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圖/翻攝國會直播)
● 李克/退休人員
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三讀條文明定,電價審議委員會成員的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1/2。
台電去年虧損約1,985億元,加上前年虧損2,675億元,雖透過納稅人的血汗錢撥補1,500億元,至5月底的累積虧損仍高達4,428億元,電價穩定基金餘額為0,無從穩定電價。若真正反映成本,電價本來應該漲,但經濟部怕對1月大選造成負面衝擊,利用政府機關代表過半的電審會,做了政治性的決斷而不調漲,顯見電審會配合經濟部的政治操作,並不專業。
再談檢視電審會的17位委員,工商及消費者團體代表3位及專家學者5位兩者共8位,政府機關代表就有9位,違反104年初立院決議「電審會」政府代表不得超過1/3,不但違法使電審會失去獨立性,更淪為政治工具。這才是「使電價審議具不確定性,影響台電財務,不利台電永續經營」的關鍵因素。
查詢網路台灣稅務案件中政治凌駕專業的情形如何?
▲ 政治凌駕專業確實存在,這對稅務公平性和專業性造成了影響。(圖/記者吳佳穎攝)
在網路查詢「台灣稅務案件中,政治凌駕專業的情形如何?」結果AI給出的答案,政治凌駕專業確實存在,這對於稅務公平性和專業性造成了影響。以下是幾個具體的例子:
1.囤房稅改革:囤房稅的決策過程中,政治考量往往超過專業建議。雖然囤房稅的初衷是為了打擊房地產投機行為,但實際效果有限,甚至導致租金上漲。學者指出,這樣的稅改政策可能適得其反,因為持有者可以將增加的稅負轉嫁給租戶或買家,反而加劇市場供需失衡。
2.太極門案:這是一個典型的稅務與司法不公的案例。太極門案中,檢察官侯寬仁的起訴書被認為自始違法,且司法判決最終證明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然而,國稅局仍然糾纏不休,無視司法判決和監察院的調查結果,這顯示出政治力量對專業判斷的干預。
這些例子顯示出,當政治力量凌駕於專業判斷之上時,往往會導致政策效果不佳,甚至損害公共利益。
台灣怪現象有法不依法 常常「球員兼裁判」?
▲ 依據《納保法》之精神,納保官應具客觀中立性。(圖/CFP)
在稅務救濟程序上最為明顯,雖然有訂定法條規程,如「稅捐稽徵機關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但實際執行卻違背其立法精神,人民一旦進入稅務行政救濟,宛如墜入無底深淵,永無寧日。在稅務案件中,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稱納保官)被認為可能存在「球員兼裁判」的疑慮。依據《納保法》之精神,納保官應具客觀中立性,以目前納保官設置於各稽徵機關內部,多屬兼任,與權責單位人員關係密切,所受理之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亦可能為承辦或複核之案件,又欠缺完善之迴避機制及一定程度外部人員或力量之介入,恐較難消除外界對「球員兼裁判」、「官官相護」之疑慮。稅法泰斗葛克昌教授曾公開表示,我們的納稅者保護官最糟糕,因為設在稽徵機關下面,周一至周四是稅官,周五是納稅者保護官,試問如何保護納税人?套用電影《少林足球》中,魔鬼隊總教練強熊的經典台詞:「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於108年1月2日通過監察委員李月德、趙永清及高涌誠提出之調查報告,提出四點調查意見請財政部與司法院檢討改進。針對納保官造成「球員兼裁判」之疑慮,以及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資格寬鬆問題促請檢討,迄今紋風不動,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專業歸專業,政治歸政治,依法行政,才是民主法治國家。
▲ 納保官設在稽徵機關下面,難以保持行政中立,如何捍衛納稅者的權益?(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思想可以無限大--喜歡這篇文章? 歡迎加入「雲論粉絲團」看更多!
●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我們想讓你知道…我們的納稅者保護官最糟糕,因為設在稽徵機關下面,周一至周四是稅官,周五是納稅者保護官,試問如何保護納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