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承泰/台灣大學教授,前政務委員。
年改釋憲案選擇在「八二三」宣告了,毫不意外的,大法官避重就輕,只針對影響較輕微的「轉任私校禁領退休金」做出「違憲」宣告,另外一項為建議性質,即「『得』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所得替代率」。至於最核心的「政府誠信」與「法律的追溯既往」議題,大法官採寬鬆解,做出無涉不溯既往原則,也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沒有違背等,「不違憲」之結論。
這當然是蔡政府所樂見的,因不僅是對於「年改」提供了法理上的正當性,有助於在大選中大肆宣傳做為政績。重啟退休後兼職,也正好為官僚體系在敗選後多一個出路,可以邊在私校拿薪水邊拿退休金。大家別低估蔡政府的智商,面對挑戰時,就會拿出一堆規則來阻擋你,或巧妙地煽動一群人來制肘你。
沒錯!我國和許多工業化國家都面臨退休制度與年金財務的危機,但核心問題在於「人口的少子高齡化」,這是當年設計「隨收隨付」與「確定給付」制度,因環境變遷所導致的困境。西方國家儘管人口變遷速度沒有我國快,卻較早就啟動改革,重點即放在「財務制度」的轉變。我國當然也要改革,可是蔡政府的年改怎麼做呢?在此不再論述。
總之,法理上的爭辯經過釋憲雖告一段落,大家應注意爾後到大選這段時間所產生的效應,畢竟不少人(尤其是年輕人)支持蔡政府年改,而關鍵論述在於1.軍公教憑甚麼(比勞工)領得多;2.軍公教憑甚麼在退休後,不必工作還可以領超過一般年輕人的薪資。這兩個論述,不僅年改會數度論及也是在憲法法庭辯論時所強調的「世代正義」。
▲軍公教年改引發軍公教人員之間的「世代衝突」。(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就前面第一個論述來說,軍公教憑甚麼領得比勞工多?答案就是,軍公教在民國84年採新制後,提撥的比當前勞工多很多。年輕人或勞工如果不相信,去問自己的父母或親朋好友,比較一下軍公教勞每月繳費的情形,就會清楚。至於第二個論述,年輕人薪資水準本是和政府的經濟政策與發展成效有關,政府巧妙地避開自己的責任,刻意將軍公教退休金拿出來比,居心何在?
想必有許多人有買過民間的儲蓄保險,三十年前利息高時所購買的保險,如今到期要領回,保險公司如果說:「現在利率這麼低,你好意思領這麼多,甚至超過大學畢業生的薪資?」請問你會如何回應?保險公司過去是如何地勸說你,拉你買保險,如今就在你領回本金與利息時,為了公司永續經營,硬生生刪減30%,
你又會如何?
不要說,你會和保險公司爭到底,連政府也不容許保險公司有這此鴨霸作為!至今,台灣尚沒有保險公司如此幹,而是政府在示範。再說,近年來雖然台灣經濟景氣不是很好,各行業年終獎金都縮水了,卻只有保險業者一枝獨秀。何以會如此?政府擁有比私人保險公司百倍大的保險基金,卻不如私人企業年年可以賺錢還分紅,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若是因為政府法定的提撥比例過重,才讓軍公教勞的退休基金面臨財務危機,那麼,可以去調整政府法定提撥比例以減少負擔,如此,不會有溯及既往的問題,也一樣可以延後基金破產時間,政府為何不這麼做呢?更要問的是,政府手握以兆計的基金,為什麼不能像私人企業來賺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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