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政府施政無能,更背離民主精神?

▲立法院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質疑《反滲透法》立法。(圖/立法院國民黨團提供)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學系退休教授

行憲進入第73年前夕,發生蔡英文總統下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須在12月31日完成《反滲透法》立法,這是一個破壞憲政權力分立制衡的毀憲行為,讓人似乎回到訓政戒嚴時期的黨國年代!

又蔡總統在官邸喬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也是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回復憲政常態後的另一敗壞憲政行為。顯示民國86年修憲後,行政院長均可由總統隨意任免,而行政院長的部會首長任免權,又受制於總統,造成總統有權無責,在失去道德分寸後,讓責任政治淪於虛無之總統腐敗現象!

無獨有偶的,民進黨團立法院黨團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於上月8日原提12月18日至31日立法院停開院會與委員會的提案,經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政黨協商後,決議在12月18日至30日停開立法院各種會議。這個停會事件特別可議的是,民國109年會計年度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未審議完畢,民進黨立委卻為因應選舉而提案停開立法院院會與委員會,放棄為人民看緊荷包之責任,也充分顯現立法院的腐敗現象!

《反滲透法》草案,並非行政院所提,而是民進黨立院黨團在11月23日推動逕付二讀的法案,表示是一個迫切法案,本應在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後立即審議,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卻讓立法院「停會」不表決,直至會期最後一天的12月31日,才要依蔡英文總統的指令通過,這種操弄選舉利益,敗壞憲政的行為,實已失去道德天良!

對於影響人民權益甚為巨大的法律案如《反滲透法》者,本應依憲法第58條第2項「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的規定,但近年來,多項重大敏感爭議法案,多由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且無行政院對案,這使「行政院會議」應有的專業協作功能,日益失去,造成許多立法胡亂,更使立法院淪為總統的立法局,大大失去憲政制衡功能!

另外,蔡總統也利用現時不良的憲政結構,在去年九合一地方選舉敗選後,任命蘇貞昌、陳其邁、林佳龍等組成敗選者內閣,在中央掌大權,監督地方自治事務,形同地方敗選、失去民意的人,轉為獲得民意勝選者之中央長官,嚴重背離民主精神,更在憲政史上留下不義的敗筆!

而蘇貞昌、陳其邁、林佳龍等敗選者就任以後,並未把行政首要之人民安全當作大事來辦,相反的,為了討好選民,所提違背社會公義、亂撒人民的血汗新台幣,就已超過3200億元。這種曲意拚選舉,造成國家資源分配不當,斷橋、火災、空氣汙染、農地破壞等社會災難層出不窮的腐敗政府,民眾應在明年1月投票使其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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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聯合報》。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雲論》提供公民發聲平台,歡迎能人志士、各方好手投稿,請點此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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