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呼籲民眾配合攔檢,否則將受罰。(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林智群/執業律師。
有則新聞描述,一名網友在臉書看似得意寫道:「你看看:懂法律的就是不一樣。」影片中,男子面對員警臨檢,不肯搖下車窗,要求對方出示證件。但接連幾位員警上前,男子都表示,要求對方出示證件才願意配合。過程中男子還不斷對著員警大吼,表示如果想要他移車到一旁,就已經觸犯強制罪。有員警看見後方已經大排長龍,不願與之浪費時間,表明讓他離開,男子則看似相當得意。
第一,如果只要會講「強制罪」三個字就是懂法律的話,林北還需要念4年念得死去活來嗎?
第二,學武的人一開始被教導的,絕對不是什麼武術,而是自律(不能亂打人之類的規矩),念法律的人,未來是要擔任司法工作的,不管未來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警察,都是影響別人權益的第一線工作者,我們學到的第一件事情是:守法!
第三,守法這件事情看起來很容易,其實不然!當法律對自己有利的時候,一般人都會選擇遵守法律,但當法律對自己不利的時候,你要不要遵守呢?還是藉自己的法律能力去扭曲解讀,讓自己逃避法律呢?
第四,我舉一個例子,我一個法官朋友有一次在臉書表示他被警察攔下來開交通罰單,然後另外的一個法官同學也說:「對對對,那個路口不能這樣轉。」從頭到尾,就只是一張罰單,那個朋友從頭到尾都沒表明法官身份,其實他表明的話,警察可能就揮揮手讓他走了,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他只做了一件事:「在罰單上簽字。」那樣的配合,不是害怕,不是不懂法,而是因為懂法律,知道警察沒做錯,自己要配合,被罰活該。
第五,有一種東西叫做自律,真正懂法的人,首先會要求自己守法,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不會拿一個法律名詞嚇人:「強制罪你知道吧?很恐怖喔!碰我,我就告你!」葉問會一天到晚找人打架嗎?
第六,在法律培養過程,法律人首先被要求的是自律(守法),這樣的要求,確保了他們未來擔任司法官職位或警察工作時,不會亂搞,今天那個民眾可以從容離去,不因為挑釁警察而被逮捕,與其說是因為他懂法律,倒不如說是他開窗後,警察聞到味道、確認了沒有酒駕,考量後面大排長龍的車陣,基於法律賦予警察的裁量權所下的一個決定。
真正懂法律的,不是他,而是警察!
有些人沒被獅子吃掉,不是因為獅子怕他,而是因為獅子吃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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