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池田事件的啟示

吳景欽

北捷發生隨機砍殺事件,造成二十多人的死傷,引起社會的驚恐。而讓人感到遺憾的是,在案發前,校方曾介入輔導,卻仍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致突顯出此等犯罪防制的困難。這不僅是在我國,鄰近的日本亦是如此。

2001年6月8日,一名無業男子宅間守闖入日本大阪府池田國小,持刀殺害8名兒童,並造成15人受傷的瘋狂砍殺事件,致引起日本社會極大的震驚。由於行為人手段冷血與兇殘,就易與反社會人格或精神異常劃上等號。則在殺人事實已經明確下,是否有日本刑法第39條,即心神喪失不罰或精神耗弱得減的情事,就成為審判的焦點。

而本案不管在偵查與審判中,被告皆受精神鑑定,以查其是否具有責任能力,而該須為其行為負責。而宅田於精神鑑定後,確實顯示其有被害妄想與強迫症等精神疾病,且經核磁共振掃瞄腦部,亦發現被告的中腦左側有病變之情況。

惟鑑定報告仍以此等精神障礙,並不會影響是非辨識及行為控制之能力為結論,再加以法院認為被告有詐病以規避死刑之嫌,故最終仍認定無心神喪失或耗弱之情狀而處以極刑,全案並於2003年確定。

此事件並未因判決確定而落幕,因從宅田的背景資料發現,其不僅有精神病史,且曾多次出入精神病院,亦曾因涉及強制性交與放毒案件,而被診斷有精神分裂症。更令人驚訝的是,在池田事件前三個月,宅田因犯傷害罪,於偵查中經鑑定為心神喪失而受不起訴處分,但須依日本精神保健福祉法強制入院治療,卻在出院後不久,又犯下如此的重行。如此的過程,讓各界質疑刑事司法在面對精神障礙犯罪者的束手無策,致促使日本國會在2003年通過精神醫療觀察法,以對精神障礙的觸法者為病狀的矯治及社會的復歸,並配合多元的通報與預警系統,來有效的防止此等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慘劇再次發生。

只是在2008年3月,於日本茨城縣的荒川沖車站,卻發生男子持刀殺傷八人事件。而於同年6月8日,在東京著名的電子街,即秋葉原的街道,兇手先以手機簡訊的方式為犯罪預告後,即以車子衝撞行人並持刀砍死7人、傷害10人的慘劇。雖然兩起案件的被告,皆以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為抗辯,但經精神鑑定後,仍認為有完全責任能力而判處死刑,卻讓日本修法管制刀械的生產、買賣與進口,並對網路的言論進行較為嚴格的監控。凡此種種,正反應出犯罪控制與人權保障間的衝突,亦暴露出法律的窮極之處,而足為我國之借鏡。

●作者吳景欽,博,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