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之約/瑪莉亞颱風 北北基分手

▲▼瑪麗亞颱風發威,建國高架橋轎車翻覆,重慶北路路樹倒塌。(圖/記者趙永博攝)

▲瑪麗亞颱風發威,建國高架橋轎車翻覆,重慶北路路樹倒塌。(圖/記者趙永博攝)

北北基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或俗稱的颱風假的不同調,不僅影響到民眾的作息,更打破了北北基長期的默契。

尤其北北基早就成為工作與生活共同圈,若針對天然災害無法做出停止上班上課一致的決策,難保日後不會再次引發民眾的不滿與抱怨。

在過往,天然災害發生是否要停班停課是由中央政府來決定。然而,儘管臺灣幅員不大,以臺灣地形來說,颱風來臨時各地的雨量分布情形仍會有不少的差別。

因此,根據現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風災已達一定的基準,例如「依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四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七級以上或陣風可達十級以上時」,授權直轄市長或縣(市)長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如此,或許可以達到因地制宜的效果與目的。

同時,依照該辦法的規定,「地理位置相鄰之直轄市、縣(市)於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前,應就預計發布結果及發布時機進行協調聯繫」。長期以來,北北基會就是否停止上班上課進行協調,期望取得一致性的決定、避免造成民眾的不便或無所適從。

但是,很顯然地,這個辦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如果地理位置相鄰的直轄市、縣(市)發生意見不一致時要如何處理,才會產生這次北北基決定不同調的結果。

事實上,既然沒有意見不一致的處理機制時,北北基首長依其判斷做出是否停班停課的決定,依照法律規定並沒有可以議論的地方。但是,為了避免決定不一致造成民眾的不便,中央主管機關或許應該研議出一個意見,決定不一致的爭議解決機制,或在必要的時後應該積極介入協調,避免產生「瑪莉亞之亂」事件的再次重演。

畢竟,縣市首長只是被授權決定發布是否停班停課,對於可能產生的爭議或不同調的情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宜置身事外。

當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停止上班是否要立法來加以規範,一直以來也是一項引起廣泛討論的議題。

事實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行之有年,勞資雙方也多會遵循此項辦法來決定是否上班工作,或許勞政主管機關可以參酌該辦法,綜合過往的行政函釋與規定,邀集勞資雙方研議可資遵循的規定,以期減少可能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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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約,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專任教授。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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