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讀判決/遭遇職場霸凌 怎麼辦?

我們想讓你知道…勞工在職場上所遇到的職場霸凌樣態,往往是非常複雜而難以舉證的,身體與心理上的壓迫很難以量化的方式呈現,更遑論能夠找尋適合的申訴管道,這也是職場霸凌的處理非常棘手的原因。

▲職場,工作,女性。(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職場霸凌是許多勞工心中的痛,當我們遇上霸凌案件時,法律上應該怎麼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 作者/一起讀判決Stella

職場霸凌是許多勞工心中的痛,當我們遇上霸凌案件時,法律上應該怎麼辦呢?

公務人員

如果是公務人員遇上職場霸凌的狀況,相關的規定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以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則進一步指出,基於其身分與職務活動所可能引起之生命、身體及健康危害,應採取必要之預防及保護措施。而預防及保護措施就包括「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依照這些法規的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了「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以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提供給各機關作為參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疑似遭受分署長謝宜容(下圖者)霸凌。(圖/翻攝勞發署北分署網站)

▲▼謝宜容。(圖/翻攝勞發署北分署網站)

一般勞工

如果是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一般勞工呢?勞動部將職場霸凌,視為不法侵害的一種,也制定了「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作為參考依據。

那麼,那些行為算是職場上的不法侵害呢?預防指引列出了五種常見的態樣:

(1) 暴行、傷害之肢體攻擊(肢體攻擊)

(2) 脅迫、名譽損毀、侮辱、嚴重辱罵(精神攻擊)

(3) 過度介入私人事宜(隱私侵害)

(4) 強求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之工作,妨礙工作(要求過高)

(5) 欠缺業務上合理性,命令其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符的低階工作,或不給工作(要求過低)。

▼如果是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一般勞工呢?勞動部將職場霸凌,視為不法侵害的一種,也制定了「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作為參考依據。(示意圖/資料照) 

▲▼職場霸凌,打人,野蠻女友。(圖/記者謝婷婷攝) 。

自救措施

如果勞工不幸遇到了職場霸凌,依據指引,有哪些自救措施呢?此份預防指引的前言中就表示,個案之違法處理(如已遭受傷害、性騷擾或跟蹤騷擾等),是依照個案的違法事實,轉由相關的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作調查及認定。

舉例來說,如果有主管強迫加班的狀況,勞工可以向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或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如果主管對懷孕女性強加不合比例的工作負擔,勞工可以提出就業歧視的認定;如果同事之間有性騷擾、言語侮辱等情事,可以透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

然而,勞工在職場上所遇到的職場霸凌樣態,往往是非常複雜而難以舉證的,身體與心理上的壓迫很難以量化的方式呈現,更遑論能夠找尋適合的申訴管道,這也是職場霸凌的處理非常棘手的原因,不能夠單靠一份勞動部的參考指引,就解決所有的霸凌狀況。

你也有遇到職場霸凌的狀況嗎?不妨在底下留言抒發經驗,讓我們更加重視這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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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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