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可以說是我國司法史上邁出重大改革的一步,以後重大刑事案件的訴訟制度,將不再像以往只能由職業法官審理判決,而是每一位民眾都有可能被抽選作為法官,也就是所謂的國民法官,可以和職業法官在法庭上,共同審理案件,判決被告有罪無罪。國民法官法的立法通過,如同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所說的,人民和司法「共審共判」的新時代將正式展開。行動法庭邀請參與草擬國民法官法的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對刑事訴訟制度相當有研究的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還有刑事案件經驗豐富的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先志一起來討論。
推薦影音》
►通姦罪除罪化 摟腰摸頭就被告? 證據標準降低 求償精神損害暴增
►大法官解釋第789號 性侵害被害人不出庭 警詢筆錄作證據?大法官:YES!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