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領/俺要升天啦~大麻vs毒品 別再傻傻分不清

我們想讓你知道…所以「大麻」本身是法律所定義的「毒品」,至於「大麻素—四氫大麻酚」則有可能是「藥品」,也可能是「毒品」,這應該要先釐清的概念,而我國目前仍禁止的情況下,切勿以身試法。

● 侯領/執業律師、大學法律系講師

「大麻」應指「大麻植物」,我國列為二級毒品,而施用情形屢見不鮮,如今大麻合法化爭議又甚囂塵上,那「大麻」真是毒品嗎?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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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圖/記者李忠憲攝)

「毒品」是什麼?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毒品』指有成癮性、濫用性、對社會危害性的藥品與製品及會影響精神物質的製品,只要符合就是毒品。

「大麻」會不會成癮?

到底會不會成癮,這涉及了很複雜的用藥因素,但綜合國內衛教資訊指出,使用『大麻』時會有欣快感(編按:會high),長期使用會有耐受性跟心理依賴性,停用會有焦慮不安等戒斷症狀,長期使用將造成記憶與認知功能減退,會出現意識混亂及對周遭事物漠不關心的「動機缺乏症候群」等徵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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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中打破獲一處大麻工廠。(圖/民眾提供)

有研究報導指出「成癮」有三階段:

1.暴食階段,就是施用後還是不滿足,會想繼續施用衝動。

2.戒斷階段,是停止施用後的反應,對施用物品外的其他事物興趣缺缺,並伴隨不安、焦慮等。

3.渴望階段,是戒斷後再次施用的情況,會對所施用物品有極高興趣,但對其他事物遲鈍,且對不良行為的抑制能力降低。

據此,施用「大麻」符合上述「成癮性」。

「大麻」無害?

美國科羅拉多州大麻合法化,在2014年4月間丹佛有名男子理查德科克(Richard Kirk),他據稱在當地商店買了含有大麻的糖果服用後,在不知不覺中槍殺了他的妻子,法院判他30年監禁。

同年3月,當地19歲的懷俄明大學交換生-龐吉,吃了大麻餅乾後出現脫序行為,經朋友安撫後他安靜下來,不過沒多久他就從陽台上跳樓身亡,驗屍發現血液含有大麻成分。

這些不幸的例子,或許是由很多不同因素所導致,但不可否認,大麻卻占了一席之地,若說對社會無害,恐怕是要打上問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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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氫大麻酚。(圖/維基百科/Yikrazuul)

「大麻素—四氫大麻酚」(THC)可能是藥品或毒品,但「大麻」符合毒品定義

「大麻」內含多種「大麻素」,其中的「大麻素—四氫大麻酚」會使人欣快(high)、心智改變,容易上癮,對人類影響醫界迄今爭論不休,而萃取後的「大麻素—四氫大麻酚」如含量超過10ppm者,則為二級管制藥品,須合法醫療使用,不合法的醫療使用時即為「毒品」,所以「大麻」本身是法律所定義的「毒品」,至於「大麻素—四氫大麻酚」則有可能是「藥品」,也可能是「毒品」,這應該要先釐清的概念,而我國目前仍禁止的情況下,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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