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如果有種辦法 能夠保有稅收、又能預防菸害

▲▼電子菸。(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電子煙與加熱菸產品在香港政府的規管下,將在香港合法上市。(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文/王郁揚

香港食物及衞生局於六月十二日丟下震撼彈「食物及衞生局建議將修訂《吸煙〈公衆衞生〉條例》,以現時規管傳統香煙的類似模式規管電子煙和加熱非燃燒菸草產品」,意味著電子煙與加熱菸產品在香港政府的規管下,將在香港合法上市。

不意外地,此消息一宣布,香港反電子煙的相關團體「吸菸與健康委員會」、「四大醫學團體」紛紛招開記者會砲轟香港政府這種菸害防制政策倒退的作法,並持續宣導香港政府應全面禁止電子煙與加熱菸產品。

諷刺的是,英國政府、紐西蘭政府、加拿大政府以及美國癌症協會,皆已表態「電子煙比紙菸傷害小」,就連瑞士政府也在近期宣布將合法尼古丁電子煙產品。面臨越來越多政府公開表態開放管理電子煙,我們台灣政府以及反菸團體是否該針對他國政府的最新電子煙證據進行了解及說明呢?

本會基於維護國民健康、減少菸害的立場,呼籲台灣政府應盡快開放管理電子煙與加熱菸產品,切勿因菸稅、菸捐的龐大稅收,犧牲菸民與非吸菸者的健康權。反菸害這件事,套句台北市長柯文哲說過的話:「如果有那麼好的事,怎麼輪得到他去想出來,難道我們這些智商都這麼低嗎?」如果有種辦法,能夠保有稅收、又能達到菸害防制的效果,開放管理電子煙與加熱菸將是一重大里程碑,政府應該著重的是如何防止未成年人購買及使用電子煙、加熱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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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郁揚,台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以上為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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