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汶/陸配也是台灣人 民眾黨應堅持徐春鶯列不分區

我們想讓你知道…陸配在台灣生根落地與其他外配一樣,都是我們的國民同胞,依法取得身分自應賦予公民權,且又無任何法律禁止參選。

● 林清汶/世新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報載,民眾黨傳出擬納入陸配徐春鶯進入不分區立委名單,但徐身份遭質疑,近日又流出徐打扮成紅衛兵歌頌毛澤東的影片;徐透過聲明表示,大家慶祝兒童節一起唱歌竟被抹紅,難道認同台灣就不能有兒時回憶嗎?因此傳徐原本在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內,近因爭議連環爆,目前似考慮不在首波安全名單內。

希望傳言並非真實,民眾黨應落實族群融合,提名徐為不分區安全名單;又豈可因民進黨的不實、過當之批評而變更初衷?外配來台成家育女生子逐漸普遍,已有百萬家庭;其中以陸配38萬居多,這些人士飄洋過海到台灣,早已融合台灣的風俗民情。尤其本案徐春鶯在台灣已三十多年,超過半生的歲月都在台灣,其在媒體上的表現,包括思想、文化、語言表達落落大方,完全在地化與台灣土地融合,有何理由要排斥她;這總比有些人到大陸賺人民幣或情色私通者,光明磊落好多了吧? 

▲ 徐春鶯在台灣已三十多年,超過半生的歲月都在台灣。(圖/記者黃國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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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前言規定,係「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依據《憲法》與法律,兩岸並非「國與國」之關係,所以有陸委會當權責機關主管兩岸事務,透過海基會處理民間事務;而大陸有國台辦與海協會作為對口單位,而並非外交部。誠然,民進黨執政以來一直玩擦邊球,刻意將兩岸關係變質,但憲政體制未變,因此徐國籍實無法拋棄;亦有人建議徐可向陸方申請「拋棄國籍」,而全心做「中華民國」國民,然而如此一來不就無異承認兩岸關係是「國對國」之關係,用膝蓋反射思考,陸方豈會同意?且陸配取得我身分證後,大陸戶籍亦被註銷。本案從賴清德提出批評後,主管機關陸委會、內政部完全政治掛帥,完全未從法制層面思考解決爭議;行政機關可以如此恣意妄為、配合演出?

陸配在台灣生根落地與其他外配一樣,都是我們的國民同胞,依法取得身分自應賦予公民權,且又無任何法律禁止參選。因此民眾黨不應屈服,更應理直氣壯堅持到底,否則政黨就無核心價值;而民進黨若再以此大肆販賣「芒果干」操作民粹意識,將徒增中間選民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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