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如果是在台灣 王力宏該怎麼向「蕾神」道別?

我們想讓你知道…夫妻離婚財產分配,財產較少一方有請求權,至於贍養費,只有無過失一方且生活將陷於困難才得以請求。

● 作者法律百科 Legispedia

每夜每天對家的思念?

明星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離婚後,李靚蕾發文指控王力宏私生活不檢點,經常在外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只提供金錢給家庭但沒有實質盡到身為丈夫跟父親的責任。且暗示王力宏的家庭控管甚嚴,自己在婚姻生活中遭受到許多委屈。

之後王力宏的父親與他本人先後發出聲明,強調並未有出軌之事,反而是李靚蕾不實指控、以懷孕為由逼婚,如今還要索討鉅額贍養費,種種威脅勒索行為令人痛心。

 

▲王力宏遭前妻李靚蕾爆料,王父拍出親筆信力挺兒子,反指控李不斷勒索,只想要錢。(圖/翻攝自Instagram/jl.leilei)

至於事件真相如何、怎麼發展,受到許多人的關注。雖然隨著王力宏最新的道歉聲明,事情可能會暫告一段落,且 2 人間的關係即使要訴諸法律,也應該會適用他國規定,但如果從台灣現行法律出發,會怎麼處理這些問題呢?

不是唯一時該怎麼道別?

以台灣現行《民法》規定來說,夫妻離婚的方式包含兩人合意的「協議離婚」、向法院請求的「裁判離婚」。不管採哪種方式,都會產生如夫妻財產分配、子女親權等問題。

協議離婚是在夫妻兩人同意的情況下離婚,須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可以同時就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扶養義務、會面交往以及夫妻財產分配等事項作協議。

裁判離婚,則需要有法律上的事由才能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例如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遭到配偶或配偶的直系親屬虐待、被配偶惡意遺棄或甚至意圖殺死自己時,就可以向法院請求離婚。

(參考文章:梁維珊/協議離婚應該注意的事項、黃郁真/哪些情況下可以請求裁判離婚?

離婚之後不可能錯過你

離婚之後不可避免會遇到「夫妻財產分配」的問題。如果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夫妻之間的財產依法規定,是各自管理、使用收益,但當兩人離婚時,婚後財產相減後得到的差額,夫妻各取一半,所以婚後財產較少的人,對較多的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而一般慣稱的「贍養費」,在法律上其實有較為嚴格的要件。只有在裁判離婚時,才能由無過失的一方請求,也就是說如果自己對於走到離婚這一步有犯錯,就無法請求贍養費。最後,贍養費只限於離婚將導致生活困難時才能請求,也就是必須沒有錢又沒有謀生能力,因此,即使獅子大開口的請求,也會由法院判斷到底合不合理,而不會一律准許。

(參考文章:雷皓明、張學昌/贍養費金額可以要多少?、戴雯琪/結婚後財產是夫妻共有嗎?對方不負擔家用也不顧小孩,離婚還可以分一半嗎?——簡介修法後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財產較少一方有請求權,至於贍養費,只有無過失一方且生活將陷於困難才得以請求。(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另一半有哪些你不知道的事? 

通姦罪在經過大法官解釋後正式失效,但在《民法》上仍對於婚姻中出軌的一方,要求負起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責任。當另一半出軌時,可以向外遇配偶和第三者請求損害賠償。如果想讓婚姻關係隨之結束,可以要求離婚;若還是想維持婚姻關係,可以要求外遇配偶履行同居義務、給付扶養費、要求分擔家庭生活費用。

然而,要蒐證配偶的外遇情形並不容易,針對非公開、具隱私性的言行偷偷錄音或錄影,涉及刑事妨害秘密罪,雖然可以在民事程序中證明自己配偶權被侵害,但仍可能讓自己遭到起訴,所以蒐證時的尺度必須要好好斟酌。

(參考文章:雷皓明、張學昌/通姦、外遇受害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王琮儀/通姦罪被宣告違憲後,如果另一半外遇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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