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侯
大戰新宿歌舞伎町
日本向來治安良好,殺人放火的重大案件不多,但小竊小扒的案件不少。我來日本留學的頭兩年,就遭竊一輛摩托車、被偷一條牛仔褲。
看官可別小看這些小案件,這可是左右警方治安績效良好與否的重要指標。就舉去年一則新聞為例:「大阪警方在過去五年吃了八萬件案子」。這則新聞背景,是因為大阪府長年人口數不及東京都,但犯罪數始終全國居冠。這給了地方治安首長極大壓力。下屬體察上意,只好在小竊盜案、小損壞案上動手腳。這些吃掉的案子,讓大阪連著幾年擺脫了「罪惡淵藪」的惡名。只是紙包不住火,大阪警方長年習以為常的吃案作法,被媒體披露之後,所有這些小案子全回到帳上,大阪再度奪回全國犯罪都市之首。
治安是大家的事情,單方面怪警方不努力,這不公道。人要犯罪,就彷彿天要下雨、娘要出嫁,攔也攔不住。警察再努力,也不可能完全防患於未然。拿犯罪數字評價警方,我個人認為不是一個公平的做法。但在已經發生的事件,警方可以積極調查、打擊犯罪,在這上面要是成績斐然,相信大家還是會給警方一個合理的評價。
就拿我這幾天發生的事情做例子。幾天前,一個過去一起做資訊系統專案的台灣老同事來日本玩。兩人談了不少往事、聊聊共同的朋友,再聊聊近況。他和我談兩岸資訊界總總光怪陸離的現象、聊他對女人的看法;我則聊到我最近買了個索尼的智慧腕表,也聊我對女人的看法。兩人既然對女人都有看法,於是決定到東京出名「夜都」新宿歌舞伎町,看看那裏店家倚門賣笑的女人,開開東洋葷。
兩人到了新宿三丁目之後,邊走邊聊,走進了燈紅酒綠的巷弄。酒店、按摩店、陪浴店....,穿著短裙的女人談笑而過、西裝筆挺的店員則是站在門前招呼著:「お客様、マッサージいかがでしょうか(客人,您要不要馬殺雞?)」朋友看得眼花撩亂,大開眼界。
「怎麼樣,開洋葷了吧?」我問道。
「日本女人太正了吧?」朋友興奮地答道。
「說不定是中國人呢!」
「真的?拉客的也是?」
「恩,也有可能。但是你放心,日本法律規定,拉客的人不能死跟著客人超過一定的距離。超過了就犯法。還有,日本的酒店小姐們是不許摸的,摸了也犯法。」
嚴格說來,這所謂拉客「犯了法」,並非指《刑法》上的任何一條法律,而是日本各地方縣市自行訂立的「防治騷擾條例」。各地規定不同。東京都對於招攬酒客的拉客行為則是根本明文禁止。但禁止歸禁止,做到甚麼地步才是應該禁止的「拉客」行為,這又有著太多解釋上的灰色地帶。總不能把店員站在自家店門口喃喃自語的行為都視為「拉客」吧?於是乎,一個默契就此產生:只要是在自家店門前私有領域的行為,基本上警方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各位看官來了東京,要是路過勾欄酒肆處,見到拉客的上前對您搭訕了幾步又折返回去,原因即在此。
就這樣,我貌似專業地邊帶路邊解說著,一邊把玩著我的新玩具:索尼智慧腕表,看看我新宿這一圈走來,會消耗多少卡洛里...。
突然,一個聲音從背後傳來:「お客さん、キャバクラですか?マッサージですか(客人要上酒家還是去按摩)?」
我回頭看:一個看上去廿多歲的年輕人,身材矮瘦,穿著羽絨衣,熱情地用日語問我們。
「沒甚麼。隨便看看。」我答道,揮揮手要他走。
「キャバクラなら知ってる店があるけど、いかがでしょうか?紹介しましょうか(我有熟的酒店,怎麼樣,我幫您介紹吧)?」
「いいえ、大丈夫です。(不用了)」
年輕人不死心,在我們兩人走開了好一段距離後依舊跟著。這是一種我沒見過的皮條客,做的事情已經算是違法了。日本皮條客一般不敢冒這樣的風險。
「搶客搶到犯法的地步,這市道還真的蕭條呀。」我胡亂想著,聽任他繼續跟。只是剛剛和朋友解釋的「你放心,日本拉客的人不能死跟著客人」,如今還真不好自圓其說。
我們走了老半天,朋友的玩興似乎越來越高。他憤憤地說:「這輩子就沒見過日本的風俗小姐!老侯,你沒認識的店?」
「沒!」
「真的假的?」
「真的。」
我們的困窘似乎被人看得明明白白。尾隨著我們的年輕人又出現了:「您試試我給您介紹的。兩萬五,按摩,日本小姐服務。」
說實在,我已沒輒了。待在日本這麼久,偏偏新宿歌舞伎町一帶我一概不熟,更別談甚麼「店」。眼看年輕人今晚算是勤奮,就幫他掙業績吧。讓朋友入寶山空手而返,我也過意不去。
「好,那還是拜託您了。」
說完,拉客的年輕人隨即領著我們,九彎十八拐地走到了一個暗巷。暗巷站著一個中年男子,腋下夾著提包,穿著襯衫領帶,理著平頭,對著我倆有禮貌地鞠著躬。
我不知道這是個甚麼樣的店,不知道為何不能直接進店家。疑問只在心中盤旋片刻,旋即消失。這也難怪,日本上軌道的地方比起不上軌道的地方多得太多,長期在這個國家待著,人們很容易喪失應有的警覺。
中年男子從提包拿出店裡「小姐照片」,要我們先選。夜色之下也看不出來小姐姿色。我一邊翻譯給朋友聽,一邊自己任意選了一個。選好了之後,中年男子說:「對不起,我們店家是前金制,您得先付費。」
「這是不是騙錢呀?」朋友忍不住用中文問我。
「不會啦!日本沒這種事。」我全無防備,把自己的錢包掏出,乖乖付了二萬五千日幣。朋友也有樣學樣,付了二萬五。
中年男子拿起電話,說要聯絡「經理」安排小姐。電話裡,他交代了會有兩個客人來、各自選了「なな(NANA)」和「えりな(ERINA)」。電話說得有鼻子有眼,大概是真有那麼回事了。
「這名字...呵呵,還真是花名味很重!」我說著,朝著朋友笑道。朋友不懂日語,當然也不明白我指的日本「花名」是啥意思。
電話說完了,中年男子即示意要拉客的年輕人再為我們領路。
年輕人帶著我們走,穿過幾個巷道,眼前逐漸豁然開朗。是新宿的「新宿區役所通」(馬路名),路上人聲鼎沸,兩旁都是聲色場所。第一次見到這裡的夜景,任誰都會看得眼花撩亂。年輕人引領我們走到「新宿區役所通」的一家7-11便利店前,停住。又有另一個平頭的男子站在便利店前等我們。
「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それでは、店のルールについて、ちょっと説明させていただきます。(謝謝!讓我先解釋一下店裡的規矩)」平頭男訓練有素地先鞠了躬,隨即開始熟練地說起店裡的規定。
「一、不可以對小姐有猥褻行為;二、不可以偷拍店裡小姐照片。」我聽完,點點頭,隨即翻譯給朋友聽。
「為了怕您們違反規定,我們必須先收七萬保證金。每人七萬。」平頭男追加了這一句。
不對勁了。我心中的警報立即響起。
我匆匆把平頭男的無理要求翻譯給朋友聽後,開始爭論。
「七萬?事先為什麼不說?」
「您放心,只要您們沒做甚麼違規的事情,七萬會原原本本還給您。」
「我們都是外國觀光客,到哪一下子冒出七萬日幣?」
平頭男聳聳肩,做出一副愛莫能助的表情:「じゃ、どうしましょう?(您說怎麼辦吧)」
怎麼辦?這是詐欺了。
「我們不要了。二萬五還來!」
「不行,小姐也幫你們準備好了。我們店家已經有損失了。」
明擺的鬼話。我一肚子怒火不可遏制,當下做了一件讓我後悔萬分的事情。
「好,我報警!」
「呵呵,你報吧。」平頭男一臉不在乎。
我拿起電話撥了110,電話那頭的警察問我有甚麼事。
「我們和這裡的店家有糾紛,現在店家強行要求我們付出高額的錢。請您們趕快來!」
「請告訴我地點。」
在日本,要描述地點是個難度很高的挑戰(請參考拙作: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01/395468.htm),那晚算是運氣好,我居然瞥見附近牆上的地址牌。我趕緊把地址報給警察,隨即掛上電話。
平頭男留在原地還沒走。拉客的年輕人也沒走。
「このまま動かないで!警察官がもうすぐ来るから、その時また説明してもらおう!(別走!警察就快來了,有甚麼話對警察說。)」我斥喝道。
平頭男沒說話。異樣的沉默持續了半晌之後,平頭突然咆嘯起來:「X你媽的!我做甚麼了你要報警!」語畢,拳頭立刻往我腹部揮來,結結實實打了一拳。
是漂亮的中文!
中國人一般說日語都帶著濃厚的腔調,但這些中國犯罪分子居然把日語說到如此漂亮的程度,讓我渾然不覺,著實把我這個在日本待了這麼久的人大吃一驚。
朋友見狀,衝上來架住他,我則是抓著他的衣領吼道:「你敢動手?你沒事就別怕警察!有委屈,就跟警察說。」三個人揪成一團。此時,不知從何處跑來一群中國人,把我和朋友架開,放走了平頭男。
「別這樣,你們這樣會吃虧的...」這群人(東北口音)死命架開我們,貌似調解,平頭男早就逃得不見身影。
眼看一個詐騙嫌犯走了,年輕皮條客也轉身要走,而警察還沒來。我瞥見那個年輕皮條客離去的背影,掙脫這群架著我的人群後,衝向皮條客。
「別走!」我揪住了皮條客衣服後的連身帽。
「X!關我甚麼事!」皮條客回頭就是一拳。
又是漂亮的中文!
有些人的日語學了十年也不見得擺脫母語腔調。這些人的日語說得如此出神入化,為何放著正經事不做,要偷矇拐騙?
當然,這不是思考這些事的時候。皮條客朝我額頭打,打得我眼冒金星。我拚命揪著皮條客的連身帽,朝著「和警方約定的地點」走。我只要多拖住一秒、拖到警察到來,我就有機會了...。這是我當時唯一的想法,其他則完全沒有記憶。我後來才知道,皮條客為了掙脫我,死命地往我頭部捶打,且拳拳針對要害(把我鼻樑打斷了),但我怒火攻心,任他怎麼打,我只想拽著他「見警察」。唯一依稀記得的,是我的「索尼智慧腕表」嗶嗶作響,「恭喜」我卡洛里消耗量達標....。
這也造成了我顏面、頭部多處傷痕累累。
就在此時,剛剛那群貌似和事佬的中國人又來了,同樣把我的手架開,安撫我道:「真的,相信我,你真的會吃虧的,別這樣!」
皮條客也跑了。
「我已經吃虧了!你們不攔他,光攔我,甚麼意思?我等警察來了,我還會吃虧嗎?」我罵道,那些人只是陪笑臉,把我架離現場後,人就消失不見。
嫌犯全跑了。
我癡癡盼望的警察沒在當下趕來。臉上淌著血,身上的傷算是白負了。就在我和朋友心灰意冷的時候,警察總算姍姍來遲。
兩名警察,一老一少,漫步過來。沒警車,沒機車,連自行車都沒有。
如果只是警察反應緩慢,還則罷了;此後警察的對應方式,才真讓我感嘆「天下的衙門都是一樣的」。
警察看我臉上的血,猜出我就是那個報案的人了。
「你是報案的?」
我點點頭。
「犯人呢?」
「跑了。」
警察帶著我們往派出所去,一路上問我事發經過。我腦子總算冷靜下來,邊走邊交代事件過程。這大概三百米的路程,警察們來現場卻走了七八分鐘,讓事件從原先的「錢財糾紛」,升級成了「傷害案件」。這也讓我從原先「兩萬五變成七萬」的單純詐騙案描述,加工加料,把人、事、地、時、動作都要交代清楚,挨了好幾拳還能說得出這樣複雜日語,我在日本也不算白待了。
到了派出所,老警察幫我做簡單的護理,年輕警察幫我做筆錄。警察煞有介事地寫了幾個字,畫了一點圖。仔細看,這所謂「筆錄」,是一張白紙。
「怎麼辦,這成了傷害事件了...」年輕警察搖搖頭,順便試探我的口吻。
我苦笑著。
老警察也開口了:「侯桑,我看,犯人都跑了。新宿這地方你也知道的,這種中國人很多,根本不知道從何抓起。」
年輕警察接著說:「怎麼樣?要不要報案?我只能把話說在前頭:抓到人的可能性...很低。」
明白了。這是暗示我別報案了。不知怎地,當時的我,一心認為麻煩是自己惹的,害警察奔波實在過意不去,警察伯伯沒斥責我幾句,我都該覺得恩重如山了。
「恩...知道了。您們繼續努力,儘量維持這裡的治安,希望這事情就到我為止。」
警察看我有放棄報案的意思,樂不可支地說:「那當然!一定努力!」
派出所警察安排救護車送我到醫院接受急診,我的朋友只有陪著我一起去。人生第一遭:遭毆打、坐救護車,全都給了日本。
救護車送到了醫院。當班的醫生是個年輕女大夫。我接受腦斷層掃瞄,女大夫看了結果後,安慰我「腦部沒事(大丈夫)」。
「當然大丈夫!一天下來都沒用腦,跟新的一樣,哪可能有事!」
「是的...啊!不是不是,您當然是用腦的,哈哈,您用腦的...」女大夫忍不住笑了出來,惹得在場護士全都笑成一遍。
就這樣,一個雞飛狗跳的晚上結束了。戰果是:鼻樑骨裂開、額頭兩針,以及滿室年輕女醫、護士的笑聲。
第二天,我聽從醫師指示,不去上班,接受專門外科醫生的檢查。我發郵件給客戶,說我「遇到交通事故」,想請一天假。
客戶立刻打了電話給我,口吻很是關心,問我受傷狀況。
「鼻子撞得骨折了,比以前帥多了。但腦子很好,新品!」客戶看我照常談笑,知道我不算太嚴重。兩人嘻嘻哈哈地掛上了電話。
早上到醫院,這下才發現笑不出來。鼻樑沒移位,外傷情形沒有變化,醫生的判斷是「暫時無須做手術」。只是昨晚急診到今天的複診,各種檢查花費一共是七萬多日幣。這下可好,醫院算是替詐騙集團「代收」他們沒騙到的七萬了。
看官須知:一些剛在日本工作的新人,月薪實際拿到手,也就是十五、六萬。七萬,幾乎是這些職場新人半個月的薪資!我付完了錢,一肚子怒火又升起了。醫療費七萬、一天沒工作,XX萬(不好透露我的酬勞)。這是我該承擔的?
話說:我日本所得稅也沒少繳,日本警察保護我這個外國公民,也是理所當然。可是昨晚的一場惡戰,幾乎就在警方眼皮底下突然而來、悄然消失。這好像不太對。
不,是越想越不對。
我決定反擊了!
新宿警察署伸冤紀實
如果派出所愛莫能助,我就找他們的上級單位:「新宿警察署」。日本電視劇裡警察們宵旰從公、除暴安良的英勇形象,讓我對此地警察多少有些期待。這種幾近幻覺的樂觀情緒讓我在下午就劍及履及動了起來。
台灣朋友已經搭飛機離開了。我只能自力救濟。我花了兩個鐘頭的時間,把事情經過,人事地時全都打成「狀紙」,交代清楚,列印出來。十年也難得用一次的日文單詞,如「殴る」、「引っ張る(拉扯)」、「掴む(揪)」,這張狀紙裡全都用上了。這狀紙要是在日本衙門行得通,我以後就在日本兼差做師爺。
下午四點,我拿著狀紙,坐電車直奔「西新宿」站的「新宿區警察署」。「新宿區警察署」外觀稱不上「立派」(雄偉),比起台北市大安區的警察局,甚至略顯寒傖。我才一走近門口,門口一位拿著長棍、豎著盾牌的警衛立即叫住我。
「要做甚麼?」
「我想報案。」我答道。
警衛看著我臉上的傷,又問了一句:「甚麼案?」
「傷害案件。」
「在哪發生的?」
「歌舞伎町。被拉客的打。」
警衛打量我之後,問道:「誰打你的?中國人?」
我點點頭。
看來這類案子多得不可勝數,連門口警衛都能猜到三分了。
「有醫院開的驗傷單嗎?」警衛問道。
「沒...沒有。只有醫院開的收據。」
「沒驗傷單不行的。」
「對不起,趕著過來,忘了去拿。」這確實是我的疏忽,只好老實承認。
「沒驗傷單,報不了案囉!你進了門裏也一樣。那裏的人也會這麼跟你說的。」警衛不假思索地回覆。
沒驗傷單就報不了案,報不了案警方就動不了,警方動不了犯人就繼續逍遙法外....我在這個國家,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墮入一堆規矩的迷宮,找不到出口。
「我不能先報案嗎?我想保全證據。我怕我若喪失時機了,到時連路口監視器的畫面都會消失!」我近乎懇求地說。
警衛想了想,做了個手勢:「這樣...你進去吧。」
呵呵,我又能報案了。門口警衛的盤查,算是為他的同事們把報案的民眾過濾在入口處。這已經暗示了此處不是歡迎民眾擊鼓鳴冤的所在。
換了出入證後,我直奔四樓刑事課。刑事課知道了我的來意,說「拉客」引起的暴力事件算是「組織犯罪課」的職掌,要我到五樓「組織犯罪課」去。我又趕往五樓。
警察署不像一般單位,沒設「受付」處(接待詢問處),我只有站在門外,指望門內來來往往的警察能主動注意到我。
一個警察似是注意到我了,停下腳步問道:「您是...?」
「我是來報案的。」
「報甚麼案子?」
「歌舞伎町拉客的打傷了我。」
警察轉身幫我找了負責人。沒多久,出來兩個人,一個身材魁武,一個身材精瘦。魁武的自稱「鷹橋」,精瘦的自稱「矢野」。兩人活脫是日本「時代劇」(古裝劇)裡的人物。
兩人和我,在門口走廊外的長椅上坐下。我就像是遇到青天大老爺,先把狀紙遞給鷹橋,隨即滔滔不絕地說著我的冤屈。說完之後,只見鷹橋搖頭苦笑。
「侯桑,這事情,你應該是案發當時就報案,你現在找我們,我們也無能為力呀。更何況,犯人都逃了,你連犯人是誰都不知道,你要我們怎麼查?」
「鷹橋桑,我當時就報了案了。警察來遲了...。」
鷹橋一怔,隨即問我:「警察怎麼說?」
「說的話和您一樣:犯人都逃了,沒辦法。」
鷹橋表情有些尷尬,開始埋首我的「狀紙」。
不知道是何時看到的民間傳說:台灣光復後,民眾揶揄國民政府警察官僚氣息,說有人報案家中發生竊案,警察卻是雙手一攤,謂「你不把小偷帶來,我怎麼辦案?」
這事大概信者恆信。但眼前日本警察演的正是這齣戲碼。
坐在一旁的矢野接著道:「侯桑,你說當時有台灣朋友在場。你的朋友呢?」
「朋友今天早上搭飛機走了。」
「朋友走了?....這個嘛...。侯桑,我不是故意要說不中聽的話,你朋友都不在了,誰來證明你說的話是真是假?」
我愣住了。
矢野繼續說道:「我們警察辦案子,是不能聽片面之詞的。我們得多方採證,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你說是不是?」
我接不了招了。警察在不想接案子時,就是用這種磨功。比較起來,那晚詐騙集團騙不到便拳腳相加,還直截了當點。
鷹橋突然像是注意到了甚麼,指著我「狀紙」裡的一段話:
為怕打人的嫌犯逃走,我抓著嫌犯衣服...
「你抓了人家了?」鷹橋問道。
「恩。怎麼了?」
「抓了,你也犯法了。這可是『暴行罪』喔!」
我一個完糧納稅、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居然會扯上「暴行罪」?我趕忙解釋道:「這不是正當防衛嘛?人家打了我呀,而我僅僅抓住他的衣服而已,根本沒動手!」
鷹橋搖搖頭道:「在日本,你知道甚麼是『正當防衛』嗎?人家打你,你無處可逃,只能動手反抗時,這是『正當防衛』;你當時能逃嘛!能逃而不逃,這就不是『正當防衛』了。」
我傻眼了。挨了拳頭自己得先溜。我溜他也溜,兩造全溜光了再報警,這才是「正常程序」。
「『暴行罪』,就是你用蠻力企圖控制或威嚇人家,這就算是『暴行罪』。沒造成對方受傷也一樣。」
看來,我就算真的提告了,還可能吃官司。只要我不提告,一切就當沒發生....。
「您告訴我,一般老百姓遇到這種事,怎麼做才對?我們能報警嗎?警察不保證及時到現場;我們能自行處置犯人嗎?一動手我們自己都吃官司。我們到底該怎麼辦?」
鷹橋遲疑了半晌後,道:「唉,您當初別去就得了。」
我當然知道。但是,警察若指望「人皆完人」,我們養警察是幹啥的?
我思考了一下後,道:「我不管對方會不會告我『暴行罪』,我決定要讓他們繩之以法!」
鷹橋見我意志堅決,只好換了一套說法:「但我們真的沒法保證抓得到嫌犯。」
「我查過了,就在案發現場有監視錄影機。」我提醒鷹橋道。
「侯桑,你要知道,在日本的中國人那麼多,就算從監視錄影機找到嫌犯臉了,我們也不知道他是誰....。」
這是實話。除非到處拿著嫌犯照片一個一個問當地的中國人,否則要找真的比登天還難...。
「鷹橋桑,給我一天,我給你犯人名字。我今晚就找出來。」
鷹橋一臉的疑惑,好奇地問我:「你怎麼找?」
「我可能有方法了。一天,我找不到,我就不報案了。」
我鞠躬告辭了這兩個愛莫能助的警察,踏上「自行辦案」的路了。
擒賊記
我其實沒有好辦法。若是在台灣,這點「屁大的事」足以在媒體喧騰好幾天:「民眾兩度報案,兩度吃閉門羹」、「悲慘世界:警方動作遲緩,坐看民事糾紛變成刑事案件」。看官們也別老說台灣媒體亂象叢生,和日本這種「八風吹不動」的衙門打交道,你有時還真指望此處也能出現像台灣網媒這樣的媒體,用點聳動標題,把他們「一屁打過江」。
閒話休提。我拿定主意:自己再次去一趟歌舞伎町,看能不能把同一個人再引出來。這得靠點傻氣,更多得靠運氣。
這些人在某件事上和我這個做「系統顧問」的有一個共同點:一天沒上工,一天就沒錢。那晚他們為了我躲警察,可能一個晚上都沒收入。但整日龜縮不是辦法,他們還是得出門物色下一個目標。
如果我運氣夠好,說不定今晚就遇得到同一批人。日本的監視錄影帶保存期限從一週到一個月都有,沒有一定的規定。我必須越快越好。
我決定今晚就行動。
就在下決定「釣魚」的當下,突然感覺回到少年時期,甚麼冒險行為都敢嘗試。所謂「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我的「赤子之心」用在今晚了。
我打算把自己扮成中國觀光客。那個拉皮條的肯定認得我的背影,我決定戴頂帽子、戴上口罩、眼鏡。順便也遮住我臉上的傷痕。
衣服全面換成便裝、揹著背包。臨時還抓了一本《中文觀光指南》,一把雨傘。乍看鏡子,連我都不太認得自己的模樣。我不像觀光客,誰像?
晚上八點,我打扮妥當之後,踏出門,搭上JR中央線。八點卅分,再度回到新宿歌舞伎町。
依舊是那晚般的霓虹閃爍、人聲喧鬧。我沿著同一條路線走。一路上,有各國的皮條客迎面而來。我低著頭,儘量聆聽這些皮條客的招呼聲。
「お客様、いかがでしょうか、飲み屋の方は?」
不是他。
「マッサージはどうですか?」
這個人也不是。
一手握著長柄雨傘,一手抓著《中文觀光指南》,心中默念著,盼望眼尖的中國皮條客能立刻嗅到我這個「醒目的對象」。就這樣,我走了一圈,一無所獲。
「就當是散步吧,」我想著,決定再繞一圈。有這種工夫窮磨,還得拜我如今非上班族身分之賜。我於是再度以「歌舞伎町」這座大牌坊為起點,踱步慢走。
我這晚一身裹得嚴嚴實實的打扮算是特殊,幾個剛剛對我搭過訕的皮條客立刻認出我來,認定我為了尋芳猶疑不決,這回更是死命地對我介紹「好玩的」。我沒搭理,繼續走我的路。
就在我走進一條巷子時,突然見到眼前一個熟悉的背影。是那個年輕人!他還是穿著那晚的連身帽。他和我打了一架,那模樣讓我一看就認出來了。他正在搭訕別的客人。
我加快腳步接近他,越是接近,越是發抖。
不行,得冷靜下來!
我假裝拿起電話,隔著口罩高聲說話:「...催個啥呀,你!等我找到了,報了南京大屠殺之仇,我保證讓你流口水,你這小子,呵呵呵....!」
這夠像了吧?我都不知道尋芳客還能怎麼演了。
年輕皮條客出於職業反應,立刻回頭看了我一眼。我這身裝束他肯定認不出來,那晚我與皮條客是用日語交談,光憑我的中文腔調,他也不一定認得出我。
我裝作沒看見他,視若無睹地繼續講電話,但內心的緊張到達頂點。萬一他認出我來了,我不僅一切白費,可能又會有一場惡戰。他占著地利,呼朋引伴把我圍毆一頓,輕而易舉。
皮條客似乎放棄了正在搭訕中的客人,相中我這條「大魚」。他起步走向我。
我仍在「講電話」:「好了,不跟你鬼扯了!我要繼續完成我的任務...。」說完,我按了一下電話,假裝掛上電話,其實是啟動了錄音功能。
「朋友,第一次從國內來日本?要找日本小姐?」皮條客開口問我了。第一關過了:他沒認出我!
「你怎麼知道我國內來的?」我故作興奮地反問他。
「剛剛聽你講電話,是中文。怎麼樣,要不要我幫你介紹?日本店家一般不招待外國人的。我幫你介紹能接受外國客人的,怎麼樣?」
我略作猶豫,然後回答:「好吧,我要真的日本小姐喔!」
「一定的!不騙你!」
「價錢怎麼算?」
「七十分鐘,三萬,怎麼樣?全套的!」
「好的,全交給你了。南京大屠殺的仇,我今晚非報不可,呵呵!」
皮條客冷笑了幾聲,開始領路。如此這般,我跟著皮條客背後走著,情景和當天晚上一模一樣。我不用擔心被他識破了,但另一個問題又來了:我該怎麼報警?
我不知道這回皮條客要把我帶到哪去。我連現在身在哪裡、下一分鐘將往何處,都說不清楚,我能怎麼報警?現在偷偷報警,依照上回望眼欲穿的報警經驗,恐怕我這次精心策畫、引蛇出洞的技倆,將以再度損失三萬日幣告終。
就在此時,我突然想到了:上回事發地點為何會是7-11便利店?
這不是偶然,而是有理由的。7-11是日本唯一能以外國提款卡提領現金的便利店!
日本的提款機儘管數量不少,但能用國際提款卡,如VISA或Cirrus,甚至中國「銀聯」的,並不多。日本「全家」商店要到2016年才全面開放,幾家主要銀行能對應國際提款卡的也寥寥可數。
但7-11裡的提款機是少數的例外。
這些人既然鎖定中國觀光客,必然設想到這一點。他們先把尋芳客引到7-11,萬一尋芳客沒帶足夠現金,他們就會要求尋芳客就近到7-11去領錢。
至於那晚群集在7-11附近,突然冒出來、把我架開的中國人,不是碰巧在場,而是守在那裏「圍事」。7-11就是他們約定好的下手地點!
想到此,一切都有脈絡可循了。他們有固定的作案「路線圖」,7-11則是必經之路,我只要和警察事先約好在歌舞伎町的7-11,必然手到擒來。
我興奮起來了。望著皮條客的背影,我暗自唸著:「你也有今天...!」
「對不起,等我一下,我接個電話!」我大聲叫住皮條客。皮條客停下了腳步。
我貌似閒扯地抓著手機,假裝高聲地說著:「我X!你緊張些啥?我正要去呢...」邊說邊進入旁邊的小巷子,撥了110。電話很快就通了。
「警察局,您好。有何貴幹?」
「您好,我姓侯。之前曾經因為傷害案件通報過你們....。」我邊說邊發抖,手機幾乎抓不住。
「恩?有甚麼事嗎?」
「如今我巧遇加害人。請你們儘快在五分鐘內趕到。」
「地點在哪?」
我嚥了嚥口水:「要賭這一回了」,想畢,立即接著說:「新宿區役所通,7-11!」
電話掛了之後,瞥見皮條客兩眼銳利地盯著我,冷笑著。
不妙!我報警被他發現了,看來我又得打一場架。一個巨大的恐懼感襲來,壓得我喘不過氣。
皮條客笑嘻嘻地說:「你那朋友比你都急呀。」
我捏了把冷汗。看來他還沒識破。
「是呀,所以全看你了,帥哥!」
兩人繼續走著。看看差不多時間,我開口主動問皮條客:「帥哥,我突然想到我身上錢不夠!你看哪裡可以提錢?」
「你是甚麼卡?」
「我銀聯的。沒問題嗎?」
「沒問題!我帶你去。」
皮條客領著我往前走,走到了我熟悉的那條人聲鼎沸的馬路。這是「新宿區役所通」。錯不了了!他正是要帶我去那裏的7-11。
到了7-11,我略微看了一下四周。警察沒來,而附近隱約有一群中國人蹲在那裏。八成是當天那批人了。
皮條客示意我進去。我走進了7-11,皮條客則是等在外面,似乎是在和那群中國人交談著。
我操作ATM,故意假裝按幾個按鍵,隨即跑到店外,對著皮條客說:「帥哥,這操作畫面全是日文,我看不懂!」
「有中文的!」
「你來幫我看看。我搞不來。」
皮條客進了店家,幫我看畫面。兩人操作了半天,但錢始終取不出來。
取不出來也是當然,因為我用的是廢卡,幾年前在上海工作時辦的。這一切只是在拖時間。就在此時,突然聽到外面人群鼓噪,我還沒弄清楚怎麼回事,皮條客突然撒腿要跑。
原來是外頭那群中國人看到警察來了,趕忙通知他。我這回再不客氣了,用雨傘勾倒他後,撲倒在地抱著他不放:「別跑呀!你要幫我介紹日本姑娘的....」
店裡一堆人驚叫連連,瞠目結舌地看著這一幕。我死命地壓著皮條客,最後交給警察的,不僅是一個名字,還是一個活人。警察如甕中捉鱉,把皮條客上了手銬。
我把口罩揭下,對著皮條客說:「你還記得我?」
他嘴裡嘟囔著,似在罵著甚麼,兩個警察抓著他,沒讓他多說,確認他的身分、確認時間、罪名(傷害罪)後,把他押解上車。我也跟著一起去了。接下來,做筆錄(這回是真的),按指模,完成報案手續。為了給警察留點面子,「當事人曾經報案,未被受理」這一節,就在筆錄中按下不表了。
我後來為了去警局作證,又跑了一次新宿區警察署,和鷹橋再度見了面。鷹橋不只一次勸我不要再冒這個險,但仍忍不住誇我:「よくやりました、侯さんは(真有你的,侯桑)!」
這個險確實不該冒,也完全不值得鼓勵,但你們不幹活,只有我自己來呀。如此,鷹橋忍不住誇我也是應該的,畢竟我幫了警察幹了百分之八十的活。
接下來,我繼續為了系統專案,在東京、名古屋間東奔西走,但開民事庭時,還是會回來東京。到底是幾十萬日幣的損失,不討怎麼行?看官們,您說是吧?
●作者老侯,碩畢,在日本謀生的台灣上班族。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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