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中文化--「傲慢的文字」要給誰看?

▲民進黨立委提案病歷中文化,台大婦產科醫師施景中批醫界大崩盤的日子更近了。(圖/翻攝Jin-Chung Shih臉書)

曾守一

病歷應該用英文還是中文表示,關係到病歷是為了誰的利益而存在的問題。如果認為病歷是為了方便醫護之間的溝通,當然以目前(即英文)的記載方式,最為便利醫護人員。如果病歷是為了讓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醫生的診斷和治療方式,那目前的做法就無法達成這個目的。

病人有無權利了解自己的病情、醫生的診斷和治療方式,包括用藥?基於病人個人資訊的自主權,沒有病人,就不會有病歷,我想沒有人會反對病人擁有這個權利。因此,用中文書寫當然比用英文書寫病歷,更能讓病人了解自身的資訊。

另一個要用中文書寫病歷的理由是官方文字。中文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大家公認的溝通文字,沒有任何理由強迫病人接受非官方文字。我們只要想像一下,非英語系國家,例如法國、德國、西班牙的醫生用甚麼文字書寫病歷就可以理解。

有人說,就算寫成中文你也看不懂!沒錯,法院的判決書用中文寫成,很多人也看不懂,但是法官還是必須用中文寫判決書。看不看得懂是醫生(或法官)夠不夠體貼病人(或訴訟當事人)的問題,他們當然有能力把中文病歷(或判決書)寫到當事人看得霧煞煞。但是,任何沒有想要贏得讀者的文字,都是傲慢的文字,都沒有把「受眾」放在眼裏!

●作者曾守一,台北,大學畢,國會助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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