覺中國CFP)

代理與正式教師同工不同酬

各縣市對於代理教師待遇的規範不盡相同,同為代理教師,有些聘期與正式教師相同(數量較少),多數縣市採8月底至隔年7月初給薪,聘期只有10個月或11個月(尤其是縣、市立學校很常見)。換言之,多數代理教師一年只拿到10個月又幾天左右的薪資,等於暑假兩個月期間被迫失業,而欲請領失業補助時,被以「假性失業」,或是「兩個月後會有工作」(即使尚未確定能有新工作)等理由百般刁難;同時間卻因為這兩個月的「失業」而收到國民年金繳款通知單的尷尬現象

依照代理教師聘用條例,每個月受聘一日即算年資一個月,也就是8月底與隔年7月初有給薪,這兩個月就算完整年資,合計代理教師就滿一年年資,但是薪水卻只有10個月又幾天,政府真的是省很大啊!有些縣市允許兼職行政的代理教師,給薪到7月31日,但畢竟還是少數,可見得這是地方政府的權力,應該全國統一制定才對。

畢竟不是正式老師,校內所有的委員會幾乎無權參加,如教評會、考績會、性平會、特推會等等,可是事情卻非常的多,跟正式老師沒有兩樣,尤有甚者,有些令人頭痛的正式老師,聘任代理教師反而更能取代發揮,受家長與學生的肯定。當然也有部分代理教師素質參差不齊,偶有性騷擾或性侵害傳聞的代理教師到處流浪代課,造成很多困擾,學校徵聘代理教師時不得不謹慎。

除了許多委員會無法參加以外,另外對於代理教師兼職行政在心理上最常出現的壓力是:行政交接制度不確實、行政專業不足時無法得到立即支援、解決問題方式多半靠自己摸索、教學專業多呈零成長甚至負成長、備課時間多被壓縮,影響教學專業成長、行政工作業務為生活之主要壓力來源等,可說倍極辛苦,若非為了爭口飯吃,正式教師視為難為的行政工作誰敢碰啊!

總之,代理教師的工作權益及受薪待遇,值得主管機關再次檢討。校園民主化未臻成熟,正式教師不願意做的行政職務,勉為其難由代理教師兼任,政府就應該給予厚待。至於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的工作安排,學校應以開放的胸襟,正式與代理一視同仁,專業導向、用人唯才。值此少子化趨勢,代理教師比例有增無減,我們更應重視代理教師權益,不要讓代理教師永遠都是小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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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慶瑋,桃園市立福豐國中校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有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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