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北辰/何必違背良心做「弼馬溫」

▲許志雄被立委詢問是否願意唱國歌時,他以「人不能違背良心」回應。(圖/翻攝自立法院IVOD官網)

文/于北辰

近期大法官被提名人在立院的答詢內容,引發諸多爭議,也產生了不少經典語錄:

一、人不能違背良心(指唱國歌)。

二、黃帝、蚩尤大戰的固有疆土(指憲法第四條)。

三、中華民國憲法與國號是中國廢棄不用的。

這麼一位有主張、有理想的學者,讓他候選一個他認為「已廢棄」憲法的大法官職缺,再讓他違背了「自己的良心」摸著憲法向國旗宣誓就職,然後依憲法指示國軍去捍衛「黃帝、蚩尤大戰的固有疆土」!

這真是強人所難啊!

因為大官人的理想是遠大的,其高瞻遠矚,理應不讓當年推翻滿清的國父「逸仙」,但是當年滿清政府如果賜「逸仙」先生一個「兩廣總督」,讓他不要革命,難不成國父就接下聖旨,開心的當總督了嗎?

為了拯救百姓蒼生,「逸仙」先生用生命與熱血實現了他的理想,終究沒有如同齊天大聖般的,親赴南天門接受玉帝親授「弼馬溫」官銜。

要比「逸仙」先生的救亡圖存與宏大志向,對官人可能太苛求,但至少不能被悍然拒絕「弼馬溫」官銜,順勢大鬧天宮的孫猴子給比下去吧!

猴王尚知受辱發威,官人啊...!!這個讓您「違背良心」、「維護過時的憲法」、「捍衛黃帝、蚩尤時期固有疆土」的官,您是當真要嗎?還是為了「銀兩」?

你若接受了這個官位,恐怕連齊天大聖都會笑喔!真是委屈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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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北辰,在中華民國陸軍擔任備役少將,原文刊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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