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方利益團體紛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 。(圖/攝自司法院網站)
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來說,此刻如同「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軍改、公教年改、國民黨、承審法官、監察院都紛紛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而司法院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向立法院提出改革大法官審查制度的「憲法訴訟法」(即過去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草案,立法院臨時會最近將通過。面對紛至杳來的政治敏感案件,加上釋憲審理制度將徹底改變,大法官正處雞鳴雨晦之時,但何必憂心,「君子不改氣節」。
司法院長許宗力過去是公法學者,曾任職大法官八年,可以說是歷來最懂憲法的司法院長,2016年11月他一上任司法院長,馬上就大法官制度規畫改革。
民眾對大法官審理制度最大的埋怨在於釋憲案實在很會拖,案子送進去,經年累月,沒有結果。依照司法院的統計,從2010年11月到2016年10月,6年內大法官會議共作了59件解釋,平均每月作0.81件解釋,也就是說,大法官平均一個月作出不到一件的解釋。
何以致此?其實這和通過釋憲案的門檻條件過高有關。依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大法官會議要通過違憲與否的決議,15位大法官必須有三分之二人數的出席審查會(10位),同時經三分之二的投票同意通過違憲或不違憲的評議(也是10位),釋憲案才算審結,然而,每個大法官都是學養豐富,個個有堅持,論理一大串,到了最後的評議關頭,投票結果往往是9:6或 8:7,案件過不了,只好擱置,於是釋憲案就這樣無限期拖延,解釋始終沒作成,聲請的民眾自會質疑其中有鬼。
▲司法院長許宗力一上台即著手改革大法官審理制度。(圖/記者吳銘峯攝)
這次司法院送到立法院的「憲法訴訟法」草案,將大法官會議改稱為「憲法法庭」,並針對釋憲的門檻條件大幅放寬,對於受理的釋憲案,應經憲法法庭的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10位),參與大法官的過半數同意(即8位),即可通過釋憲判決。
門檻一放寬,就會加速釋憲案的審結。其實,許宗力一上台,就已想方設法加速案件審結,從2016年11月到2018年6月,大法官會議通過25件解釋,平均一個月是1.25件,這對大法官們來說,壓力很大,未來可以預期會更快速。
除了門檻條件問題,大法官會議目前面臨的是要不要支持蔡政府的改革政策。前瞻條例釋憲案,甫經大法官會議議決不受理;公教年改團體分別提出釋憲聲請,立法院臨時會本月廿日通過軍人年改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八百壯士亦聲請釋憲;還有黨產條例爭議,審理國民黨黨產案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欣裕台、中央投資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與不當黨產條例部分條文違憲,暫停案件審理,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加上先前監察院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這些政治性釋憲案,都相當棘手。
分析這些釋憲案,軍公教年改團體的聲請,若沒有用盡訴訟審級救濟途徑,被大法官程序駁回不受理的機率很大;而黨產條例釋憲,先前監察院提出聲請,大法官會議對於要不要受理,仍有爭議,至今沒有結果;至於因審理黨產案的北高行合議庭法官聲請釋憲,法官個個有來頭,辦案經驗都逾廿年,閱歷豐富,其中審判長李玉卿二年前還擔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負責大法官會議業務,對釋憲案相當嫻熟,她寫出來的釋憲聲請書,大法官會議勢必很難駁回,審查時將會引發一番論戰。
十五位大法官都是經過總統提名和立法院審查通過,在政黨輪替下,政治與司法獨立之間該如何維持應有分際關係,職司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大法官比誰都清楚,司法貴在獨立。
湯德宗大法官在日前作出的746號解釋的「部分不同意見書」提到,在前瞻條例釋憲案不受理決議之後,恐難再期待同修福慧,「雞鳴雨晦,但求無愧。」看來湯德宗的意思是要與許宗力割席斷交。不論如何,整體社會環境雖如同「風雨如晦,雞鳴不已」,前途艱困,但只要大法官們堅守中立客觀,依法論法,終將「既見君子,云胡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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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位榮,ETtoday副總編輯,資深司法記者,熱愛司法與新聞,深信司法的價值不僅在於公平正義,更多是來自於人民的信賴。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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