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甸/擺爛的立法院密室打開了嗎?

▲由民進黨「完全主持」的國會,民眾寄予高度期待。

文/李復甸

第九屆立法院已經開議兩個星期,除了開議當天的立院職員為立委撐傘的紅毯秀,還有新科女立委年假帶著男朋友高調出遊,引發媒體關注之外,未見任何不同。第一次由民進黨佔過半席次,且由民進黨「完全主持」的國會,至今看不出來任何新的氣象。

民進黨在立法委員及總統選舉時都以立院公開議事,黨團協商透明,作為重要訴求。國民黨也以攻擊黨團協商作為黨內鬥爭的話題。可是立法院報到開議之後,基本的議事規範並未修改。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外,是不得進入旁聽的。立法院現有的旁聽,只限於院會。而且無論是否為媒體記者、非商業媒體記者或一般民眾,都只能坐在二樓旁聽區。非屬商業媒體的公民記者的採訪計畫還得提交審查,由立委審查監督立委的記者的採訪計畫。院會其實除非爭議案件交付表決外,既沒有甚麼意義,更沒有看頭。因此,不大量釋放委員會的旁聽,根本是呼嚨民眾,目的是騙選票。

至於要求黨團協商透明,更是騙人的把戲。民進黨或是時代力量一直認為協商就是扭曲操弄,一經妥協就不具有正當性。馬英九總統不知是沒作過立委,不知道黨團協商的重要性? 還是為了搞黨內派系鬥爭,想要鬥垮王金平而想醜化黨團協商,迫不及待地將黨團協商抹黑成密室政治。其實,黨團協商是立委們對法案缺乏共識時,避免各方僵持,由各黨團間進行磋商,以決定出更能達成共識的方案。

立院黨團協商共分成三種,可以是:(1) 各委員會議案黨團協商:由各委員會議案黨團在各委員會審查中,由主席裁決進行;(2)院會議案黨團協商:由議案的院會說明人擔任主席,召集各黨團派出兩人參加;最後才是(3) 黨團協商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及各黨團負責人或黨鞭出席參加,由院長主持。議會本就是追求共識作成決議的場域,有共識總比表決要和緩且迅速。假如凡事都要表決,不經協議磋商形成共識,勢必演變成逐條表決的「焦土抗戰」。一昧汙名化黨團協商其實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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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協商之弊不在黑箱作業,也非利益交換,而在於未向社會大眾交代協商決定之原因。民進黨大聲疾呼的協商公開,在明眼人心目中根本是個騙局。在鼓動大眾形成反對黨團協商的刻板印象後,卻不可能改變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的本質。黨團協商公開的部分,定然只是有了協商結論以後「公開上映」的節目,真正的協商部分依然是在幕後秘密進行著。

目前,只有政府提案的條文有詳細的立法或修法意旨,作為日後適用法律時之參考。但是在委員會提出之提案,或經由協商而確定的條文,通常就沒有立法或修法意旨,造成日後不明當時立法過程與立法知緣由。這才是問題的核心。

立法院真正需要打開的密室其實是委員會。看看立法核心的各委員會出席情形,真叫人心寒。新聞媒體太不認真,或是年輕記者各專業領域的知識太差,沒有把委員會當作報導的重心。

立法委員在委員會失去表現機會,以致極少委員以委員會為主場。一些作秀的國會觀察機構僅以簽名報到資料考核委員出席,真是可笑。當年我初到立法院報到後,有人給我一張路線圖,依圖走一圈,八個常設委員會絕不會漏掉任何一個,可保委員會出席率百分之百。各委員會轉一圈,都簽上名就離院,會比專注地守在一個委員會要認真嗎? 要認真考察各委員勤惰,要打開立法院密室,恐怕要先考察新聞媒體記者是否稱職才行。

期盼有一天,各報已經升級到管理階層的老記者都能站上第一線,即使挑議題,偶一為之都行。給後生小輩作點榜樣,也給不成材的立委一點顏色瞧瞧。只有輿論監督發揮功能,才能真正改變密室政治的醜陋面目。

●作者李復甸,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執業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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