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偷渡兩岸協議 國會小心

黃帝穎

總統府國策顧問郝明義等文化界人士呼籲政府緩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但馬政府無視台灣社會的「聲嘶力竭」,還是強簽了服貿協議,準備對中國開放出版、網路、電腦、金融等六十四項服務貿易,嚴重衝擊國內產業發展。

其中有關網路、電腦、金融等產業,牽涉國家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但馬政府未經評估與社會討論,即以黑箱程序,決定讓中資介入,這明顯是政府以「國家安全」與國人「資訊自主與隱私權」等重大公共利益,交換少數兩岸紅頂權貴的「私人利益」。

因此,在野黨為充分表達民意,在國會搶佔議場主席台,甚至擺上「國共聯手、掏空台灣」等標語,聯手杯葛立院議事進行,但在野黨必須注意,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馬政府既然有意圖利少數權貴,犧牲台灣整體利益,極有可能依據前開條文,將服貿協議送進立法院「偷渡」,於在野黨抗議杯葛之際,拖過一個月,使協議自動生效,造成不可挽回的事實,各黨不可不慎!

●作者黃帝穎,律師,國立大學兼任講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

關注我們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