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輝/台電究責就能確保不停電? 電力缺口一直在!

我們想讓你知道…人因疏失絕對不是自己故意或願意的,要減少人因疏失,首先應該檢討是否缺乏正確的程序書、管理體系對員工有沒有充分的訓練。

 

▲303全島大停電,興達電廠三員工涉公共危險罪。(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王伯輝/前龍門發電廠(核四)廠長

感慨萬千,真的有需要這麽做嗎?「303全島大停電,興達電廠三員工涉公共危險罪」,這條新聞,在台電退休的群組裡引發了廣大的討論⋯⋯

一個退休的核能三廠廠長,在台電退休的群組裡首先道出了心聲:

「我不懂法律,但是對於人因疏失而導致的事故,竟然用《刑法》來處分個人,我非常不以為然。人因疏失絕對不是自己故意或願意的,要減少人因疏失,首先應該檢討是否缺乏正確的程序書、管理體系對員工有沒有充分的訓練⋯⋯等等」

我們都是從基層幹到廠長,領導一個廠,我們深切了解,台電員工,沒有人刻意要把事情做錯,一個疏失或疏忽,造成跳機或大事故,在基層員工都會是他一生無法磨滅的陰影,自責再加上排山倒海似的的社會責難,已經夠慘了,不要再加火上加油!

誠如那位退休核電廠廠長在群組裡引逑的話,該檢討的是:

1.是否有工作程序書?程序書是否正確、完備?

2.員工是否經過充分的訓練?

3.員工及各級主管是否具備「安全第一」的理念及思維?

4.工作前是否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工作上有沒有危險因子?如何防範?

請務必以蒼生為念

做事的都是基層,做錯事,基層被處罰!那麼高層的政策錯誤呢?大家都知道,政策錯誤比貪污還嚴重,它會陷我們國家,倒退幾十年而不自知?!

▲在303大停電事故後,除了交相責難之外,我們做了什麼?我們學到了什麼?(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大膽地問:

我們這個國家,在大停電事故後,除了交相責難之外,我們做了什麼?

我們學到了什麼?

大膽地說:

該是「工程師/科技治國」的時候了!法律人治國,凡事引用法條,能避免再發生嗎?

風電,上不來,嚴重落後!怎麼可能達到2025年,再生能源佔比20%的目標呢?

光電,犠性國土/環境,換電,天黑就沒電!我們的工廠,晚上不用電嗎?

核電,穩定價廉,就是一個意識形態,說廢就廢,不講科學!

火電,空污加劇!中南部民眾怎麼辦?

水力,仍然必須靠上蒼的恩賜,沒有水,怎麼辦,而且佔比大!

我,沒有任何政治立場,我不願打戰,更不忍台灣沈淪,口水爭論沒有用,起而行.…

我的朋友們:好好思考,如何救台灣!

台灣人,你要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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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風傳媒」,原標題〈王伯輝觀點:以公共危險罪辦台電員工, 補得了電力缺口嗎?〉。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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