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金炒股案》周冠男/公務員薪酬誘因設計不良 如何演變為國安危機?

我們想讓你知道…勞退基金操作趨保守,長期報酬自然不會好,再加上最近弊案造成的損失,對勞工退休後財務保障造成嚴重傷害。

 ● 周冠男/政治大學商學院副院長,曾任勞動基金委外操作審查委員。

我認為勞動基金炒股案發生的原因,不僅僅是公務員個人道德操守及監督機制不足的問題而已,其實這兩個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整體公務機關組織僵化及公務人員薪酬誘因設計機制不良。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勞金局)只有140位左右的人力,掌管4兆多的部位,而國內整體投信業的從業人員高達6,000多位,也掌管了4兆多的部位。勞動基金管理與操作人力明顯不足,又受制於公務機關的繁文縟節程序,對基金的管理自然比不上業界有效率。

另外,公務員的薪資誘因也不足,投信業界相當職位的薪資,遠遠高過勞金局公務員的薪資,這對吸引或留用優秀人才也相當不利。

勞金局裡一個人可以掌握的部位極大,卻沒有應有的相襯薪資水準及操作獎勵,因此總不能只訴諸道德喊話或者榮譽感,任何人都是跟著誘因走的,公務員在一個能掌管這麼大部位的職位時間久了,當有外界誘惑出現時,難保不會開始走偏門。

▲  學者分析,爆發勞基炒股案的主因為整體公務機關組織僵化,及公務人員薪酬誘因設計機制不良。圖為勞動部勞動基金局前組長游迺文游迺文。(圖/記者劉昌松攝)

勞金局缺獎勵機制 監督機制僅亡羊補牢

勞金局監督機制為何會失靈?監督機制確實重要,能夠預防弊端的發生。但是勞金局裡的公務員就算操作績效再好,也沒有足夠的獎勵機制。

一個人可以控制的部位達到數兆元,監督機制雖然存在,但是任何監督機制都會有漏洞,下一次仍然會從事先無法預知的地方爆開。

而且過多過嚴的監督機制,反而可能對基金的適切運用造成制肘,產生許多不效率的現象。而且在事情發生後才加強監督的舉措,也都是只是亡羊補牢。

關於為何屢次被檢舉都沒有處理?公務機關的文化比較謹慎封閉,任何人就算被檢舉,也要同時掌握有非常確切的證據,才有可能循正式管道處理。一般的檢舉通常沒有檢附確切的證據,所以也就常常不了了之。

▲ 學者強調,勞金局欠缺獎勵機制。圖為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拘提到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目標「打敗定存率」 使操作趨保守

勞動基金的績效不佳,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操作的人沒有承擔風險的誘因,基金的績效好壞跟管理者的薪酬幾乎無關,操作策略自然就會趨於保守。

更糟的是,所有的政府基金都有一個保障收益下限,也就是基金過去三年的平均收益,不能低於台灣銀行定存利率,否則政府就要撥補差額。

這樣的最低下限設計,看似為保障勞工基金參與者的權益,但最終的結果,卻是讓操作的人更為保守。因為有功無賞,弄破要賠,公務員操作績效好沒有什麼獎勵,但是如果操作績效不好,雖然不用自己掏錢補貼,但是政府必須要補差額,這對公務員來講形成非常大的壓力。所以操作自然會趨於保守,因為目標只要打敗定存利率即可。

▲ 學者抨擊,設定基金平均收益不能低於銀行定存利率,是糟糕的設計。圖為勞金局副局長劉麗茹。(圖/記者余弦妙攝)

勞金趨保守+個人投資收益差=嚴重國安問題

證券市場價格短期上上下下波動本來就是正常的,而股市長期一定是上漲的。勞工退休基金的存續期間長,所以短期績效與波動,例如每年的報酬波動,應該不是主要關注的焦點。

目前勞退基金有一半左右的資金放在現金及固定收益證券,這些部位的收益非常低,導致新制勞退基金從成立到現在的年平均報酬只有4.21%,這比台灣股市長期平均收益率9%低太多了。

勞退基金這麼長期的退休基金,理應承擔更高的風險,操作要更積極,獲取較高的長期的平均收益,而不是擔心短期績效能否打敗定存。

然而勞退基金卻操作趨於保守,長期的報酬自然不會好,再加上最近弊案造成的損失,這形成對勞工退休後財務保障的嚴重傷害。

而台灣的個人投資又是以短進短出居多,缺乏正確的長期理財與投資觀念,因此個人的投資收益表現也很差。在高齡化、少子化的趨勢下,未來退休生活堪慮,我認為這已經形成嚴重的國安問題

▲ 學者提醒,勞動基金短期績效與波動,不是主要關注的焦點。(圖/記者李毓康攝)

治本方案:組織改造+操作人員誘因機制改革

再多的監督機制都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監督機制就像制定交通規則,再讓交通警察執行。紅燈停、綠燈行,誰不知道?但是當警察不在,四下無人時,難保不會有人想闖紅燈。更多更嚴的監督機制,代表更沒有效率的流程及寫不完的報告,而且只會讓公務員更保守。

我認為組織改造及操作人員誘因機制改革,才能真正治本。勞動基金需要脫離公務機關體制,例如改為公法人,在管理運作上不需要再受限於公務機關的諸多規定。而且這樣才能重新設計薪酬制度,讓基金管理人員有與業界相當的誘因,更勇於承擔風險,有更好的薪資報酬與他的操作部位相當,這也同時能吸引業界優秀的管理操作人員,這樣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而且高薪養廉,讓管理人員因舞弊而失去工作及高額薪資的機會成本大增,也是一個自然且有效的監督機制,不是嗎?否則,也至少也應該開放讓勞工自選基金,讓想要承擔風險,獲取長期報酬的勞工有機會自己規畫退休金投資,獲取較高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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