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制度違憲判決 租稅公平需再思考

我們想讓你知道…當納稅人因遺產稅制的設計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甚至無法享受遺產實際利益時,租稅公平的本質是否已經被偏離?

▲司法院大法官宣讀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憲法法庭針對《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的違憲判決。(圖/記者林敬旻攝)

● 陳擷安/科技集團法務

在台灣租稅制度下,如何平衡租稅公平與納稅人權益,始終是一項挑戰。近日,憲法法庭針對《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的違憲判決,不僅揭露出台灣現行稅制的公平性缺失,也掀起了對高資產族群節稅規避行為的再度關注。當納稅人因遺產稅制的設計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甚至無法享受遺產實際利益時,租稅公平的本質是否已經被偏離?

遺產稅制度欠缺配套 暴露公平性缺陷

憲法法庭針對我國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部分條文的判決,引發了租稅制度中公平性與納稅人權益的廣泛討論。該條文規定,若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財產予配偶,該贈與視為遺產,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然而,該條款在部分案例中卻造成納稅人權益的嚴重影響,尤其是無法享有遺產收益的繼承人仍需負擔高額稅負的情形,明顯與租稅公平原則相悖。憲法法庭因此認定該條文部分違憲,要求財政部於兩年內檢討修法,以求在維護租稅公平的同時,避免對納稅人權益產生過度侵害。

本次判決的重要意涵,在於明確指出現行遺產稅制度在部分情況下欠缺配套措施,對部分納稅人不公平的稅賦負擔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壓力。例如,某個案例中的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但其配偶贈與的高額資產仍需計入遺產總額,導致未成年非婚生女兒需負擔數百萬元的稅負,儘管她未實際受益於該筆遺產。該案例充分暴露出台灣現行租稅法制中存在的公平性缺陷,對於未來的租稅法規修正提出了重要的方向與參考。

▼憲法法庭針對我國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五條部分條文的判決,引發了租稅制度中公平性與納稅人權益的廣泛討論。(圖/記者湯興漢攝)

▲▼美金、日幣、台幣匯率利率相關配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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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呼籲租稅公平時 應更加注重納稅人權益

針對憲法法庭的判決,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將會在兩年內進行全面檢討與修正,並承諾於修法完成之前,將依據配偶占遺產受益的比例進行遺產稅的分配計算。這樣的過渡措施在維護納稅人權益的同時,也不失租稅公平之精神。然而,這一修正能否真正實現租稅公平的目標,仍取決於立法機關在檢討過程中,是否能根據實際案例,制定出更多元且彈性的配套措施。未來修法的重點應包括考慮贈與受益比例、受贈人實際經濟能力等因素,以避免因擬制遺產而造成無辜繼承人沉重的稅賦負擔。

進一步來看,此次修法除了是對納稅人權益的回應,也將是台灣租稅制度發展的重要契機。過去高資產族群往往會利用生前贈與來規避高額的遺產稅,因此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才會有如此嚴格的贈與合併規定。

然而,對於一般納稅人而言,這樣的條文設計未必公平。尤其是當遺產受益比例不一或是繼承人選擇放棄繼承時,僅由其他繼承人承擔稅負,往往會造成極不平等的稅賦負擔,違反量能課稅原則。如何在防堵高資產者逃漏稅的同時,兼顧一般納稅人利益,無疑是未來法規修正中的關鍵課題。

憲法法庭的判決不僅呼籲政府在維護租稅公平的同時,應更加注重納稅人的權益保障,也凸顯出台灣在租稅制度設計上的不完備之處。希望未來在法規修正過程中,能真正達成租稅公平與納稅人權益的平衡,讓所有納稅人在稅賦負擔上能夠更具公平性,避免過度的經濟壓力。

▼針對憲法法庭判決,財政部賦稅署將會在兩年內進行全面檢討與修正,並承諾將依據配偶占遺產受益的比例進行遺產稅的分配計算。(圖/記者謝婷婷攝)

▲ 景美財政園區的財政部大樓,財政部財政園區,財政人員訓練所。(圖/記者謝婷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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