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天秤不容偏斜,透過「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的建立,協助法院發現真實,減少冤獄。(圖/達志/示意圖)
為減少冤獄,協助法院發現真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於4月8日加開會議,決議在行政院以外、院部等級以上機關,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專責司法政策、教育推廣及專家認證,以強化司法定紛止爭及發現真實的功能。
會中也建請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專法,以及有別於現制由法院指派的鑑定人制度,建議研議制定專家證人制度。
法界人士表示,所謂的專家證人制度與現行的鑑定人看似相似,雖然都是在彌補法官於專業知識上的缺陷,以專家證人幫助法院解決爭議,但實際上,彼此卻存有極大的差異。現制中的人證乃至鑑定制度,較著重於對於所見所聞的事實經過陳述,但如果碰上專業程度較高的智慧財產等案件,此時已非對事實親身經驗的證詞足夠協助法官判斷。更重要的是,要有如英美法系的專家證人制度,才能以專業知識的證言, 幫助法官理解並作成判斷。在我國的訴訟程序中,因是受繼自大陸法系,並沒有專家證人的立法;此外,在仲裁法中及國內主要仲裁協會的規則中,也沒有專家證人的規定。
依照該分組的決議,計畫中的國家級司法科學委員會,將負責制定並推動司法政策,提升總體科學證據品質;整合並推廣各級司法科學教育;制定並執行相關實驗室與專家之認證規範與證照制度討論案,協助法院發現真實,減少冤獄。至於專家證人制度的引進,該分組決議請司法院研議制定專家證人制度,同時檢討現行鑑定制度的缺失和存廢問題,避免疊床架屋。
●董介白,東森新聞雲撰述副總編輯,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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