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反歧視法》 跨性別者與生理女性同組競技不公平

我們想讓你知道…行政院正在研擬的《反歧視法》是跟進國際性別潮流的立法,但有違科學事實,更會打擊生理女性參與運動賽事信心。

▲ 政府提出的「反歧視法草案」中,將性別由「生理性別」擴大解釋為「心理認同」。(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 陳虹如/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理事

我的女兒是國中體育班籃球隊的學生,所以對行政院正在研擬的《反歧視法》特別關注。因為對大眾來說是基本常識的「性別」這件事,在政府提出的「反歧視法草案」中,卻將性別由「生理性別」擴大解釋為「心理認同」。也就是只要有男性宣稱自己的「性別認同是女性」,就要被當成女性對待,如果錯稱或錯待了,就很有可能吃上官司,甚至面臨數倍罰款。

《反歧視法》會侵害女性的權益嗎?會的!當性別自我認同成為法律事實,且被特別保護,生理女性學生運動員就是首當其衝的利害關係人。

幾乎所有的體育項目都需要區分男子組與女子組,因為生理性別是最基本的差異與限制,是大眾基本常識。最簡單的例子,以籃球來說,北一女的女籃隊員平均身高168.6公分、建中的男籃隊員平均身高181.7公分,女性和男性的生理差異明顯可見,無須以荷爾蒙檢測認可。男性除了身高的先天優勢,科學也證明其肌肉率也比女性多、爆發力較女性強,所以,若是將男性運動員放在女子組和女性運動員競賽,任何人都會覺得這對女性運動員是很不公平的事。

▲ 北一女的女籃隊員平均身高168.6公分、建中的男籃隊員平均身高181.7公分,女性和男性的生理差異明顯可見。(圖/記者李毓康攝)

再加上我國國高中的體育班在招生時,要看學生過去的比賽戰績和測驗體能。根據相關的升學辦法,只有參加全國性比賽取得前面的名次,升學時才能得到加分的機會。而各高中體育班獨立招生時,也須測驗體能。運動比賽成績不只是學生榮譽,還會影響升學權益,以及教練的考績。

另外更有許多偏鄉或是弱勢的孩子憑藉鍛鍊體育項目來扭轉不利處境,從競賽中得到的獎學金,對他們生活上有很大程度的幫助。今年初號稱「最矮的國中籃球隊」的屏東鹽埔國中女籃隊,打出縣冠軍、全國第八名佳績,七成以上隊員來自清寒家庭,體育專長和戰績就是她們升學時的加分條件。舉重國手方莞靈於東京奧運一戰成名,比賽獎金用來修繕與母親共住的簡陋鐵皮屋,便是女性運動員藉由在體育賽事的優異表現翻轉命運的寫照。

▲ 舉重國手方莞靈於東京奧運一戰成名,比賽獎金用來修繕與母親共住的台南柳營老家簡陋鐵皮屋。(圖/記者林悅翻攝)

因為我國全中運跟全大運,從112年起試辦開放跨性別及雙性人運動員,跨組別參賽,我所認識的女學生運動員和她們的家長紛紛開始關注到國外許多跨性別者,如何在生理女性運動賽事中攻城掠地,即使生理男性控制睪固酮分泌,仍然打得生理女性運動員潰不成軍,對此感到十分憂心。再回頭檢視我國體育競賽,2019年全大運就發生過男生運動員參加女子組競賽。一名生理男性的選手僅憑不到兩年的訓練資歷,就輕鬆完勝女子組田徑400公尺和800公尺、拿下雙項冠軍,更打破全大運田徑800公尺女子組的大會紀錄、領先第二名整整9秒。其他女生運動員雖有十幾年的訓練基礎,卻比不上這位生理男性的選手。

身為女性運動員的家長,我們出言反對《反歧視法》,不只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保護身處弱勢及不利處境的學生及其教練,希望女性運動員都能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於運動場上競賽,為自己爭取榮譽和光明的前途。跟進國際性別潮流的立法,有違科學事實,更會打擊生理女性參與運動賽事信心。

▲ 世界田徑總會在2023年宣布,之後將不管睪酮濃度,不再允許跨性別女性參加女子田徑賽事。圖為南非多元性別運動員、奧運800公尺金牌選手瑟夢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據悉,因為糾紛不斷,各類運動國際總會已經開始對跨性別者設定更嚴格的參賽標準,更或禁止參與女性組別賽事,總算讓我們暫時鬆一口氣。期盼我國政府懸崖勒馬,錯誤的道路不要走到底才知道回頭。

►►►思想可以無限大--喜歡這篇文章? 歡迎加入「雲論粉絲團」看更多!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