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苑玲,本文已獲作者同意全文刊載。
6月27日那天,一切都改變了。
那天,我和其他7位朋友約好一起去八仙參加彩色派對,大約下午2點我們就先進場玩其他遊樂設施,等著晚上5點彩色派對進場。進了派對一陣子後,我們就離開現場,到隔壁的泳池玩水。又隔一陣子,決定二次進場,也是這次,我們碰上這場無情的惡火。
因為護目鏡、面罩和衣服都不見了,所以我只穿著短褲和比基尼上衣就進場。我記得我手牽著一位朋友,在舞池跳舞,突然,起火了!我當下愣住,以為是製作單位在噴射火焰的特效,兩秒後才意識到是火!我動腳想跑,可是人太多了,我被撞倒。好不容易在火海中爬起來,腳上的夾拖都不見了。在地上的時候,我好怕我會莫名其妙死在這裡沒人知道!我好努力的爬起來,可是也因此放開我朋友的手。我努力想跑,無奈又跌倒第二次。幸好我很幸運,我順利爬起來,往會場外跑。
我記得我一路跑,一路喊著「我需要水,請問有人有水嗎,拜託」。我感覺我的雙腳皮開肉綻,但我不能停下奔跑,我需要水。經過沖水區時,我詢問能否給我水,對方說「不好意思,我也是燒傷病患」。於是我不好意思和她爭奪微薄的水,只好繼續往前跑,好不容易跑到隔壁的泳池(水很髒)。我永遠記得我說「我燒傷了,我需要水,我要跳下去,可是我不會游泳,可以給我泳圈嗎,拜託」。當時在泳池裡玩水的人根本什麼都不知道,我記得我聽到好多人哄堂大笑。當下我心都涼了,覺得好委屈。我好痛、好熱、手腳都皮開肉綻,我急需大量泡水降溫,卻沒有人願意幫助我。我哭喊著「拜託,舞台起火了,真的!」這時候大家才反應過來,叫我跳下去,他們會接住我。
我一跳下去,馬上有人拿泳圈過來,然後把我往淺水區帶走。跳下水的霎那,因為接觸到涼水所以傷口降溫,但因為水很髒,傷口同時隱隱作痛。到了泳池岸邊,一個男生把我抱起來,放在一旁的泳圈上。我問「能不能再讓我泡一下水」,旁邊馬上有人阻止說「不要再下去了,水很髒會感染」。於是我和約莫10幾個人一起躺在路邊的泳圈上,期待救護車來救我們。
旁邊有些沒受傷的人,善良的馬上投入救援工作,不斷拿水來撒在我們身上。我聽到救護車的聲音了,但救護車直接開往會場內部,聽說有人很嚴重,已經昏迷。我在泳圈上,時而全身痛到發抖、時而因寒冷發抖、時而呼吸急促困難。但從頭到尾我都戴著隱形眼鏡、神智清楚記得整個歷程。我和所有認識人都失散了,手機又放在置物櫃。這時一位女孩問我能幫我什麼,我請他幫我撥電話給我媽報平安。(此時已事發約45分鐘)。我打電話說:「媽,我是苑玲,我在八仙,八仙氣爆,我剛從裡面爬出來全身著火,但我很平安。」
我坐在泳圈裡,旁邊有一個男孩一直大哭大喊,我也覺得很害怕。四周都是哀號、喊痛、哀求水的聲音。後來,我的一位朋友找到我,沒有受傷,他說;「苑玲,我保證你沒事,你很好、你的臉沒事、你要撐下去。我已經找到幾個人了,我還缺一個沒找到,我必須找她。答應我要撐住好嗎」我說好,並把置物櫃鑰匙交出去,拜託他幫我拿錢包手機。
等了很久,有人說,在這裡等沒有用,救護車根本進不來。於是四五個善良的人把我連同泳圈抬起來,往外面的廣場走,此時我又和朋友失聯了。他們邊說「大家抬穩一點,小姐你忍耐一下」。之後我被放在廣場的邊緣。到了廣場,我才真的傻住。原來有這麼多、這麼多、這麼多病患。每個人在發抖、忍耐、等待。那個畫面簡直就是地獄、是人間煉獄!四周一直有哭喊聲、安撫聲、慰問聲音,很吵雜。陸續有人來詢問要不要灑水、要不要喝水。我記得我哭著跟他說;「我不知道要不要在灑水,因為不灑會痛、撒了也會痛啊」。
我隔壁泳圈的女孩爸媽都來了,不斷地安撫他。媽媽一臉憐憫的看著我、眼眶泛淚,手上拿著佛珠念佛號。我感覺他想幫我卻無能為力。爸爸跟那位媽媽說;「你不要管了,這個你無能為力」。當下覺得好難過。因為現場沒有我認識的人陪我,我只有一個人忍耐、一個人等待。
一開始現場很吵雜,後來有一個人拿著小麥克風大喊「所有人,注意我」、「所有人,注意我」、「所有人,注意我」,重複了很多次,直到現場所有人加入並跟著大喊。接著他喊「沒事的、請蹲下」,同樣重複很多次,之後現場才逐漸獲得控制。後來他喊「沒事的,到左邊集合」,直到此刻,現場才獲得控制,沒受傷的人力才終於組織起來。壯丁負責抬人、有人負責驗傷、有人負責蓋紗布、有人負責餵水、有人負責安撫、有人負責和人聊天。
我記得躺在廣場時,有一位女孩很關注我,和我聊天、給我冰塊、怕我睡著。突然我身後傳來急促的喊叫聲「小姐醒醒!不可以睡著!醒醒!」原來是有人陷入昏迷。現場一直說要保持清醒,睡著就醒不過來了。我告訴自己,無論如何要撐住,如果我死掉,有多少人要傷心阿。
我記得當下我完全不敢看我的腳掌,因為他已經裂開又裂開再裂開,體無完膚。右手小指的皮也整個掀開,露出紅色的肉。我請人幫我放一些冰塊在褲子上降溫。一個人來照我的瞳孔、幫我掛了黃牌。我不懂那是什麼意思,但我聽到他說「這個意識清楚,可以等」。當下覺得好憤怒,我已經等了好久了阿。可是想想,也許很多人比我嚴重,我一定要忍耐、我一定會得救。於是我繼續等。後來有人來幫我把爛掉的雙腳蓋上紗布。後來我周遭差不多都空了,我說「我周遭的人都走了,什麼時候我可以上救護車呢?」一旁壯丁看到我,又幫我換了位置,往前抬了一個位置。這時,我看到朱立倫在現場聽取報告、好多醫護人員走來走去。
到了這時候,我已經不發抖了,傷口痛到完全麻痺。我只知道我雙腳、雙手、手指、肚子和背部都受傷。我在泳圈裡、很平靜、呼吸也很平淡。沒多久,我又被搬動了一次,此時已經在大道的兩旁。我看到很多樹、慈濟的師姐志工、軍人、推車與病患來來去去。我覺得我體力快透支,快睡著了。這時有一個人男生跑來找我說話,他說「你好,我叫Jahnson,你叫什麼名字?你念哪裡?你不要睡著喔!我保證你快要上救護車了」後來有人問我能不能坐救護車,我急著掙扎要證明我可以坐著,他說「你不用急,先躺著就好」。
最後一次搬動,我被放上推車,往外拉,四周都是救護車的聲音。原本我已經要上車,但臨時又被插隊,jahnson說「不要怕、你已經很近了,我保證我陪你上救護車、你一定是下一個」。後來我聽到指揮官說我不能坐,要讓我用躺的,於是我被換到擔架上,終於上了救護車。
上救護車後,我被戴上純氧呼吸面罩、醫護人員持續和我聊天避免睡著、替我覆蓋傷口。他問我姓名、生日和身分證,並通知要送達的醫院待命。我拜託他幫我打電話給我媽,他二話不說就答應了。這是我出事那天晚上打給我媽的第二通電話,我告訴他我上救護車了,要送到萬芳醫院。
到了醫院,由於我是第一個送萬芳的、又有提前通知,剛到醫院所有醫護人員蜂擁而上。換藥、剪開衣服、推機器。我第一句話說「我的眼睛裡有隱形眼鏡,請幫我拿掉」。後來醫師來了,我身上的衣服被剪掉、全身赤裸。他們推著一台機器來給我,說吸這個很快就可以睡著,醒來就沒事了。
我覺得那個感覺不是睡覺或是喪失意識,而是整個人被壓縮,就像在八仙重複玩遊樂設,在管子裡被抽來拉去,但不是愉快的,而是驚悚的。好不容易意識恢復,我正在被插管!我死命拒絕掙扎,護士還醫生就嚴肅的說「不要掙扎,不插管你會死」。我一邊流眼淚、一邊接受被插管的事實。事後二姐跟我說,我身上曾經插了17根管子、接上4台機器。
接下來,我在第17天下午拔管、第18天自己從嘴巴吃第一口布丁、第20天吃白粥,終於第21天,我從加護病房離開,住進燒傷中心。
直到現在,我可以自己刷牙、自己吃飯、自己洗臉,也可以打字上臉書報平安、回復大家的關心 、或者表達我的感受。但我的肘關節太硬、還碰不到肩膀、手部第三個關節太緊無法握拳,好多原本稀鬆平常的動作,現在做起來都很吃力。兩腿因為做完植皮手術,需要全天戴上保護腳部免於變形的護木,所以每天晚上都因腿部隱隱作痛而難以安眠。每天的手部復健都會讓我痛到哭。之後評估腿部傷口,如果皮長得不錯就可以開始復健腿部、練習蹲和站。
我一直期待能夠用雙腿走著出院的那天。
我是70~75%、深二度~三度的患者,這代表我的死亡率高達75%,但我活過來了。我收到國小同學、國中同學與導師、高中同學與導師、成大老師與同學、台大研究所校長、副校長、教官、心輔中心老師們、系上所有職員與學長姐、同學、學弟妹的關愛,還有家扶中心寄養家庭爸媽們的卡片。許多善心的捐款。還有家人全力支持的愛。
醫護人員都叫我「玲玲」,替我拍背、換藥,換尿布,做任何工作。我對整個過程收到的關心與關愛都感到無比感謝!我滿心歡喜!
其實現在想到事件我都會哭。心裡有很多的擔憂和害怕。我怕我再也無法走路、或者過正常人的生活,還有研究所的課業要怎麼辦呢?未來復健的路還好長、我還要穿兩年的壓力衣。我知道很多事情都不再一樣、甚至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是我。不過我認真覺得,寧願是我受傷也不要是別人,至少我可以忍受苦痛。我想努力維持日常生活軌道,我要努力抓住生活中那些不變的東西!就是「愛」。朋友愛、家人愛、陌生人的愛,每種愛都是善念!這是永遠不會變的。
文章到最後,我表達了我對事件的記憶與描述、我對眾多資源與關愛的感謝。但同時,我也想嚴正的回應社會對於八仙事件的觀感。我知道有些人認為我們是自己愛玩所以受傷活該、家屬只要錢或賠償,憑什麼需要全民買單我們的醫療費用?
我想說的是,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到八仙樂園玩。我從國高中高開始打工、拿獎學金,努力念書,直到邊在診所打工兼家教邊念研究所。為什麼我活該受傷呢?我甚至無法想像那些已經死亡的人,是在身心多麼痛苦的情況下死去的?光想到有人說我們活該,我就難過得想痛哭。所有的燒燙傷患者從來都不是自願的,我們都是被挑上的,只能學習面對與接受。當我們已經這個努力的面對時,為什麼還要說這些傷人的話呢?
這個社會期待受害者有受害者的樣子、也期待受害者家屬有一定的樣子。當不符合想像,就會被指責。但這合理嗎?我想當堅強的受害者不行嗎?我知道有些受害者家屬有失言,但不能一竿子打翻全部的人啊!
針對八仙事件,最該負責的就是主辦單位、監督單位和政府。媒體和輿論應該要找出真正要負責的人,並抓出來,而不是責怪受害者。家屬要的並不是賠償或是錢,而是一個真相與交代。活動有沒有通過安檢?現場設備是否足夠?各項意外處理的準備是否足夠?
坦白說,我可以不要任何賠償,反正我已經被燒成這樣,給我再多錢我也回不去原本的樣子。我只要一個來自該負責單位真心的道歉,但事發到現在我等不到、其他受害者和家屬也等不到。
我寫這篇文章,只是想表達我的心路歷程以及對於輿論的回應。謝謝。
●作者簡苑玲,台大心理研究所學生,八仙塵爆意外受害者,全身75%嚴重燒燙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