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哲/農委會再進化,違法廣告貼金在臉?

黃子哲/農委會再進化,違法廣告貼金在臉?

文/黃子哲

繼7月全國九大漁會在4大報報刊登半版廣告感謝蔡政府後,上週五(8/30)又有21個養豬協會用相同的方式頌揚「蔡政府是史上最重視畜牧業的執政團隊」。政府真有大恩大德,民眾自發性去感謝,絕無問題。但若背後用的根本是公帑,而且是政府供稿要別人畫押來promo自己,那不僅是違法,而且還很噁心。根據預算法第 62-1 條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所以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以及投資事業等,要在各種電子、平面、或網路上刊等廣告,都要在廣告內容中註明誰是廣告主,也就是出錢的是誰,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並據以分辨內容的參考價值。但是如果7月漁會以及這次養豬協會所刊登的廣告,每次上百萬的費用來源不是這些團體本身,而是農委會透過由某綠色媒體所得標的年度整合行銷採購案中去支付,廣告內容當然也是出自農委會之手,所以肯定要對蔡政府自吹自擂一番。

但更噁心的是,如果是農委會主動出擊,自己出錢要往自己臉上貼金,違法不註明出處不說,竟然還要裝清純,例如7月漁會廣告登出後,蘇貞昌竟就厚顏說是漁民「自動」聯名登報,肯定蔡總統照顧漁民最有效率。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事實上,部會中最敢玩這種低級手法的就是農委會,先前就被爆料花了「1450」萬養小編及網軍,目的就是在網路帶風向,為農委會擦脂抹粉,甚至對不利言論進行反擊。如果農委會自己花錢,拐個彎找相關團體背書,把行銷廣告化為無形,藉以騙得社會的支持或形象,以及明年總統大選的選票,這也算是手法再進化了。

但別忘了,蔡政府首任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就曾說,開放美豬勢不可擋,當時就引起軒然大波,養豬農民還上街抗議,大加撻伐。做得好不好,社會自有公評,奉勸民進黨適可而止,否則就像小英對購買駐紐約辦事處急著攬功一樣,最後可是會鬧出大笑話。

 作者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更多文章見作者臉書,經授權刊載。

●專欄文章,不代表i-Media 愛傳媒立場。 查看原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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