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佩萱/台灣每天近157對夫妻離婚 分開後...小孩的需求「擺第一」

▲家庭,親子,離婚。(圖/視覺中國CFP)

▲離婚後能夠把孩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就能降低小孩以後發展心理問題的機率。(圖/視覺中國CFP)

●留佩萱/美國心理證諮商師,美國賓州州立大學諮商教育博士候選人。

現在的社會,離婚是件普遍的事情。數據統計,從1992年到2011年,全台總共有超過100萬對伴侶離婚,也就是說,平均每天就有156.8對伴侶離婚。「到底要不要離婚?」是個複雜需要仔細思考的決定,也不是這篇文章要討論的。

這篇文章要談的是,在決定要離婚、或是已經離了婚之後,該如何協助孩子。如果今天只有兩個人,離婚之後的生活或許可以簡單一點,大不了兩個人可以選擇從此不再見面。但有了孩子後,離婚就會變得複雜些,因為就算你們兩個人已經不再是配偶關係了,不管你們是和平離婚、或是對另一方有多少怒氣或不甘心等情緒,離婚之後,你們兩個都還是你們的孩子的爸爸或媽媽,一輩子都是。

離婚之後,要如何幫助孩子,才是這篇文章要討論的。

因為離婚家庭的普遍,我在工作中也碰過許多家長離異的孩子,在工作諮商兒童時,我的個案也有一半的孩子的家長,已經分開或是正準備要離婚。離婚對孩子來說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沒錯,畢竟對孩子來說,家庭是他的生活中心,爸爸/媽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離婚對他們來說就是失去了現有的生活狀態。

一些研究也指出,在離婚家庭中長大的孩子的確有較高的機率得到憂鬱症或是出現情緒及行為上的問題,成年後也有較高的機率離婚。從這些研究結論看起來,好像離婚一定會讓孩子發展不健全。

但這些研究數據並沒有告訴我們故事的全貌:事實是,有許多離婚家庭下的孩子都發展的很好,沒有任何心理健康或是行為問題。那麼,到底是什麼決定離婚後孩子的身心發展?

小孩的需求應擺第一

當伴侶要結束一段品質惡劣的婚姻時,或許心裡會想著「一切終於都結束了!」但如果你們有孩子,離婚並不是結束,而是另一段關係的開始:共同撫養孩子的關係(co-parenting)。

離婚會對小孩影響很大沒錯,但家長在離婚後如何共同撫養小孩,決定了離婚對孩子的影響有多劇烈。共同撫養孩子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把小孩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先考慮到什麼樣對孩子才是好的。

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而某些狀況下的離婚,像是其中一方外遇,可能讓另一方承受巨大的情緒壓力,而這些時候,家長就可能被自己的需求以及情緒所壟罩,而無法考慮孩子的需求。

譬如丈夫因為外遇而要離婚時,妻子可能會充滿憤怒、不甘心等情緒,想要報復對方,而這時孩子就變成的報復的工具。或是,離婚後依舊互相憎恨對方的兩個人,把孩子當成互相比較、互相宣洩情緒的工具。當大人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為了報復對方而搶孩子的完全監護權、因為妻子外遇就不讓她和孩子見面、在孩子面前數落貶低另一方、讓孩子給另一方傳話、要孩子選邊站...這些行為不但完全忽略孩子的需求,還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很大的身心影響。

而孩子的需求是,在離婚之後你們還是孩子的家長,孩子需要他的爸爸或媽媽。或許你會認為另一方很可惡,但是你的孩子並不會這麼想他的爸爸或媽媽。

離婚後:從婚姻關係變成商業夥伴關係

理論上,離婚的家長要把孩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先考慮到什麼對孩子是最好的。但實際上,每個人在離婚時也各自承受著很大的情緒、壓力、與生活改變。生活方式的改變、經濟來源的改變、社交朋友圈的改變、甚至還有法律程序要處理。你熟識的生活樣貌已經不存在,其中還夾雜著憤怒、悲傷、對未來的不確定、以及失落與哀悼。而當父母被這些情緒淹沒時,更難去看到孩子的需求。

如果你/妳正在(或是曾經)經歷離婚,而且意識到了在離婚時或離婚後你忽略了孩子的需求,也請不要責怪自己。人生就是如此,每個人都會犯錯,人生充滿了不確定性,你常常無法預測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事情。如果你想要做些改變,以下有些建議可以幫助你理解該怎麼協助孩子。

美國婚姻諮商治療師Robert Emery博士在他的著作中提到,家長在離婚之後需要建立新的關係來共同扶養孩子。婚姻關係結束後,兩個人很難恢復成為朋友關係,因此Emery博士建議,婚姻結束後,兩個人間的關係應該要像是事業夥伴 (business partner)的關係一樣──你們互相合作、給對方該有的禮貌與尊重、並且在這份關係中劃分好界線(boundaries)。

在新的商業夥伴關係之下,孩子就是你們要一起經營的事業。在與對方合作與尊重之下,一起考慮孩子的需求,並且做出對孩子最好的決定(而非最能滿足自己需求的決定)。以下是給離婚的家長的建議:

1/盡量減少孩子「失去」的東西

孩子在離婚中會失去很多東西,如果可以,請家長盡量減少孩子失去的東西。孩子還是可以有爸爸/媽媽、一個安全的家、繼續在學校上課、能夠維持每天固定的活動和喜好、繼續與朋友和老師相處‧‧‧等等。

離婚對孩子來說是個巨大的失去,但如果家長能夠降低孩子生活中失去的東西,孩子有很大的「恢復力(Resilience)能夠處理得很好。

2/讓孩子事先知道之後的生活行程與改變

「家長離婚」會讓小孩對未來生活會充滿不確定性,不知道以後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請提前讓孩子知道他的生活會有那些改變(譬如,哪幾天要待媽媽家,哪幾天要待爸爸家裡),當孩子知道之後生活的行程(譬如,什麼時候會見到爸爸或媽媽),心理會比較安心。如果其中一方家長即將搬到距離較遠的地方,也請常常用電話、電子郵件等等和孩子聯絡,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關心他。

3/接納孩子用自己的方式處理失落與悲傷

每一位孩子面對家長離婚的方式都不同,所呈現出來的情緒和行為也不一樣。請允許孩子用自己的方式處理失落與悲傷。不論孩子的感覺如何,告訴孩子他們有的每一種情緒都是很正常的。鼓勵孩子與你分享他們的情緒和感覺,並且接納他們有的每一種感覺。

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情緒空間,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想講也沒關係。

4/告訴孩子,這不是你的錯

孩子因為發展階段的不同,對於「離婚」的認知和理解也會不一樣。年紀輕的孩子可能沒辦法完全理解,離婚是什麼意思。而當孩子認知發展階段還是以自我為中心時,更可能認為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和他有關。於是,孩子可能會認為家長離婚是他的造成的、是因為他上個星期不乖沒寫作業、是他的錯。

請幫助孩子理解離婚(譬如可以和孩子一起閱讀一些談離婚的繪本),並且告訴要向孩子強調「這不是你的錯」(講一次不夠,要常常和孩子提醒這不是他的錯)。

5/讓孩子知道,離婚後你們還會繼續愛著他

家長離婚時,孩子會害怕:這樣他是不是會失去爸爸或媽媽?或是爸爸或媽媽會不會也不愛他了?請讓孩子知道雖然你們已經不是配偶關係、不愛對方了,但你們還會是孩子的爸爸/媽媽,你們會一直愛著孩子。

6/和孩子分享你的感受和情緒,並表示大人可以處理自己的感覺

家長可以和孩子分享你的感受和情緒。小孩會看大人如何行事來判斷該做那些事情,所以如果今天大人完全不表達情感,孩子可能就會認為表達情緒是不好的(甚至認為不能有情緒)。

你可以告訴孩子,對於離婚這件事情,你也感到悲傷感到難過,但是你是大人,你可以自己處理這些感覺,讓孩子知道這不是他的責任來照顧妳的情緒需求。

7/讓小孩免於捲入大人間的紛爭

不管你和你的前夫/前妻感情有多麼糟糕,請不要讓孩子捲入你們兩個之間的戰爭!不要在孩子面前講對方的壞話或是貶低對方(對孩子來說,你的前妻/前夫還是孩子的媽媽/爸爸)、不要把孩子當作傳話筒或是懲罰對方的工具(譬如,故意說錯時間讓媽媽減少探視孩子的時間,或是不讓另一方探視孩子)、也不要用孩子去監視另一方的新生活狀態、也不要讓孩子選邊站。

當孩子告訴你他今天和爸爸/媽媽一起做的事情時,請支持和接納他和你的前夫/前妻的良好關係。

8/協調一致的教養方式和規則

當家長離婚後孩子要在兩個家庭生活時,請談好給孩子一致的教養方式與規則(像是哪個電視節目適合孩子看、孩子幾點該睡覺、孩子打人時該如何處理…等等)。

當家長兩人對孩子的教養方式一致時,孩子也比較能夠適應在兩個不同家庭生活。

離婚後, 請讓孩子可以繼續當個小孩

離婚會對孩子的生活造成巨大的改變,而孩子是否能夠好好適應家長離婚後的生活,則取決於家長在離婚之後如何合作撫養孩子。當你們離婚後能夠把孩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就能降低小孩以後發展心理問題的機率。離婚之後,你們還是可以給孩子一個童年。

讓孩子有個童年是指,孩子可以繼續當個小孩不用因為家長離婚而要承擔某一方的角色和責任、或是要承擔大人的情緒重擔。孩子可以了解,家長離婚後,爸爸/媽媽和他還是家人,還是會繼續扮演他生命中重要的人。

另外,孩子也不應該承擔某一方家長對另一方的怒氣,也就是說,不管你有多麼討厭你的前夫/前妻,請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另一方或是說另一方有多麼的糟糕。

我以前諮商的個案就是這樣的狀況,離婚後的兩人都非常討厭對方,也認定對方是個很糟糕的爸爸和媽媽,所以不斷的打官司,要搶奪孩子的監護權。而搶監護權的方式,就是要不斷找出對方哪裡做錯:質疑怎麼可以讓孩子吃這些甜的東西、怎麼可以讓孩子看這些電視節目,然後打電話通報兒童保護中心,介入調查媽媽的教養方式,以及在孩子面前不斷數落另一方、詢問孩子今天跟爸爸/媽媽做了哪些事情,來找出「證據」證實另一方是個不合格的家長…等等。

而這位孩子則呈現出,許多行為以及情緒上的問題。當孩子感受到爸爸對媽媽的負面情緒時,更可能認為自己要選邊站,或甚至因為自己也愛媽媽而感到內疚。漸漸地,孩子可能不願意和爸爸分享他和媽媽在一起時做了什麼事情,因為說出來後可能就是得到爸爸的冷嘲熱諷,並且數落媽媽有多麼的糟糕。

Emety博士在書中提到孩子在家長離婚之後該有的權利。他認為孩子應該:

1/有愛雙親、以及被兩位家長愛的權利,而且孩子不需要因為愛父母而感到羞愧或是內疚。
2/有權利:不被捲入父母的爭吵,以及對彼此的負面情緒中。
3/有權利:不被夾在父母中間、不用當父母的傳聲筒、不用聽到,其中一個家長,對另一個家長的抱怨或是指控。
4/有權利:不需要覺得,自己要選邊站。
5/有權利:不需要承擔,任何一方家長的情緒重擔或是情緒問題。
6/有權利:知道他生命中重要的事情,將如何被影響和如何改變。
7/有權利:去表達自己的情緒和感覺,而且雙方家長都願意傾聽。
8/以及最重要的,有權利繼續當個小孩。

陪伴孩子度過失落與悲傷

離婚對孩子帶來巨大的失落與悲傷,而這些都是在離婚過程中(不管是小孩或是大人)會有的非常正常的情緒。家長看到孩子傷心難過一定也會覺得痛苦,但我們不可能讓孩子免於每一種難過的情緒。當孩子悲傷難過時,家長能做的就是支持孩子、接納孩子,陪孩子處理這些失落與哀悼,以及各種情緒。

「到底要不要為了孩子留在婚姻裡?」許多配偶在考慮要不要離婚時都會想到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沒有一定的答案,因為每個人的家庭故事、處理方式、和資源都不一樣。

離婚可能會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沒錯,但有許多在離婚家庭中長大的小孩也都很健全的成長,沒有任何身心問題。重點就在於,離婚時和離婚後你們如何合作撫養孩子?讓孩子有權利,可以繼續當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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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留佩萱「ABOUT COUNSELING」部落格。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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