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寺今(13日)起「禁香」。(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鍾秀雋/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艋舺知名大廟龍山寺將於3月13日起停止廟內供香,也禁止信徒自行帶香,繼之前僅留一座香爐後正式開始「禁香」,也是繼行天宮後又一知名廟宇行「禁香」措施。燒香祭祀這個傳統文化行為,在當代社會正面臨挑戰,政府的角色與政策脈絡卻未見核心作為。
「香」在華人社會有非常重要的象徵與功能,例如傳宗接代是「延續香火」;分家時,要取祖先牌位香爐內的香灰帶至新厝「安香」。宗教信仰上,香除了可以潔淨,也是信徒或儀式專家與神明之間不可或缺的溝通媒介,許多經典皆有所載,如佛教《爐香讚》:「爐香乍熱,法界蒙薰,諸佛海會悉遙聞」;《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以種種華香、塗香、末香、燒香、花鬘、瓔珞、幡蓋、伎樂,而為供養」。道教《祝香咒》:「道由心學,心假香傳。香焚玉爐,心存帝前」;《上清靈寶大法》:「祝香夫香者,禀資靈秀,植質芬薰。蓋將以寓誠敬之心,故得上徹沖虛之境。瑞靄騰而九清可格,祥烟布而三界逼聞」。
在臺灣民間信仰的觀念中,香火旺盛會增強神明靈力,可以收募強大的兵馬,若香火不足使兵馬規模縮減,神明的靈力將減弱無法發揮致香火衰頹,最終神明將離開另覓他處,故常見「香火鼎盛」作為對宮廟的賀詞。許多宗教儀式更少不了香,如行天宮即便「禁香」,但神龕內依舊向神尊供香,行使收驚儀式的效勞生也都手持香枝;也見地方信仰傳統甚至可以沒有神像,但一定有香爐。
許多民間信仰的詞彙也與「香」息息相關,如「進香」、「刈香」、「會香」、「分香」、「香期」、「隨香」、「香燈腳」、「香路」、「香科」、「香火袋」等,而燃香後產生的氣味,亦是宗教場域中必要的元素,深植信徒身體記憶。「香」不單在宗教信仰面不可取代,更是擴及整體社會文化承載的重要符碼。
▲龍山寺寺內一景。(圖/記者姜國輝攝)
劣質香充斥市場 燒香成空汙箭靶
臺灣民間重要的「香火觀」,進入當代社會後,空氣汙染成為信仰頭上的一頂大帽子,近年民進黨政府大力推動「減香」政策,但2017年由環保署主辦的「廟宇宗教領袖推動減香會議」中,清楚揭示十年長程計畫是「全面替代香及金紙,落實「不燒」作為」。上意既已明示,造成執行面上使許多地方宮廟面臨「滅香」壓力,逼使民間反彈,數十間宮廟聯合以「眾神上凱道」為名,首次前往總統府抗議,府院黨才更積極澄清是「減香」而非「滅香」。
香的品質問題,其實與原料有根本關係。傳統製香使用中藥材、木料等天然原料,早期還能用香做藥引,因此質優的好香,其氣味可形塑清幽安然的祀神場域,對人也有醒腦安神、行氣血等功能;但工業化後,香枝的製作參入許多化學原料合成香氣,也強化助燃效果,以增加用量並降低成本,在低價搶市下,「化學香」攻佔民間祭祀場域,尤其開放進口後,進口(以中國、越南為大宗)品質參差不齊,國內又缺乏把關機制,原本馨香予人清淨舒然的功能,在劣質香的侵入下,反可能傷人身心。
然而,政府雖於2004年訂定香品國家標準,卻在2019年被《蘋果日報》踢爆,香品重金屬限值標準比較晚設定標準的中國還寬鬆;2019年中央社也報導標準局抽驗二十件香品,所有標示都不合格。換言之,消費者並不知道香品的成份,對此政府僅表示希望業者「自主管理」,不強制的結果,有檢驗標示的香可賣、沒標示的也可賣,檢驗又須自費,不僅對業者不公平,更放任國人健康曝於風險之中。
「香」是臺灣重要的「文化必需品」,政府應善盡替國人把關品質的責任,就像發生食安問題後,政府加強對食品標示或添加物的標準,香的管理亦然,因香會吸入人體,但政府放任問題蔓延,立法系統也未見積極研擬,美其名是民間自主,但在劣質產品的低價競爭下,受害的還是沒有能力分辨的消費者。消基會2017年便呼籲,由於香品並非「必須檢驗商品」,無法強制要求符合規範才可販售,但政府至少可速訂環保認證標準,避免由坊間業者自我標示,使消費者無所依循甚至受騙。
▲政府應儘速訂定強制性的規範,將香品納入「必須檢驗商品」。(圖/記者賴君欣攝)
「心誠則靈」無法拯救臺灣傳統文化
筆者認為,應以「傳承、質優、減量」多贏局面作為香品政策的目標。現今民間宮廟基於環保意識與新生活社群的需求,大多願意配合減香減爐,更願意購買優質香品供信徒使用,但香品品質應由政府把關,因為只有公權力做得到「強制性」,「質優」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職責,也只有公權力做得到強制把關。
執政的民進黨長期以來標榜是關懷本土文化、以臺灣意識為主體的政黨,當臺灣傳統文化與相關產業面臨衝擊,理應更加積極協助,不該再以一句「心誠則靈」虛應帶過,儘速訂定強制性的規範,將香品納入「必須檢驗商品」,並嚴格把關香品添加物及原料的標準與限值同時清楚標示,方能傳承優質製香產業與文化精髓,保障國人都能「燒好香」。
熱門推薦》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