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慈惠/父母婚姻不忠傷了孩子 通姦除罪是人權進步或家庭退守指標?

我們想讓你知道…看不見的創傷使心靈彷如破了洞,不只難以填滿,他人無法理解的內在缺憾與不安,易使人進入強迫性或耽溺性行為。

● 劉慈惠/親子教養學者,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幼兒教育系教授,國立清華大學兼任教授,美國哈佛大學和史丹佛大學訪問學者。

從兒童發展與福祉出發 無法輕忽的觀點

父母間任一方在婚姻之外的通姦行為,必然對孩子心靈造成重大創傷。政府理應藉由法令,設定重要而基本的家庭結構防線、婚姻忠誠界線,以在護衛兒童身心靈健康成長的環境上,盡一份政府起碼的心力。

兒童是國家未來重要柱石,《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的設計,存在對健全家庭及文明美好穩固根基之高瞻遠囑立意。

日前通姦除罪,究竟是人權進步指標?或是家庭退守指標?在眾聲喧嘩中,大法官的釋憲真的只是順了姑意逆了嫂意,無法讓意見不同的各方滿意的無奈嗎?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作法,其實簡化與模糊了真正需要被國家從長遠關切的重要問題。

本文僅針對無法為自己發聲的兒童,提出個人多年在親子與家庭專業上些許的觀察與觀點。

▲學者認為,父母忠誠、親子可談的家庭氛圍,成為孩童安定的力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婚姻關係的忠誠、穩定、透明,親子間可說可談
──對兒童人格健全發展至為關鍵

家庭是國家社會的一個基本系統,每個人既是整體的一部分,又是一個完整而獨立的個體,家人相互之間存在牽一髮動全身的影響力。

在常態婚姻關係下,父母所營造的家庭經驗與往來的人際網絡,深深影響孩童的自我認知與自我價值的形塑;成長歷程中,孩童或朝著自信自在的正面發展,或朝著自卑自貶的負面發展,國家法令的走向扮演著潛在、安定的關鍵角色。

在家庭與發展的相關學理與諸多實務案例都一再顯示,父母間彼此忠誠,婚姻關係的穩定、透明,親子之間可問、可說、可談的家庭氛圍中,對孩童健全人格與人際能力的培育,是至關重要的保護因子。

在家庭歷程中,透過父母在婚姻中常態性的示範、引導,孩子會了解:我的家庭並非沒有問題,但有狀況與困惑時不需隱瞞,是可以討論、溝通的。

在具建設性的家庭衝突歷程中,孩子擁有心靈的自由去表達內心真正的感受,不需偽裝,可以學習做真實的自我。家庭中雖然免不了有變動與起伏,但整體來說是朝著穩定、可溝通、相互支持的方向前進,這樣的家庭品質對成長中的孩童是莫大的安定力量。

▲學者問,通姦除罪究竟是人權進步指標?或是家庭退守指標?(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父母間若不忠隱晦,親子間不能說、不能問
必然對兒童帶來人格與心靈創傷

承上所述,若因著某些因素而使夫妻間存在不忠、隱晦、曖昧的關係,親子間不能問、不能說、不能談的家庭氛圍,必然產生孩童健全人格發展的重大危險因子。

例如,父母任一方對婚姻不忠,發生姦情,孩子雖然不說,但空氣中一定覺察得到令人窒息的無形壓力與張力。而在大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憤怒、挫折、爭吵與紛紛擾擾歷程中,往往易形塑「小孩有耳無嘴,你不懂,不要問」的家庭秘密。

當孩童對大人世界存在不解與困惑,但卻無從問起、無從表達時,在害怕與焦慮中會開始偽裝及隱藏真正的自己,內心的創傷及內在人格統整的衝擊,必油然而生。

從心理學的觀點來說,這樣的「家庭秘密」具有毒性;大人犯錯但難以啟齒,令孩子只能在幽暗的心靈世界中,無限的揣測與飄蕩,除了會嚴重影響自我價值與自我形像的認知,也會使得他們對於所意識到的不愉快和威脅,在潛意識中建構起心理自我防衛機制,不僅逐漸破壞他們對父母的信任,所產生的自貶與自卑之心,在無聲無息中也會將自己孤立起來,在人際關係上形成退縮、疏離與不信任。

因著自貶與羞恥之心的堆疊與拉拒,個體一生至為重要的自信與自我接納會面臨極大挑戰。

再者,看不見的創傷使得心靈彷如破了個洞般,不只總是難以填滿,他人無法理解的內在缺憾與不安,易使人進入強迫性或耽溺性行為。


▲ 親子教養學者指出,看不見的創傷難填補,易使人陷入強迫性或耽溺性行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成人間通姦問題考量 何能置孩童健全發展的福祉於外?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希望,其健全的人格發展需要一個穩定、持守良善核心價值的社會,政府法令有必要著眼於國家長遠的根基與安定。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婚姻與家庭的經營是一門藝術,為了彼此,也為了所愛的孩子,成人願意付代價不斷的學習與調整,對孩子是莫大的祝福。當婚姻存有問題,夫妻需要去溝通、去面對,而非直接拆毀或挺而走險。

通姦的議題亦然,夫妻任何一方因著不忠而衍生的問題及傷害,絕非僅止於成人當事者之間;不論大人承不承認,必然波及孩子。因為從系統觀的學理,或層出不窮的社會案例,都在在顯明「牽一髮動全身」的殘酷事實。

從人性面來說,通姦關係在法令上去罪化後,對於婚姻不忠的誘惑,發生機率的增加可能不會只是揣測,在那情況下夫妻婚姻裂痕的發生、孩童實質傷害的加劇及長遠心靈的傷害等,都是未來社會可能付上的代價。

國家站在法律的置高點,對於更為周延的法令制定,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責任。

消極來說,可以抑止及降低在婚姻之外通姦狀況的發生;積極來說,確立我國長久以來彌足珍貴的文化資產——家庭與倫理親情。

隨著社會與經濟的變遷,婚姻的穩定與忠誠度,已然受到外在環境越來越多的衝擊及挑戰。開放不見得是先進,持守未必然是落伍,其中涉及我們珍惜、看重及想要傳承的核心價值,究竟為何?

為維護兒童最佳利益和福祉,期盼政府看重家庭與父母角色功能的強化,推動願意為孩子最佳福祉而持守忠誠、穩定關係的婚姻教育,以及全著眼於兒童全人發展的親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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