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每個月會花多少錢看影音節目內容?(圖/記者季相儒攝)
●陳貴龍/ 台灣資通訊傳播協會副秘書長
在台灣,自有「分組付費」這個名詞開始,就一直成為有線電視上下游業者的緊箍咒。從上世紀70年代有線電視在台灣開始萌芽發展,並逐步規模化、集團化成形迄今,有線電視業者兜售其視訊服務主要係採取基本頻道「一大包,一個定價」的收費模式,這種吃大碗公,吃到飽的方式,長期以來為主管機關及眾多傳播學者們所詬病,故關於「分組付費」的政策,自前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即開始不斷研議國內外的相關作法,甚至尤有甚者,更有學者大聲倡議「單頻單買」的可能性,以求早日實現台灣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的目標,然而,在當時主、客觀條件的侷限,以及有線電視數位化比率偏低,技術上無法配合等核心因素下,分組付費便成了只聞樓梯響的虛幻議題。
其後,在現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之後,在透過實驗區計畫,有效推展有線電視數位化比率,並在101年重新劃分了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區並重新受理新進業者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與既有業者跨區經營,要求新業者與跨區經營的既有業者必須提供全數位化的服務,以及三包以上的基本頻道套餐供收視戶選擇,開始在業界投下了「向上分組」或「向下分組」的議論。
而在有線電視產業內部競爭加劇,以及NCC的強力勸說下,凱擘集團旗下的南天有線電視更開風氣之先,提出了首個既有業者分三包的基本頻道套餐資費方案予NCC審議通過,為分組付費的實現,映入了一道微光。
102年時,協會回應NCC對於分組付費的意見徵詢,提出了關於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的對案。構思了基本頻道區分為(1)基本普及組(定價不得高於 200 元)及(2)至少 2 組以上的基本套餐組(每組定價不得高於 200 元,總和不得高於 300 元,套餐組內頻道可重複排列),訂閱總金額不超過500元的方案,兼顧現實及可行性,並提出了不同構面的思考,頗受主管機關及同業的肯定。
至104年底,立法院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同時,對於分組付費政策所做的附帶決議,更令主管機關有充分理由推動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相關辦法。然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原本在去年就應該要推出並實施的草案,卻受到有線電視產業上游頻道業者激烈反對,甚至其代表的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更直接公開嗆聲,表明如果NCC貿然實施分組付費方案,年底縣市長還要不要選了?在其背後代表的政治壓力下,NCC也只好持續「研議」。
一個分組付費 兩條平行時空
▲中華電信MOD訂戶持續增多,瓜分的也是有線電視訂戶。(圖/業者提供)
今年1月,NCC正式將「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規劃草案」的執行方案納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草案」中;與此同時,NCC也同意放寬對中華電信MOD在頻道組合權限。這兩個採取不同技術,提供相同視訊服務的平台業者,對於分組付費政策的原本應該趨於一致,甚至相互產生有效競爭,如今,卻成了兩條平行時空。
首先,NCC「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的分組付費政策方案,再次對外徵詢各界意見,依然引來了有線電視上下游業者的反彈。系統業者強烈表達該方案中同意上游頻道業者得自行訂價及組合家族頻道套餐,以及單頻單買等規定,已有介入民間企業之營業自由與經營自主權,戕害憲法保障人民言論、營業自由及財產權之違憲情事之虞,並指出多元分組付費在現有頻寬與帳務系統上恐難支應的技術困難;另一方面,上游的頻道業者同樣也不領情,並恐懼基本頻道最小包恐會產生磁吸效應,為了力守頻道的百分之百佔有率才能向廣告主販售廣告秒數,所以一定會爭取擠進200元的基本頻道最小包,屆時分到版權費肯定比現在更少。即使NCC拉高了600元基本組合的分潤,也可能看不到吃不到,因為深怕系統業者穿小鞋,以組裝多個基本頻道組合,回頭砍頻道授權費,至於自組付費頻道套餐,則還是天方夜譚,難以想像。
然而根據有線電視的經營實務上,目前大多數消費者仍會依照既有收視習慣,購買頻道數最多、最大一包的基本頻道組合,故並不會發生頻道業者所言的排擠效應。所以,NCC規劃的200元最小包(清冰組方案)或許可說是務實,但更可以說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6月上旬,「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經過NCC委員會審議通過。待修正發布施行後,業者將依新的收費標準向各縣市政府費率審議委員會申報收視費用,也就是說,原本最快在明年1月1日即要推出的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案,卻在7月初,NCC代主委陳耀祥以分組付費的相關配套措施還未完備,必須暫緩為由緊急喊卡,並宣布延後一年再實施,這樣的大轉彎,究竟原因為何,再次引發市場不少議論與震撼。
而另一個分組付費政策的鋪排,也就是長期與有線電視分庭抗禮的中華電信MOD。在今年1月,中華電信MOD取得了可以自組頻道套餐的權力後,於近日正式對外開出了第一槍。
中華電信MOD對外宣示,將於8月份推出「自由選套餐」,分為三種計費模式,任選20個頻道,每個月200元,任選50個頻道,每月300元,以及全部190個頻道看到飽,月付350元,用戶可以每個月調整(增刪)想要收視的頻道種類,在新聞、戲劇、體育、電影、兒少等不同種類頻道中任選,此舉,除有意打破由頻道代理商台灣互動長期把持中華電信最大包套餐的授權費分帳權力,也直接以用戶的訂閱數來議定授權費與分潤收入,可說是充分體現了「分組付費」與「單頻單買」這兩個有線電視業者遲遲無法實現的視訊服務態樣,相較於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的暫緩實施,更是一大諷刺。
一個分組付費,兩條平行時空。在NCC對外宣布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政策暫緩之際,有傳播學者認為,現今台灣的視訊服務市場不只有線電視單一選擇,因此已無須透過分組付費來限制有線電視的發展,這樣的說法係將分組付費視為是一種取得特許經營的重擔與責任。然而,當有線電視不分組,競爭對手中華電信MOD正要全面擁抱分組付費、滿天數位雲端之上的OTT業者甚至連每個(段)節目都可以透過AI編排、推播至閱聽眾面前,或交由閱聽眾自行篩選的同時,已全面數位化的有線電視上下游,在面對分組付費時,卻仍是以不變應萬變的牛步心態,與如今的世道,處在不一樣的平行時空,顧影自憐,徒呼負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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