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瑋芒/陳智菡怒告 職業賭徒濫訴孤注一擲

我們想讓你知道…政治人物告網友,屬於「職業賭徒」對上「孤注一擲者」賽局。

● 孫瑋芒/作家、資深媒體人

11月11日是周末,新聞清淡,柯辦發言人陳智菡揚言控告網友,成為各家媒體強推的即時新聞,充塞河道。

陳智菡因「柯文哲飆罵陳智菡」影片爭議,指「若干網民藉此事件進行政治攻擊,並在本人粉專上以諸多粗鄙不堪之用語侮辱本人與家人」,聲稱「已委請律師依法訴究,絕不寬貸。」政治人物告網友,屬於「職業賭徒」對上「孤注一擲者」賽局。

美國知名法律學者馬克.加蘭特(Marc Galanter)依能力、法律狀態、資源占有等方面的差異,把權利主張者分別兩種:偶爾訴諸法院的「孤注一擲者」(one-shotter,簡稱OS);長期從事相似訴訟的「職業賭徒」(repeat players,簡稱RP)。

加蘭特指出RP的優勢之一:「RP們發展出一套專門技術,並且預備了一批專業人士。他們享受著規模效益,因而節約了每一案件的初始投入。」(鄧子濱譯)

對RP來說,每次訴訟的睹注很小,相對的,OS每次訴訟的睹注很大。

陳智菡與她所屬的民眾黨屬於RP,有錢、有專人興訟,有時間跟你耗,並有話語權在法庭外引導輿論風向;一般網友就是OS。有人可能沒有接觸過訴訟,聘請律師上法庭辯護是一筆沉重開支,出庭需要向工作單位請假。而且聲量微弱,得不到媒體關注。

就因言獲罪(公然侮辱、誹謗)的領域而言,OS自保的方法,就是評論時人言必有據,確保在訴訟中能夠獲得不起訴處分。更積極作為是採取毒蠍戰略,在獲得不起訴之後,反控對方誣告。

網友觸犯公然侮辱罪,法定刑是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誹謗罪,法定刑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69條誣告罪,法定刑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選舉期間,預料參選人陣營(RP)控告批評者(OS)的訴訟將繼續發生。

▲ 高虹安因博士論文被翁達瑞揭發抄襲,控告翁達瑞加重誹謗。翁達瑞獲北檢給予不起訴處分,隨後委託律師向北院自訴高虹安誣告。(圖/記者宋良義攝、記者劉昌松翻攝) 

翁達瑞控告高虹安誣告案顯得重要,有指標作用。高虹安因博士論文被翁達瑞揭發抄襲,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控告翁達瑞加重誹謗。翁達瑞今年3月獲北檢給予不起訴處分,隨後委託律師向北院自訴高虹安誣告。這件誣告案10月4日開庭,我去旁聽,目擊高虹安戴口罩遮羞,在法庭上極力撇清刑責。雙方各帶了兩位律師出庭辯護,所費不貲。翁達瑞為自己維權,兼有警告政治人物不要濫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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