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29日指出,政府投入八億元經費,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機。(圖/記者沈繼昌攝)
●薛承泰/台灣大學教授,前政務委員。
過去這幾個月政府大方撒錢,經媒體統計,光是已推出或開出的支票就有兩千六百億!有些是一次性的,例如秋冬旅遊補助、補助大型農機、高鐵延伸;至於減稅加薪或提供退休金等,則是按年或按月給的;增加冗員黑機關,那更是不得了,浪費的額度更難計算。
有些錢花得有道理,問題是早該做,為何現在才來做?有些則是針對性的政策買票,那是比賄選還糟糕;因為賄選是花候選人自己的錢,政策買票則是花納稅人的錢!
一般人通常不會拒絕這些「好處」,因為不拿白不拿,最終還養成「依賴」,每到選舉就盼望著更多好處;可是對國家來說,那是一種墮落,遑論這些錢不會是天上掉下來的;作為年輕人更應該有所警覺,想想這些債務將來會是誰來擔負?
若是經濟弱勢,政府是應該優先照顧的。根據社會救助法第一條「為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其自立,特制定本法。」換句話說,政府應拿出辦法協助他們脫貧自立,而不是讓更多人落入貧窮。
弔詭的是,低收入戶是否會因為政府給錢,在可脫貧的條件下不願脫貧,產生「福利依賴」現象呢?這個現象通常發生在有工作能力的貧窮人口身上,因發現投入職場所得和政府的扶助相去不遠,產生「工作有何用呢?」的念頭。為減少此可能,許多國家鼓勵經濟弱勢投入工作,只要願意工作,政府即會提供補貼,使其能維持一定生活水準,這叫做「工作福利」。
▲政府應拿出辦法協助經濟弱勢者脫貧自立,而不是讓更多人落入貧窮。(圖/記者季相儒攝)
然而有一種貧窮,是因為人們養成習慣「花了不該花的錢」,一旦儲蓄落空即難以脫貧。此說法,雖有將貧窮歸因於「個人不良習性」的意味,卻能反映部分貧窮人口,政府於是提出誘因來鼓勵他們儲蓄,一段時間後,儲蓄帳戶中的錢即可用於脫貧作為;而政府的誘因,就是同時也提撥一個額度進入其帳戶。
地方政府其實在多年前即已透過捐款來執行所謂的「資產累積方案」;然而,因為基金有限,通常只能接受一小部分經評估有脫貧條件的「低收入戶」參與,且時間通常只有三年。如今是中央政府拿稅收來推動此方案,對象是從出生一直到18歲的中低收入戶子女。由於一年以存1萬5千為限,政府相對存入一樣的額度到其帳戶。18年之後這筆錢總數54萬,計入通膨因數,能夠實現脫貧不無疑慮?或許因此,多數中低收入戶興趣缺缺。
檢視背後的政策思維,是認為這些弱勢具有「無法延宕當下需求而消費」的不良習性;然而,將時間拉長到18年即和此認知相互抵觸。況且成為低收入戶時間長達18年,不就說明了社會救助的失靈嗎?這只是一個政府花錢而未必有成效,甚至會有反效果的例子。
每年政府手上至少有兩兆元預算,回想過去這幾年,究竟做了哪些建設?政府怎麼花錢與用人?就能決定一個國家的命運以及後代的前途。如果身在其中而無法判斷,不妨看看鄰國的變化,會有感覺的。
好比在一個班級中,有位同學原本成績很不好,一段時間後居然能拿到好成績。其他同學當然可以懷疑他是作弊,可是這位同學不只是某一個科目進步,其他方面的表現也都越來越亮麗。如果大家還在嘲諷他,最後被證明的就是,酸言酸語的人自己不長進,當有一天輪到他敬陪末座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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