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閉室士兵之死!軍中人權之恥!

林弘展

陸軍發生一位成功大學畢業即將退伍的士兵洪仲丘,因被發現攜帶照相手機與mp3回營「違反軍中規定」被罰關禁閉一周,竟在禁閉室操練時出現身體不適而宣告不治。

▲操死士兵洪仲丘?負責管理禁閉室的7名士官赴靈堂下跪道歉。(圖/東森新聞提供)

陸軍在事發後,於7月9日由陸軍副司令吳有明中將召開記者會指,本案經調查發現,洪姓士兵所屬的542旅與管理戒護室的269旅確實有「處分程序不夠周延、禁閉室管理欠當、戒護人員訓練不足、危險天氣狀況下沒有適當調整科目,以及幹部緊急應變防處不足」等重大缺失。

一位健健康康的士兵在禁閉室受操練死亡,換來短短的五項結論,避重就輕的心態可見一班。而這五項疏失,即使軍方在避重就輕,以作者採訪軍事新聞經驗,軍方早就對事情的來龍去脈有所掌握,而且從「處分程序不夠周延、禁閉室管理欠當、戒護人員訓練不足」這三點觀之,這事還不小,但不小的事,短短五項結論做交代,軍方很會閃,但個人認為,這事,讓國防部閃不了,也無處可閃。

對於洪姓士兵因攜帶智慧型手機入營區而遭送禁閉,這是軍方依規定處理,個人無意見,但能否請軍方給個說法對於查辦攜帶智慧型手機入營區一事,是全部一經查獲就送禁閉(士兵)或悔過(士官)或懲處(軍官),有一體適用嗎?有「志願役過關、義務役就活該被關」的現象嗎?陸軍及國防部最好敢保證絕無差別待遇最好敢這樣講。

要提的事很多,但本文來講重點,就針對五項疏失的前三項重點來說吧!

1.處分程序不夠周延:不周延之處是什麼?個人解讀即是意謂軍方未依規定處理此事,既未依規定處理此事,誰已違法失職了?誰縱容違法失職?這,要講出來給外界一個交代!

2.禁閉室管理欠當:何謂欠當?是整個禁閉室管理都未照SOP程序來嗎?如果是這樣,這些失職官員依照國防部長高華柱的標準,早就辦人了,為何不辦?是高華柱人在國外訪問,天高皇帝遠,所以陸軍敢如此輕縱嗎?這,也要講出來給外界一個交代!

3.戒護人員訓練不足:一條人命就因為受到訓練不足的戒護人員活生生弄死,軍方避重就輕帶過,你們到底把人命與人權當成什麼?這,更要講出來給外界一個交代!

個人在民國70年代,於外島服役時,見證過外島禁閉室慘無人道、毫無人性的不當操練行為,當年戒嚴時期的年代,軍隊禁閉室操死人是「常態」,現在強調人權至上、人性自上的年代,禁閉室還會操死人是「變態」!軍中人權爭取這麼多年,這個年代還會發生軍中禁閉室操死士兵,簡直是軍中人權之恥!

軍方調查半天只給了五項聲明,這種行為只能說,「被動回應的動作到位了,但說明真相的誠意卻不足」。呼籲軍方,「講清楚、說明白」,因為你們還沒把真相告知國人,更沒有給家屬一個合理的交代!

作者林弘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研究所工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研究所研究生。本文為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ETtoday東森新聞雲》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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